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质量保证的评价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内部质量保证的评价

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质量生成主体和保证主体是学校,构建内部质量保证的目的是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的提升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实现学校各项工作质量诊断—改进螺旋上升发展,促进学校高水平和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过程中,学校开展评价和诊断活动应该结合国际经验,只有将学校内部自我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才能保证评价工作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合法性,为诊断和改进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1.学校自我评价

高职院校自我评价是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评价的基础。学校坚持结果导向的原则,确立长期发展愿景和阶段性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发展目标,通过将年度工作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形成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的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再进一步分解形成个人年度工作任务,然后进行部门年度考核、个人年度考核、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等,通过各种分项目的考核结果来评价学校年度目标任务的达成情况。每个部门在被绩效考核之前需提交部门工作质量自评报告,评价以自评报告内容作为主要依据。学校除进行上述纵向的评价,还可以依据一定的理论对发展愿景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学校各项活动的成果与发展愿景之间的内在联系,诊断制约学校发展的症结所在。

2.企业或中介机构参与的外部评价(https://www.daowen.com)

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评价的主要目的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辅助学校进行自评,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的质量最具发言权,学校进行人才培养方案和模式的创新只是在尝试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但是质量是否提高最终需要用人单位进行长期跟踪和判断,这项评价工作可以是学校委托企业进行也可以是学校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另一方面是满足社会对于各高职院校发展情况的知情权的获取,并且形成对各高职院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外部反馈和监督,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介机构的外部评价结果了解哪些学校培养的人才符合自身需要,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外部评价结果了解自身感兴趣的专业哪些学校办的比较好。外部的评价结果可以帮助学校更加全面的诊断制约人才培养质量的问题,审视办学定位,反思和重新规划更加合适的发展愿景和目标。

3.专家组复核

由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组建专家组对各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复核。专家组复核也属于外部评价,应该是价值中立的,并不评价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优劣。专家组复核的重点是评价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是否完整且运行正常:考察目标链与标准链的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实施情况及成效;考察五个层面质量诊断——改进建设的科学性、覆盖面、可行性、实施情况及成效;考察学校质量文化和机制引擎驱动与运行情况及其运行成效;考察学校平台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支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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