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 肝细胞癌手术原则

13.6 肝细胞癌手术原则

手术原则

•患者必须适合医学大手术。

•下列情况下,肝切除术是潜在的治疗选择:

▶肝功能正常(一般为无门脉高压的Child-Pugh A级,轻度门脉高压者可行小系列有限切除)。

▶无大血管侵犯的孤立肿块。

▶未来足够的肝脏残留(FLR)(至少20%无肝硬化,至少30%~40%为Child-Pugh A级肝硬化,足够的血管和胆道流入/流出)。

•肝切除术在下列情况下有争议,但可考虑:

▶有限且可切除的多灶性病变。

▶大血管侵犯。

•考虑大面积切除的慢性肝病患者,应考虑术前门静脉栓塞。(https://www.daowen.com)

•符合器官共享联合网(UNOS)标准[(单个病变≤5 cm,或2或3个病变≤3 cm)www.unos.org]者应考虑移植(尸体或活体捐赠)。更具争议的是那些肿瘤特征轻微超出联合国组织指导方针的患者,可能在一些移植机构得到考虑。

此外,肿瘤特征超过米兰(Milan)标准者,如果低于标准,也可考虑移植。

•器官共享联合网(UNOS)使用终末期肝病(MELD)评分模式评估肝病的严重程度,并优先考虑肝移植分配。

使用 MELD 计算器确定 MELD 分数:

https://optn.transplant.hrsa.gov/resources/allocation-calculators/meld-calculator/

对于符合肝移植条件的肝细胞癌患者,可给予额外“例外”。

•符合器官共享联合网(UNOS)标准且可切除的蔡尔德-皮尤A级肝功能患者可考虑切除或移植。对于哪种初始策略更适合治疗此类患者存在争议。这些患者应由多学科小组评估。

•根据回顾性分析,老年患者可能受益于肝切除或肝细胞癌移植,但他们需要仔细选择,因为总生存率低于年轻患者。

NCCN Guidelines Hepatobiliary Cancers Version 1.2019 — December 17, 2018 HC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