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优化评价方式
教育评价是教育中的重要一环,它在教育活动中起着诊断教育效果、调节教学活动、强化学生学习的作用。当前我国高校仍然沿用了长期盛行于教育界的外部评价标准来评价学生的学习。这种评价机制仅能就学生现有的知识以及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某些技能技巧做出评价,而无法衡量学生成长中的意志努力、刻苦勤奋和态度、动机等因素,也无法判断学生学习活动的性质。在课程领导的视野下,用这种外部的、机械的评价方法显然不能满足于大学舞蹈艺术社团的评价。大学舞蹈艺术社团的活动是开放式的、自由式的,强调的是学生的情感、意志需求以及学生的全域发展。在大学舞蹈艺术社团的评价中,应该注重的是学生潜能有没有得到发挥,学生的情感需求有没有得到满足,是否促进了学生的“自我实现”。因此,在评价中应当将外部评价与另一种促进性内部评价方法——自我评价法结合起来,才能真正促使大学舞蹈艺术社团的育人功能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