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意境表现意识

二、意境表现意识

意境表现意识是在意象理论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较之意象理论相对完整。在中国美学史中,“意”是情与理的高度统一,而“境”则是形与神的统一。情景交融,形神互通,由此便构成了“意境”。唐代诗人王昌龄在《诗格》中明确提出了“情境”“物镜”“意境”理论,标志着意境理论的基本成熟。之后,南宋严羽的“兴趣之说”、清代王士祯的“神韵说”也都逐步深化了意境理论。(https://www.daowen.com)

意境的构成实质就是超越对客观物象的外在形式效仿,从有限的视觉空间转换为无限的精神空间,最终创造出一个既充满新奇鲜活的艺术形象,又能引发观赏者无限思考的审美想象空间。这一实质也与表现性绘画的实质相契合。意境理论的提出更加突出了中国传统绘画艺术表现性这一独特特征,也使得中国传统的山水画创作具有了脱俗不凡的意境之美。这种美正是画家通过“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主观精神与客观物象相互融合而取得的高度和谐统一的意境。因此,意境是由无限的想象力创造出的具有独特意味的境界,并且这种境界能够引发诸多情思。由于这种情思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可以说,意境归根结底是一个自由想象、不断创造、具有表现性特征的表现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