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的整体比较分析

1.省际高职院校 教师发展指数的整体比较分析

由表68可知,浙江省在教师发展指数上的得分最高(75.17),将所有省份的得分换算成百分制得分,设浙江省得分为100分,其他省份分别重新计分。省际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得分的分布情况如图9所示,最高分和最低分之间相差了大概80分,分布的均衡性较差。根据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得分情况,将得分在80~100分的省份划分为高分段,得分在60~80分的省份划分为中高分段,得分在40~60分的省份划分为中分段,得分在20~40分的省份划分为中低分段,得分在20分以下的省份划分为低分段。根据以上划分标准,得分位于高分段的分别是浙江省和江苏省,占被调查省份的6.67%;得分在中高分段的分别是山东省、北京市、广东省、天津市、湖南省、重庆市6个省份,占被调查省份的20%;得分在中分段的分别是福建省、湖北省、河北省、上海市、陕西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贵州省、云南省、海南省16个省份,占被调查省份的53.33%;得分处于中低分段的有吉林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6个省份,占被调查省份的20%。基于以上调查结果,可知大部分省份处于中分段,仅有少部分省份处于高分段,处于中低分段的省份绝大部分为中西部省份。

图示

图9 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省际排名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