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象表现意识
2026年07月26日
一、意象表现意识
意象表现意识是极为重要,也是较为完善的表现理论体系。“意” 即画家个人的主观情感,是画家面对审美对象时产生的意趣、意念;“象”即由画家个体的情感产生的艺术形象,是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进行能动反应的产物。“意象”一词既是意与象的相互融合,也是艺术活动中主观与客观的相互交融。
意象理论在中国起源较早,《周易·系辞》中已有“观物取象”“圣人立象以尽意”之说。刘勰在《文心雕龙》篇中认识到“神用象通,情变所孕”,从而强调人内在的主观情感孕育、推动着意象,意象这个审美范畴也第一次被完整地提出。儒家主张“立象以尽意”,道家主张“得意而忘言”,意象本身也体现出情与理的相互统一。由这些理论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艺术精神向来就追求艺术内心的精神化、自由化。无论是油画创作的主体需要,还是油画作品自身及观赏者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到意象的统领。画家凭借个人的主观情感,自由、大胆地想象、描绘外在物象,最终形成富有个人特色的艺术风格。(https://www.daowen.com)
南宋画家梁楷的人物画虽寥寥数笔,但可以将人物形象描绘得栩栩如生。梁楷运用变幻多端的笔触、不拘形式的表现手法,以简单的笔墨完美展现了对象的内在本质,借用“象”传达出个人的主观意念。梁楷的这种绘画手法恰如其分地体现了“立象以尽意,得意而忘言”的意象表现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