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兴教办学
回族地区的办学体制在演进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两条腿走路”模式,从单一固定逐步走向多样多元,为回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输送了多层次的合格人才。
宁夏和平解放后,人民政府对旧式学校进行接收和整顿,撤销了私立学校和教会学校,建立了回民小学和回民女子小学,之后在宁夏中学、宁夏师范增设回民班,鼓励回族群众子女入学就读。1951年,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召开,提出民族教育主要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主,应满足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建设的需要。1952年,在宁夏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银川市筹建了宁夏民族公学,同年9月招收了164名回族学生(总招收299名)入学,设有干训、会计、畜牧等班级。学校考虑到学生来自不同的贫困地区,生活上比较困难,因而学生学习期间所需的膳食、被褥、学习用品等皆由学校供给。从当时流传的民谣“穷宁中,富师范,民族公学养老院”中可以看出,学生各方面的待遇相当不错。
“文革”结束以后,各级政府深刻认识到人才培养对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性,1983年2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召开的知识分子为四化服务经验交流会上,自治区代理主席黑伯理说:“宁夏未来的希望,在很大程度上要看我们有没有一支相当数量和一定质量的知识分子队伍,看我们能不能充分重视和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18]为更好地发展回族教育,政府加大了办学的支持保障力度,在经费和资源配置等多方面实行倾斜、优惠政策。1992年,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岭回族镇党委、政府为让中小学生有更好的校园环境,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集了180多万元的资金,建了6000多平方米的教学楼,改变了以往“土道路、黑屋子、土台子”的简陋状况。[19]
1985年,在宁夏同心县韦州成立了当时宁夏唯一的一所回民女子小学,马新兰担任学校校长。当时的校园一片荒芜,校舍还没有建成,学校的经费很少,教学设备不足,给刚上任的马新兰带来很大压力。但是马新兰带领学校师生一起拔草、铲地、拾旧砖瓦、和稀泥、砌围墙、盖伙房、修厕所、淘井……师生们毫无怨言地参加修建学校的义务劳动,到处都留下了他们的汗水。学校建好了,马上面临着女童的入学难题。回族有重男轻女的现象,很多家长觉得女子迟早是别人家的人,读书白花钱,还不如回家干活,这种观念让女子学校的入学率很难保证。为了让更多的学龄女童入学,马新兰便拿着《义务教育法》一家一家地宣传。
学校有位女生,不仅成绩很差,而且经常旷课和吵架骂人,马新兰家访后了解到该生的家境贫困,家长对她的要求也很苛刻,不仅让她做很多家务,做得不好便遭打骂。马新兰给学生家长做完思想工作后,就像对待自己女儿一样对待这个学生,把自己的衣服给这位孩子穿,帮她买学习文具,还帮忙补习落下的课程,让她感受到了来自学校和老师的温暖。在马老师的爱护下,这位女生学习成绩提高了,毕业时还成了班里的“三好学生”。[20]
为了让回族女学生在校期间学有所长,学校针对女子的特点增设了具有民族特色的乡土课程。一年级开设绘画、折纸、剪贴课,二、三年级开设刺绣、小制作课,四、五年级开设果树栽培、缝纫、编织、烹饪等课程,这让回族女童们学习兴趣大增。她们在校期间就能掌握一技之长,对养成社会适应能力帮助很大。在回民女小办校17年的2002年,当地回族女童的入学率从开始时的40%提高到了99%以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奇迹的背后,正是学校师生们一点一滴的努力。对于毕了业的学生,马新兰还希望她们能继续回到学校里来学技术,以增强她们的自立谋生能力。她说:“这些十五六岁半大的女孩子如果让她们待在家里,等待她们的只能是早早出嫁的命运。这样一来,她们一辈子就再也没有什么发展前途了。”[21]为此,马老师希望能在学校里建一栋教学大楼,办一个回族农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让韦州镇的教育事业能更全面、更协调地发展。(https://www.daowen.com)
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为了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推进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力度,在大力推进兴教办学的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在农村实行了“三减免、三补贴”等政策,鼓励农民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2006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对于西部地区农村义务阶段的中小学学生实行全部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的重大举措。学生辍学在家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交不起学杂费,学杂费尤其牵动着民族地区孩子和家长的心。家住宁夏永宁县望洪镇东河村的叶荣,这个四口之家只有两亩地,在前两年丈夫王明强摔断腿不能干重活之后,孩子的上学问题就成了全家最大的心病。每次开学前,叶荣都要向娘家妈妈借钱,8岁女儿上两年学,她回娘家借了3次钱。当听到要免除农村学生学杂费消息的时候,叶荣特别激动,她笑着说:“我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我再也不用为孩子上学而找人借钱了!”[22]对于经济并不发达的民族地区,孩子上学的费用一直是家庭很大的经济负担。政府免除学杂费的举措,切中关键,对于提高民族地区学生的入学率可谓是立竿见影,为发展民族经济铺下了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回族有本民族独有的饮食文化和饮食习惯,这与回族的宗教信仰有关。在回汉杂居的地区,有些回民因为担心孩子在学校里的膳食问题而不愿让孩子上学。所以在办学招生时,应充分尊重回民饮食方面的习惯。1991年临淄区某公司辛店生活区第二托儿所有6名回民职工孩子。为了搞好回族孩子的生活,第二托儿所的负责人主动召集这几名孩子的家长,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实验幼儿园从1992年4月起,特地为在园的20个回族孩子开设回灶,悉心照料这些回族儿童的生活,解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23]
在民族贫困地区办学,首先需要解决的总是学校的硬件设施问题。这类问题解决了,物质基础扎实了,软件方面的改善提高才有可能。固原县撒门小学的马彦文,是一个有实干精神的校长。马彦文刚上任,就四处奔走,为学校争取各项预算经费。不仅如此,马校长的父亲、妻子也加入到学校的建设中来。他们白天给学生上课,晚上拉土平整校园,给教师窗户装玻璃。他们全家的积极投入,带动了施工群众的积极性,学校很快就焕然一新了:平整的校园干净整洁,教室窗明几净,鲜艳的国旗迎风招展,偌大的校园里看不到一点垃圾。[24]
学校硬件条件有了,马彦文校长便又为如何更好地发展思前想后,谋局定策。为了鼓励教师提高素质,他常对老师们说:“别看我们这些人文化程度不高,但三个臭皮匠可以合成一个诸葛亮。只要我们各显其长,大家共同努力,互相补充,善于学习,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教学上的行家里手。”在马彦文的领导下,学校教学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教育培养适龄儿童的同时,马校长还登门聘请清真寺阿訇来培训学生家长,让他们明白学生读书受教育的意义所在。固原县撒门小学的办学取得了成功,提高了社会声誉,不断有其他兄弟学校的校长、教师前来参观交流。他们说:“能将贫困山区纯回族地区的村级小学办成这样的规模、这样的水平,真不易啊!”这些赞誉,马彦文校长和该校的教师是当之无愧的。
少数民族的风俗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与民族的文化渊源紧密相联。少数民族群众往往把其他民族对本民族风俗的态度看作对本民族的态度。国家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列为民族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促进各民族的团结统一和共同繁荣。在为少数民族办学的各类活动中,同样应该恪守这个原则,这既是教育融汇和教育平等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