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的构成
(一)语文课程目标
1.课程目标的含义
课程目标,是课程本身要实现的具体目标,是期望一定教育阶段的学生在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达到的程度。语文课程目标,是指人们对语文课程的价值需要预期和构想,是通过语文教育活动对学生发生的预期教育效果,是国家对语文课程规定的人才培养的个体规格和质量标准。语文课程目标聚焦于“语文素养”,指向两个方面:人文素养、语文能力。
2.语文课程目标的构成
(1)内容目标。指向学生“应该知道什么”“能够做什么”,指明学生所要达到的标准。
(2)能力目标。指明学生在什么方向达到什么水平,又称“表现标准”“成就标准”,规定每一个学生应当达成的“基础学力”(或“基本能力”)和“关键技能”。
(3)机会目标。又称“活动目标”,指明学生需要做什么。它是为保障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权”而制定的教学规范、关系规范以及课程资源的分配规范。
(二)语文课程内容(https://www.daowen.com)
1.课程内容的含义
课程内容,指特定形态的课程中学生需要学习的事实、原理、技能、方法、策略、态度和价值观等。在课程体系中,课程内容紧承课程目标,是课程构成的重要部分。语文课程体系各个环节及其主要任务如下:
语文课程目标(是什么?)—语文课程内容(教什么?)—语文教材内容(用什么教?)—语文教学内容(实际上教了什么、学了什么?)
2.语文课程内容的构成
(1)文学文化经典作品。指构成人文素养确切所指的历代文学文化经典名篇,语文教材中的“定篇”就属于此类。较之语文教材中的其他几种类型“例文”“样章”“用件”,“定篇”的选文本身就是重要的课程内容,要求阅读指向三个层面:文字层面的阅读、文章层面的阅读、文化层面的阅读;不仅要读懂并学习文本在选材立意、结构谋篇、语言运用等方面的独到之处,而且还要学习包容在选文中的事实、概念、技能、策略、态度等等。
(2)语文知识。指语文学科的事实、概念、技能、策略、态度等,可以分为四个类型[2]:①社会的语言、言语规律,包括语言、言语的规律;②他人的言语经验,包括课内课外习得的口头和书面言语经验;③个体的言语规则,包括阅读行为规则、写作行为规则、口语交际行为规则等;④人类的语言文化:语文负载着文化,语文传承着文化,语文本身就是文化。
(3)语文经历。现代认知心理学的广义知识观,将知识分为三类:①陈述性知识:主要反映事物的状态,内容及事物变化发展的原因,说明事物“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主要用来描述一个事实和陈述一种观点。②程序性知识:主要反映活动的具体过程和操作步骤,用来说明学习者“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③策略性知识:关注的是“怎么才能做得更好”,指向学习策略、途径、方法的选择、确定与运用。语文经历也属于广义的语文知识范畴,主要指学生参加过的语文实践活动,如阅读几部中外名著,参加几次公开演讲,参与小课题研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