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管理:让广电集团各行其道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分类管理:让广电集团各行其道

按照上述思路构建起来的传媒集团,无论是强化垄断,降低经济力量对传媒公共服务功能的干涉;还是依托垄断,强化市场力量带来的效率提升,都使得现有广电集团面临责问。以牺牲效率来换取公平或者以牺牲公平来换取效率,都是广电行业管理者所不愿意接受的结果。因此,在纠结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面临新的传播格局,“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原则出现了动摇。广电集团化的性质划分开始按照“分类改革”的原则重新规划,即从2003年开始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程开始,传媒管理的最高层一直在推动传媒业按照事业与产业两分开的管理原则分别沿着效率与公平两条道路推进。其中,事业集团主要担负非经济性传播服务功能,而产业集团则给予独立的市场决策主体地位,按照市场规则来培育传媒集团的竞争力。

除了传媒管理者的智慧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媒介融合的促进作用。政策规制是一个与现实传播格局对应并经过互动而不断演化的系统,不同传播格局需要不同的规制体系。我国现有规制体系是对应于原有传播格局的系统,即通过产权国有、行业垄断与区域垄断、行政化管理方式、内容审读等来保证政治力量对传播话语权的全面掌控,进而专享议程设置权力,为施政纲领的实施提供优化的舆论环境。这一规制体系对应的传播格局是媒介形态分立、行业边界与行政区域边界十分清晰、新闻传播系统作为行政体系的一部分参与社会活动。然而,媒介融合这一媒介环境新变量冲击了既有传播格局,对已有规制体系所设定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管理目标和效果评估机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媒介融合带来了媒介形态与产业边界的模糊,使得信息传播活动在一个跨形态、跨区域的复合社会空间内进行。这一变化消解了基于行业与区域垄断的现有信息传播管理机制的基础。另外,我们也会看到,尽管国有广电集团也有很多新媒体业务,但是很少能够到美国纳斯达克股市接受检验;尽管我国每年有过百亿元的风险投资规模,却很难与国有传媒业务相关者;而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新媒体公司,也寻找到国有媒体的身影。同时,由于体制的原因,技术对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的推动作用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在我国的经济增长中,技术进步的贡献一直维持在30%~40%之间,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指标通常维持在70%左右[9]。(https://www.daowen.com)

未来,笔者认为,分类改革取向下的传媒集团化如果沿着如下两个方向演化,或许会给我国广播电视发展突破现有瓶颈带来新希望。其一,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将退出产业市场,通过公共基金或者政府财政支持,主要致力于实现传播公平目标,其实这也是一个执政党执政纲领当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关系着社会整体是否能够均衡发展、是否每一个公民都能从社会发展当中获得必要的福利。其二,企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将主要致力于实现效率的目标。因此,这类集团将不再依托区域与行业的保护来实现垄断,获取发展所需的资本积累,而是通过全国性广播电视市场体系的建立来实现资源的自由流动,依托我国广阔的受众资源来强化市场规模,为我国广电集团参与世界广电市场竞争带来的优势基础。这部分广电集团虽然属于国有资本,但政府作为控股者考核这些集团的首要指标却是经济性的,实际的广播电视经营业务要交给专业化的职业经理人去独立操作,而不需要相关部门亲自操刀、不厌其烦地教导传媒的言行举止。政府部门在这一体系中扮演的是规则制定者角色,对这类集团的调控宏观上依照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微观上通过董事会规范职业经理人行为以及股市规则来确定广电集团的市场价值。这样的设想,当然是相对理想的规划,而实际上也是欧美发达国家广播电视体系的大致结构和布局。其实,欧洲国家广播电视体系也经历了面对市场的痛苦的挣扎,最后才形成今天的产业与事业相辅相成、分而治之的传播格局。作为一个现代化社会的广播电视体系,面对的许多问题可能都是一样的,对当今行之有效的传播布局的经验的借鉴,能够帮助我们形成后发优势,更好地服务于未来社会发展目标。

2009年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会议指出,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下,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的同时,加快振兴文化产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提出的八项工作重点中,有两点信息对于广电集团的未来发展具有特别的意义:一个是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另外一个是要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跨媒体、跨地域、跨行业的融合必将带来传媒集团化的新一轮扩张浪潮,相信在分类改革的原则下,这一轮传媒集团化会对我国广播电视系统的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带来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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