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企改制的全面推行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转企改制的全面推行

之前我国已经初步完成了出版社的分类管理,属于产业领域改造对象的出版社基本完成转企改制的规划,其重要标志是对书号的管理不再是计划式的供给,而是全面放开。对于我国传媒业来说,伴随产业化进程而出现的新型晚报、都市报、时尚消费类周报等其实老早就是“企业单位、事业化管理”。这一管理模式在区域或行业垄断,或者有限竞争环境下,还是非常有效的,但是,如果面临更为深入、全面的竞争则会束缚传媒的竞争优势发挥。那么,在最近10年的时间段内,中国传媒业面临的最大变量是什么呢?大概要数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了。新媒体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传媒旗下的新媒体业务单元,一类是民营资本背景的新媒体公司。哪一类成为新媒体经济的产业效率榜样呢?这个很容易判断,到美国纳斯达克股市看看在这里上市的新媒体榜单就很清楚了,几乎是清一色的民营资本支持下新媒体公司,而难见国有资本背景的新媒体公司踪影。我们之前的分析,常常将传播技术作为导致传统媒体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但是,当国有传媒集团引入了新传播技术,甚至是那些民营公司望尘莫及的新媒体技术,却依然没有能够带动自身的快速发展。除了手机报这类典型的区域寡头合谋业务为传媒业带来实惠外,其他新媒体业务值得圈点的甚少。传播技术崇拜有些类似当年的“洋务运动”,其后果十分明显:大量的欧美发达国家不敢率先尝试的技术被推销到了中国市场,中国传媒集团充当了新技术试验场的角色,而且乐此不疲。但是,新传播技术的“中国式扩散”则显示出这样的结论:在传播技术同质化的情况下,国有新媒体业务依然和民营新媒体竞争对手间存在巨大的效率差距。看起来,传播技术层面的分析仅仅是表面的比较,更多的制度层面的差异才带来效率的分化。民营资本的新媒体公司普遍采用了企业化治理结构,并且能够接受纳斯达克股市等的国际化改造。更具进步意义的是,新媒体往往表现出“富媒体”的特征,跨行业、跨地域的发展模式,模糊了原有中国传媒业的传播形态、行业边界与区域边界,正逐步消解原有传媒集团赖以生存的垄断基础。在这样的背景下,转企改制是唯一的出路,也是通往产业繁荣的唯一大道。

2009年,我国传媒业转企改制中具有标杆意义的是《中国文化报》的改造。隶属于文化部的中国文化报社在2009年改为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公司。作为全国第一家整体转企改制的中央部委主管报社,自1985年创建之日起,中国文化报社就被划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这次转企改制,其实也是对其企业性质的最终认定,而这一认定却花费了近25年的时间。其实,早在1999年9月,《哈尔滨日报》率先注册为企业法人,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但这一做法并没有得到管理层的支持和鼓励,原本准备跟进的一些媒体纷纷打了退堂鼓[11]。2003年,新闻出版总署明确提出了报刊与原主管部门实行管办分离,以独立主体资格进入市场竞争的原则,为传媒业整体转企改制划定了路线图与时间表。(https://www.daowen.com)

2009年12月28日,由烟台日报社以所持的部分股权出资、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金出资成立的华夏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揭牌成立。华夏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由烟台日报社与蓝天控股合资成立,烟台日报社以所持的部分股权出资,蓝天控股现金出资,双方的股权比例为51∶49,公司注册资本金5 400万元。据介绍,华夏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组建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剥离改企,股权出资。报社将原事业体制内的资产剥离改企,并在全国传媒业内首次按照股权溢价出资。二是集团架构,产业多元。公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纯粹的企业集团,具有完备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三是国家字号,跨地发展。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前不需冠以山东、烟台等行政区划字样,突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便于跨地发展,国内外布局[12]。这一新型体制下传媒集团为原有传媒资源扩张提供了一个“通天塔”,借助这一平台,传媒的产业属性能量将有机会获得释放,而不必担心事业管理带来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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