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大数据杀熟”案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不断渗透到我们的生活,“大数据杀熟”已变成一个热词,从订机票、订酒店甚至订外卖都会被“大数据杀熟”。2021年7月7日,绍兴市柯桥区法院审理了胡女士诉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该案是绍兴首例消费者在质疑遭遇“大数据杀熟”后成功维权的案例。据了解,该案原告胡女士此前多次通过携程APP预定机票、酒店,在携程平台上消费了10余万元,成为该平台的钻石贵宾客户。去年,胡女士像往常一样通过携程APP订购了舟山某高端酒店的一间豪华湖景大床房,支付价款2889元。但胡女士在退房时,发现酒店的挂牌房价加上税金总价仅1377.63元。“不仅没有享受到星级客户应当享受的优惠,反而多支付了一倍的房价。”胡女士随后与携程反应情况。携程以供应商为由,仅退还了部分差价。于是,胡女士向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投诉。柯桥区市场监管局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指派公益律师免费为胡女士代理了这起民事诉讼。胡女士及其代理律师以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采集其个人非必要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为由诉至柯桥区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并要求携程旅行APP为其增加不同意《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时仍可继续使用的选项,以避免被告采集其个人信息,相应避免被告掌握原告数据对原告杀熟。
绍兴市柯桥区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处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订房差价并按房费差价部分的三倍支付赔偿金,且在其运营的携程旅行APP中为原告增加不同意其现有《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仍可继续使用APP的选项,或者为原告修订携程旅行APP的《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去除对用户非必要信息采集和使用的相关内容。“目前大多数APP在使用之前,都会要求用户概括性的同意他们的用户协议和相关隐私政策,从这个案子的判决中我们就要杜绝这种概括性的要求用户授权的行为。”柯桥区法院庭审法官介绍,这对于保护公民隐私,杜绝“大数据杀熟”有着重要意义。“目前在面对“大数据杀熟”时,消费者天然处于劣势地位,平台对于消费者拥有压倒性优势,消费者往往面临着举证不易、维权困难的困境。”柯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成为消费者在质疑遭遇“大数据杀熟”时成功维权创建了样板。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对此类依托大数据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更好地规范经营者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5]
“大数据杀熟”是指电子商务经营者。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用户数据。对老用户实行价格歧视的行为。也就是说,为了吸引新用户,电子商务经营者给新用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比给老用户的价格更加优惠。“大数据杀熟”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等权利。规制“大数据杀熟”行为的法律渊源很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再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个人有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予以说明,并有权拒绝个人信息处理者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2021年8月,为了制止和预防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该《规定》专章规定了“禁止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其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其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收集、分析交易相对方的交易信息、浏览内容及次数、交易时使用的终端设备的品牌及价值等方式,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方不合理地提供不同的交易信息,侵害交易相对方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