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价值取向:强化“对话沟通”的传播治理机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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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制价值取向:强化“对话沟通”的传播治理机制
我们认为,新闻传播管理机制是一个与现实传播格局对应并经过互动而不断演化的系统,不同传播格局需要不同的管理机制。媒体融合时代,新的传播格局将改变既有新闻传播管理机制。我国现有的新闻传播管理机制是对应于原有传统媒体传播格局的系统,即通过产权国有、行业垄断与区域垄断、行政化管理方式、内容审读等来保证政治力量对以传统媒体为主体的新闻传播话语权的全面掌控,进而专享议程设置权力,为施政纲领的实施提供优化的舆论环境。这一新闻传播管理机制对应的传播格局表现出媒介形态分立、行业边界与行政区域边界十分清晰、新闻传播系统作为行政体系的一部分参与社会活动等特征。然而,媒体融合改变了既有传播格局,对已有新闻传播管理机制所设定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管理目标和效果评估机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媒体融合带来了媒介形态与产业边界的模糊,使得新闻传播活动在一个跨形态、跨区域的复合社会空间内进行。这一变化消解了基于行业与区域垄断的新闻传播管理机制的既有基础。同时,基于新传播技术而形成传播权力的去中心化趋势,使得议程设置功能的实现成为一个由“独白”向“对话”的协商过程,即它是各传播主体综合素质全面竞争的过程,而不再是从属于行政体系的官方传播机构的专属行为。(https://www.daowen.com)
技术融合和产业融合使得新闻传播治理机制创新势在必行,即必须从原来的“管理”理念转变为“治理”理念,政府对新闻传播活动的规范必须建立在各个治理主体高度协作发展的基础上,以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结构、传播技术和经济条件。因此,传播规制需要由政府管理机构的“独白宣教”转向行政力量和社会性规制力量之间的“对话沟通”,由行业内、区域内以垄断为主导价值的“独白式”管理模式转向以行业间竞争与合作为主导价值的“对话式”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