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质量观
高职教育质量是多层面的复杂多样性的,高职教育利益相关者从不同的视角对其加以理解和解释,形成不同的质量观。根据《教育大辞典》的解释,教育质量是指“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程度”“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衡量的标准是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前者规定受培养的一般质量要求,亦是教育的根本质量要求;后者规定受培养者的具体质量要求,是衡量人才是否合格的质量规格”[2]。不同历史阶段教育的目的不同,衡量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质量优劣的标准也是不断变化的,不同层次的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不同,所以高职教育质量观呈现出不断变化和多样的特征。
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中提到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学生应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要求发挥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要作用。2012年6月,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教发〔2012〕9号)将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的颁布,使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明确定位为“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提出高职院校要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https://www.daowen.com)
从国家对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我们可以将普及化阶段高职教育质量分为以下五类:一是“卓越”或者“一流”的质量观,只有以一流为目标才能培养出高技能的人才;二是符合消费者愿望和需求的质量观,适应学生和社会的需要,以学生和社会的满意作为标准;三是目的适切性的质量观,以达成教育目标为标准;四是整体性的质量观,强调人才培养的全面发展和对社区及职业生活的贡献度为标准;五是可持续发展的质量观,以培养的学生能够适应未来社会的变化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