三、教师生活状况
改革开放前民办中小学教师的生活待遇一般比公办学校要差,他们的生活状况普遍比较清苦。不少民办农业中学开办之时,教师处于清苦忙碌的生活状况。一些教师刚到农中时,连住的地方都难以固定。江苏大丰县裕华农中蔡清华老师,刚到农中的时候“到处‘打游击’,有时住在小学教师处,有时又住在社员家或是生产队的仓库里”[44]。不少农业中学的兼职教师,在上课之余,还要回家参加生产劳动。这样的生活状况并没有难倒他们,他们还是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到农村教育事业当中去。
“文革”结束以后,民办中小学兴起,教师的生活条件逐渐改善,不少民办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还高于公办中小学校。当然,较为优越的生活待遇往往隐藏着教师长年的辛酸和汗水。
民办中小学的教师有些是从公立学校挖过来的名师,也有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不像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岗位那样是铁饭碗,而随时有可能被解聘。深圳一位做过民校老师的同志就这样谈过:“我在民校干时经常有这样的感觉,夜里睡着睡着,突然就醒了,好像我应该立马起来上班了。弦绷得特别紧,虽然没有搞末位淘汰制,但每年都会炒掉一些人。在民校,那种竞争意识非常强,常常把人压得喘不过气来。”[45]这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心理负担,也使得他们普遍缺乏归属感。(https://www.daowen.com)
不仅如此,由于民办中小学都流行着“教育就是服务,学生就是上帝”的观念,因此老师们还得忍受不少精神甚至人格上的冲撞。师生对峙的情况,民办学校并不罕见,有些老师不敢理直气壮地管理学生,往往只能息事宁人、忍气吞声。教师们处在这样的生活状况当中,尽管有较丰厚的待遇,也很难长期坚持,这就导致不少民办中小学教师的流动率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因此,如何确保一支稳定的师资队伍,如何让这些教师有尊严感和归属感,这些都是民办中小学急需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