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业退出机制的逐步落实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报业退出机制的逐步落实

作为企业化的市场竞争主体,有生有死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作为传媒转企改制的基础配套措施,关于退出机制的尝试始于1999年的《惠州晚报》。因严重亏损和管理混乱,2000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发文撤销广东省《惠州晚报》刊号,《惠州晚报》最终成为大陆地区第一家宣告破产的新闻纸。但是,这一模式并没有扩散到其他报刊。2005年12月1日,《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报刊将会因为经济破产等原因而被清除出市场。这表明,经济因素对报刊的影响正在加强,之前仅仅因为政治因素才不关门的报社很可能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2009年,新闻报刊司在试点省市推行报刊退出机制,截至11月,全国已有188种报刊以兼并、重组、停办等方式退出。其中,辽宁已出台《关于报刊退出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批退出停办了12种报刊;河北制定了分类指导的评估体系和评估办法,对三种报刊予以退出停办;江西、福建、广西、内蒙古等地也结合当地报刊实际开展了报刊退出的相关工作。(https://www.daowen.com)

当然,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中华新闻报》的停刊。2009年9月,《中华新闻报》因多次试图引进战略资本无效,宣布停刊清算。这是迄今倒闭的第一家中央级新闻报纸。其清算、停刊公告称:鉴于中华新闻报社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无法继续正常出版《中华新闻报》……停办《中华新闻报》。其实,据了解,《中华新闻报》的“市场化”程度不可谓不高,多个部门直接承包给一些公司运作,报社坐享“收租”之乐。这是报社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带来的毒瘤,清除这类变异的“市场化”才更有利于行业收获市场化带来的真正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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