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证据之间——关于刘平国刻石的三重语境的考察

材料与证据之间 ——关于刘平国刻石的三重语境的考察

张瀚墨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刘平国刻石名称不一,或称刘平国碑,或称刘平国斫孔记,或称刘平国作亭诵,等等 (1) ,各家往往根据自己对刻石内容的理解命名,但所指都是自晚清光绪年间始广为人知的、位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境内的一处汉代摩崖石刻(图1)。更具体地说,该石刻位于拜城县黑英山乡喀拉塔格山麓的博孜克日格沟口处,山沟为一南北走向的峡谷,东西两侧都是山崖,而刻石——包括大小两块,一南一北,但不在同一水平线上——位于沟口西侧的崖壁上,地理坐标为东经82°30'05″,北纬42°19'00″,海拔1900米,距离拜城县城132千米,距离库车县城175千米,是一个位置偏僻、人烟稀少的地方 (2) 。根据刻石的内容和形制,以简要明晰为原则,本文称其为“刘平国刻石”。

图示

图1 刘平国刻石所在博孜克日格沟口:刻石位于三角右边的亭子内。图片来源:作者拍摄

自近代刘平国刻石始为人知以来,人们围绕其发现者(who)、发现时间(when)、所在地点(where)、文字内容(what)以及是如何被发现的(how)等问题,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说法。这些说法之间,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也存在互相影响的痕迹,而且各有其支持者。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马雍先生发表了他对刘平国刻石集释考订的文章,文章对该刻石的发现人和发现时间等问题都给出了比较权威的解释,但对这诸多说法产生的原因,马文并没有作出详细的梳理和检讨,他所依据的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施补华(1835—1890)文集中的相关记述以及施氏在王懿荣(1845—1900)所藏刘平国刻石拓本上的题记。施补华个人的记述和题记是否可靠呢?我们又应该怎样看待施氏的记录和其他不同说法之间的关系?又需要怎样处理才能把这些材料变成有效的证据以回答围绕刘平国刻石所形成的五个“W”的问题呢?本文从讨论施补华关于刘平国刻石的跋文和题记入手,将围绕刘平国刻石所产生的记述、题记和研究放在金石收藏、科考探险以及我称之为新金石学的三重语境下进行考察,希望这不但能有助于我们探讨各种说法产生的背景和理由,而且能够以此为例进一步审视我们处理史料的方法和原则:史料本身未必构成有效的证据,而是在变成证据之前,必须要经过适当的处理。如何将材料变成证据,就是本文所要讨论的核心问题。

一、 施补华题跋、张之洞札记与徐桂丛题记

根据马雍1980年发表的研究成果,刘平国刻石系由施补华于光绪五年(1879)发现的 (3) 。施补华,字均甫(亦有人写作均父),浙江湖州乌程人,同治九年(1870)举人。光绪五年的时候,施补华是张曜(字朗斋,谥勤果,1832—1891)军中的幕僚。马雍的说法依据是施补华于光绪八年十月写下的刘平国刻石题跋,跋文如下:

此碑在今阿克苏所属赛里木东北二百里山上。五年夏,有军人过其地,见石壁露残字,漫漶不可识。或以告余,疑为汉刻。秋八月,余请于节师张公,命总兵王得魁、知县张廷楫具毡椎裹粮往拓之,得点画完具者九十余字 (4) 。

这里所说的“五年”,即光绪五年,也就是马雍所依据的时间点。接着,在对刻石所涉及的时间年号、刘平国官衔、乌垒城位置以及作诵者题款等内容进行一番解释之后 (5) ,施氏在跋文中继续写道:

关外汉碑,如敦煌太守裴岑、沙南侯获碑,先后见于海内金石之录;兹碑至今始出,岂非文字之显晦,固有其时与?裴岑、侯获、刘平国均于史传无考,而三碑略见事迹,吾意西域三十六国、两汉都校尉之所到,必有纪功述事之作,刻之荒崖邃谷、雨淋日炙、更千余年而光气不可磨灭者,庶几得尽拓以归,以补班、范两史之缺乎!光绪八年十月 (6) 。

通观整篇跋文,我们不但可以发现施补华明确指出刘平国刻石的发现日期是光绪五年的夏天,跋文的落款也交代得很清楚,该题跋作于光绪八年十月,即1882年。

光绪十五年(1889)冬,施补华来到京城,在给王懿荣(即后面题记中所提到的“廉生”和“太史”)收藏的光绪九年从他那里得到的刘平国刻石拓本的题记中(图版参见本论集卷前彩版),他不但重申了自己发现、初拓以及为刻石所作题跋的日期,还补充了自己在光绪九年重拓刻石分赠好友一事,而他所题记的拓片正是光绪九年的重拓本之一:

余于光绪五年得此鸠兹山中,八年为之跋,九年命工拓数十纸分贻海内朋好,伯希祭酒、廉生太史所得皆是也。十五年冬至京师,祭酒、太史皆为大卷,属题其后 (7) 。

光绪五年和八年这两个时间点,不仅印证了此前施补华在拓本考释题跋中所提到的时间,而且题记中还进一步提到了施补华在此之后对刻石内容的考证以及拓片的质量和刻石保存状况等方面的信息:

按:此刻文字,余于跋尾既略为考证,祭酒复补其未及若干字,审定为“刘平国斫孔记”,释其义于右方矣。唯此刻既显,拓者踵至,咸以军人充其役,手与纸墨夙不相习,椎毡又复未具,往往点画不可辨识,甚者脱去“京兆淳于”数行;而种人居山下者,又虑其扰累,谋刬去之。余为就崖窾作亭覆盖其字,召酋长受约束,毋俾损坏,于今六年,损坏与否,实不可知。然则他人之所拓与拓之异日者,其不能如此本,决矣。对此本,如在疏勒军中,万里忆朋好也。廉生仁兄大人属正。除日。弟补华 (8) 。

这篇题记完成于施补华去世之前一年的“除日”,也就是光绪十五年的最后一天,大年三十。题记中所说的“京兆淳于”,指的是刘平国刻石的题款部分。该刻石由两部分组成,作为刻石主体的诵文部分字数较多,位于山崖南端,题款部分稍微靠北,并不与诵文紧连在一起,所以才会被一些奉命前去椎拓的粗心军人所忽略。当然,当时更令施补华不安的是当地老百姓因不甘受扰、打算将刻石毁掉的传闻,也就因此催生了他试图作亭保护刻石、并让当地“种人”领袖参与刻石保护工作的建议。这一切都发生在光绪九年(1883),大概在他派拓“工”而不是那些不通文墨、不懂椎拓的大兵重拓刻石前后,因为题记中明确指出,这些事情都发生在“于今六年”的时候,“今”即光绪十五年,六年之前恰好是光绪九年。当然,这篇题记所包含的另一个重要信息是,施补华对他所赠与王懿荣的光绪九年刻石拓本质量的自信和夸赞。其实,虽然刻石发现时施补华就在征西将军张曜幕下,但他本人并没有亲临刻石所在地点,也没有亲眼见过刘平国刻石,他对刻石内容的考证,所依据的仅仅是刻石的拓片。这是宋以来传统的金石学的研究方法,就像施补华在题记中所显示的那样,他对器物和文字的拓片质量特别重视:施补华在题记中之所以提到“他人”之拓和“异日之拓”的粗陋以及刻石所可能遭遇的灭顶之灾,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突出王懿荣所收藏拓本的珍稀与宝贵。

如果像马雍的研究所说的那样,最先发现刘平国刻石的是施补华,而根据上面所引用的施补华对刻石内容进行考证的题跋和光绪十五年在王懿荣藏本上所留下的题记,那么光绪八年施补华对刻石的考证,就应该是对刘平国刻石进行研究的开始。但实际情况如何我们却并不完全清楚。尽管后来在对刻石内容、刻石发现时间、地点、情境等进行描述的时候,不少人都参考了施氏所作对刘平国刻石考证的题跋,但毕竟也有不同的声音。而且有意思的是,张之洞(1837—1909)在一篇关于刘平国刻石的札记中,虽然提到了施补华所说他于光绪八年所作的“释文跋语”,但札记落款的时间却明确表示,该札记作于光绪七年(1881):

郑盦前辈以刘平国刻石属为考释,适施均甫自关外贻余一本,附释文跋语,释既明白,辄为改定六字,阙疑三字,具录如左,择善而从,不必自我出也。光绪七年二月,南皮张之洞记 (9) 。

郑盦是潘祖荫(1830—1890)的号,光绪时官至工部尚书,以喜好收藏古书善本及金石碑拓而闻名。根据上面张之洞的札记,我们可以推知,潘祖荫当时得到的刘平国刻石拓本不附施补华的释文和跋语,所以才请求致力于金石研究的张之洞对刻石内容加以考释。而此时张之洞却刚刚收到施补华从关外馈赠的同一刻石的拓本,该拓本附有施补华的释文和跋语。张之洞基本认同施氏的考释,只对有限几处释文作了改定,随施氏释文录出供潘氏参考,嘱其“择善而从”,并表示不掠施氏之美。

张之洞所改的字中,根据爱新觉罗·盛昱(1850—1899)在王懿荣所藏刘平国刻石拓本上的题记,有三个是施氏释出的斫(斫)、孔、建字,而盛昱所看到的张之洞的改定,正是张氏录在潘祖荫拓本上的除施补华考释外所添加的自己的改定:

去年冬,施均甫同年来京师,余与廉生各出均甫所赠刘平国刻石,属其题记。余偶为释文,廉生以为当,属录左方,匆匆未果。今年夏,于郑盦师处见张总督之洞释文,以“斫”字为“断”,“孔”字为“此”,“建”字为“连”,皆与鄙说不合。“斫孔”即凿空,见《汉书》颜注;“直建”是当时常语,《国志》高贵乡曰自叙可证。均甫今年二月还济南,未久讣出,廉生珍其遗墨,重属补完,因记。盛昱 (10) 。

题记中的“去年冬”指的是光绪十五年(1889)底施补华进京一事。看来当时施补华不但为王懿荣,而且也为盛昱所收藏的之前自己赠与他们的光绪九年拓刘平国刻石作了题记。这里所说的“今年夏”即光绪十六年(1890)的夏天,而施补华自京城返回济南后不久,也就是在光绪十六年的二三月间,就去世了。盛昱在题记中提到的于潘祖荫处所见张之洞释文,尤其是张氏所改定的三处文字,应该就是张之洞的札记所告诉我们的于光绪七年二月为潘祖荫收藏拓本所题写的内容。

恰巧,潘祖荫也在王懿荣所收藏的刘平国刻石拓本上,题写了他对张之洞和盛昱的释文的看法,他说:

伯羲所释是也,孝达之说则非,季平释以字是。而均甫已作古人矣,阅之怃然。光绪庚寅五月十九日,时久旱得雨,又可喜也。廉生太史仁弟属题。潘祖荫③。

伯羲是爱新觉罗·盛昱的字,孝达是张之洞的字,季平即廖平(1852—1932),清末民初著名经学家。光绪庚寅即光绪十六年。潘祖荫作题记时为该年五月,尚在题记中叹怃施补华遽然离世,但是没过多久,他自己也在当年的秋天因病作古。而王懿荣所收藏的刘平国刻石拓本,却因保留了潘祖荫自己和盛昱的题记,证明了张之洞为潘祖荫所收藏刘平国刻石拓本作释文一事的可靠性。不过问题出在张之洞所作这篇札记的时间上。

潘祖荫收藏的刘平国刻石拓本,据吴昌硕(1844—1927)光绪廿四年(1898)在自己收藏的刘平国刻石拓本题记中所言,一共有两版,但质量都不好:“曾见郑盦尚书藏二拓,字迹磨灭不可辨。” (11) 既然潘氏请求张之洞为其考释其中内容,这似乎是暗示潘氏的拓本早出,否则,以他的地位、名气和对金石的喜爱,当能较早地获得施氏的释跋;潘氏所藏拓本质量不佳,似乎正与施补华所说的最初拓本多由不通文墨的士兵所为这一说法暗合,而如果潘氏所藏刻石拓本也来自于施补华或者张曜处,那么他所藏的二拓中可能有一拓即是光绪五年的拓本。当然也有可能潘氏所藏两拓均得自他人,但很可能都是光绪八年以前的拓本,理由如前所述 (12) 。总之,如果光绪七年果真是张之洞札记的写作时间,那么施补华所说的自己在光绪八年始为刘平国刻石作释文题跋就是有问题的,因为张之洞在札记中明确表示,当潘祖荫请他为自己收藏的刘平国刻石内容作考释的时候,他刚好收到了施补华从关外贻赠的刘平国刻石拓本,并附有施氏所作释文跋语;也就是说,如果张之洞这篇札记的写作时间没有问题,那么施补华为刘平国刻石内容所作考释和跋文也应该在光绪七年二月份之前,而不是他在王懿荣所藏刘平国刻石拓本上所题写的光绪八年——这似乎意味着,连施补华本人都把自己作释文并题跋语的时间弄错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张之洞札记后所附的时间有误。据张之洞《论金石札》的编辑者许同莘(1879—1951)的编后记,《论金石札》手稿原为潘祖荫所藏,许同莘最初看到的是吴江费树蔚(1883—1935)所示潘氏所藏张之洞手稿的抄本,“其间论金文者十之九,初无目录,亦不详月日先后”,后经多人协助编校,于1933年以《广雅堂论金石札》为名分五卷出版,刻石一卷殿后 (13) 。既然从初见书稿的抄本到最后成书,经历多手,且最初抄本目录和日期多不明确,当然不排除编者与抄手误置《刘平国刻石》一篇末尾所见“光绪七年二月,南皮张之洞记”这一落款的可能性,但通观《论金石札》所收诸札,虽多无日期落款,最后一卷中讨论沙南侯获和刘平国刻石的两篇却都附有作文日期,因此也不能一概而论,将《论金石札》编者所说的“不详月日先后”理解成该书所包含论札均不标日期。如何解释张之洞札记后所附的光绪七年和施补华在王懿荣所藏拓本上题写的光绪八年之间的差异?或者说即张之洞和施补华的记录哪一个更可靠?这恐怕还需要其他材料的辅助才有可能进一步弄清。潘祖荫所藏刘平国刻石拓本上的题记(最重要的是张之洞本人留下题记的落款)以及现存潘祖荫日记里所保留的当时相关记录,都有可能成为解答我们疑问的理想线索。

除了张之洞札记所记施补华释文跋语产生的日期与施补华题跋所说时间存在抵牾以外,由徐崇立(1872—1951)于1918年所书、现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徐桂丛的题记中所显示的时间,也与施补华所记时间相冲突;而这一时间冲突,似乎增加了张之洞札记之后所附光绪七年二月这一时间的可靠性。

徐崇立为徐桂丛之子,徐桂丛即徐鼎藩,根据徐桂丛本人的题记,他与施补华一样,也曾在征讨阿古柏的张曜军中服务;又据其子徐崇立在抄录其父之题记之后的跋语中言,徐鼎藩于光绪庚寅年(1890)“权拜城县事”,刘平国刻石所在山谷正在拜城县所辖范围,所以曾亲“手拓数十本以贻海内金石家”,而徐鼎藩在自己的题记中也记述了他手拓刻石的经过,披露了关于刘平国刻石的位置关系、保存状况等不少细节 (14) 。

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徐崇立所录徐鼎藩的题记 (15) ,除了徐崇立本人的跋语,包含了徐鼎藩的两则题记:第一则是题为光绪六年(1880)徐鼎藩所记对刘平国刻石的考证及跋语,第二则题记署名“塞翁”但没有留下具体日期,根据题记内容推测,应该是1890年后徐鼎藩担任拜城县令之后的事。这两则题记,很可能是徐鼎藩不同时间在自己所藏刘平国刻石的早期拓本上分别题写的 (16) 。有意思的是,第一则徐鼎藩所记对刘平国刻石内容的考释及跋语内容,与施补华文集中对刻石内容的考释和跋语高度一致,其内容,除了个别字句差异,仅有涉及题记作者个人信息和个人对刻石保护状况的描述不同:

此碑在阿克苏所属赛里木东北二百里山上。光绪五年夏,有军人过其地,见石壁露残字,漫漶不可识,以告张朗斋节帅,命总兵王得魁具毡椎往拓之。适余从军温宿,朗帅惠余是本 (17) 。

将这段文字与施补华的考释题跋对比,我们发现,“漫漶不可识”之前,徐鼎藩的题记只比施补华的多出“光绪”二字,其他则完全相同。此处二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漫漶不可识”一句之后:徐鼎藩仅记述张曜命人捶拓,而他个人因在军中,所以得到了张曜赠送的最早拓本;施补华对刻石发现经过的记述则更加详细,而且强调是他本人得到消息后请示张曜,张曜才派总兵和当地知县一起前往捶拓刻石的,明确指出了他在发现刘平国刻石过程中的作用和贡献。

徐鼎藩的这则题记接下来对刻石内容考释的部分,与施补华的考释相比,仅有个别字词的增补或删改,比如施释“故称永寿四年”徐作“故仍称永寿”,施释“云龟兹左将军刘平国,有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绮君、左右力辅”徐作“云龟兹左将军刘平国者,《汉书》龟兹国左右将、左右力辅、左右都尉”,施释“赛里木至库车百余里,今至刻石处二百里”徐作“赛里木至库车二百里,至刻石处二百里”,施释“云京兆长安淳于某作此诵”徐作“云京兆长安淳于伯隐作此颂”,施释“故仍称京兆”徐作“故沿称京兆”,施释“关外汉碑如敦煌太守裴岑、沙南侯获碑”徐作“关外汉碑如敦煌太守碑、伊吾司马碑”等几处,其余则基本全同。就其不同之处而言,尽管刻意修改的痕迹明显,但修改之处并不多,且改动不大,二者的相似性也很容易识别,就连释文有误之处,二者也同样沿袭,比如释文起始处施释“按文称永寿四年八月,永寿为后汉桓帝年号,《后汉书·桓帝纪》凡年号六”徐作“按碑称永寿四年八月,永寿为后汉桓帝纪年,《后汉书·桓帝纪》凡六改元”,二者都遗漏了元嘉这一年号 (18) 。

通观两篇题记,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紧接着刻石内容考释之后对刻石保存状况的记述。徐鼎藩的题记中说:

兹碑至今始出,而一拓之后,穷荒僻壤惊见华人,旋即凿毁。然则文字之图示晦固有幸有不幸与?裴岑诸人均于史传无考,而三碑略见事迹,吾意西域三十六国皆两汉都护校尉之所到,必有纪功述事之作刻之荒厓邃谷,雨淋日炙,更千余年而光气不可磨灭,庶几有续见而续告者得尽拓以归,以补班、范两史之缺乎?光绪六年中夏,桂丛识于疏勒军次 (19) 。

与前面所引施补华于光绪八年释文题跋的该部分相比,徐鼎藩在这里增加的刻石被凿毁这一消息,将会在以后的数十年里,一直在远离新疆的内地金石学圈里流传,出现在各种刘平国刻石拓本的题跋中,直到民国十七年(1928)黄文弼赴西北考察发现刻石仍在以后,甚至在近些年的出版物中,关于刻石被毁的消息仍在流传 (20) 。尽管如此,将徐鼎藩题记的这一部分与施补华光绪八年释文题跋中相应的部分进行对比后,我们发现二者仍然是大同小异。

逐字逐句对比之后,我们不得不承认,如果抛开刻石被毁坏这一点,徐鼎藩题记的其他部分与施补华所说的他在光绪八年完成的刘平国刻石释文和题跋相比,其相似度是非常惊人的。虽然二者在某些事情的记述上存在一些差异,但二者相似的程度高到足以令人相信二者要么属于同源、要么属于继承关系的地步。而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这都让我们不得不对施补华所说的他于光绪八年(1882)始对刻石内容作出考释的说法重新审视,因为徐鼎藩的题款说得很清楚,这篇考释跋语,乃“光绪六年中夏桂丛识于疏勒军次”,显然比施补华所宣称的要早两年。

二者之间的这种奇怪的相似性也引起学者猜测,设想这两篇题记之所以会如此相似,或许与施补华、徐鼎藩二人同在张曜幕中、共同参与了对刘平国刻石文字内容的考释工作有关 (21) 。如果果真如此,那么我们就必须要考虑以下推论的可行性:对刘平国刻石的考释和题记,早在光绪六年(1880)徐鼎藩书写题记之前,就已经完成,而且还形成了一个统稿,参与刻石内容考释的文人均可得到一份,就像我们在施补华和徐鼎藩的题记中所看到的那样,参与者均可根据各人的具体需求在统稿的基础上或增或删,随意使用,而且可以像施补华那样,在后来的题记中公开宣称自己拥有这一统稿的作者权。

就目前所掌握的材料而言,我们恐怕尚无法证实以上说法,而且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有谁像施补华所做的那样,在不同场合反复宣称自己才是释文题跋的作者,明确自己如何取得该刻石的第一批拓本、何时创作释文题跋、何时再拓以及呼吁建屋保护刻石等事,而且他的这些声明都能彼此呼应,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互证的效果。这不禁会让人对徐鼎藩题记所署的光绪六年这一时间的准确性产生怀疑。而且,如果我们将徐鼎藩所写的第二则题记也考虑在内,就会发现,其实徐鼎藩记述的可靠性也不是没有问题的:

拜城县治东北二百余里曰明布拉可庄,汉时都护建牙于此,六城遗迹,约略可寻,所谓乌累关城也。又东北五十余里,至噶子克勒山入山谷五里许,磨崖有文曰龟兹左将军云云,距地六尺。兹碑之左又有文曰京兆云云,距地尺许。余来权县事,省获之余,遂访乐石,如见故人。躬剔藓苔残缺,弟二行卑字上、弟三行谷字上、弟四行固字上有斧凿痕,挍原拓无坚字,幸余文如故。盖当土人锥毁时,赖王总兵救止之。文字历劫,神人呵护,益信宝物不磨,爰手拓数十本,分贻赏鉴家,并鸠工垒石为屋护之,额曰宝汉,亦自幸清福墨缘于斯不浅云。塞翁又记 (22) 。

根据文中徐鼎藩自述“余来权县事”以及其后他亲“访乐石”并“手拓”的记述,这则题记所记的应该是他于光绪庚寅年(1890)担任拜城县令之后所亲历之事,因此所传达的信息应该具有相当高的准确性和可靠度。但细审这段题记所描述的几个事实,我们却发现,徐鼎藩的描述与真实情况存在较大的出入。比如,徐鼎藩在题记中说诵文部分的刻石距地六尺、题款部分的刻石距地尺许,这意味着两部分摩崖石刻的间距宽达五尺,但事实上二者之间的高度差仅有二十多厘米,不免令人对徐鼎藩所说的实地踏访刘平国刻石的说法产生怀疑 (23) 。更有意思的是,这段题记中所说的第二行的“卑”字、第三行的“谷”字和第四行的“固”字上的斧凿痕迹,事实上并不存在,其上部中间部分文字的缺失,应该与材料风化以及后来的捶拓有关,徐鼎藩认为是斧凿之迹,恐怕与他在前一则题记中提到的该刻石一经发现即遭损毁的传言有关,也就是说,他所说的刻石险遭当地人椎毁、幸得王得魁总兵阻止一事,当属猜测附会之语 (24)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徐鼎藩所说的三个字的位置也不准确,徐氏所说的第二、三、四行,分别应该是第三、四、五列,这个失误其实不需要实地踏访,而只靠观察拓本就可以避免的。总之,所有这些问题的存在,也难免让我们对徐鼎藩题记所示的其他事情表示怀疑,其中就包括“光绪六年”这一与施补华的说法不一致的时间点的可靠性。

尽管如此,我们对徐鼎藩题记所提供的题款时间,却并没有有效的证据证其为伪。这就像我们对待张之洞关于刘平国刻石的札记写作时间那样,在更有力的材料出现之前,恐怕只能说,即使我们假设对刘平国刻石的研究确实始自施补华,但对施补华本人给出的释文题跋的写作日期,却因有着不支持施氏所提供的时间的材料,而不得不打上一个问号。不仅如此,就目前已有的证据而言,徐鼎藩所记光绪六年与张之洞札记之后所留下的光绪七年的时间点,因为都与施补华在不同地方所说的光绪八年作释文题记的时间相冲突,所以我们对施补华的说法,也理应保留适当的怀疑态度。

二、 刘平国刻石的传统金石学语境

前面我们重点考察了《论金石札》中张之洞关于刘平国刻石一札以及徐鼎藩所写刘平国刻石释文跋语的题款时间与施补华所称自己考释与题跋的写作时间之间的差异;根据我们目前所能看到的材料,造成这种差异的,不排除是施补华个人在题跋中误记的可能。这就提醒我们,在以上疑问得到澄清之前,还不能像马雍那样轻易地相信施补华关于该刻石发现时间和考释题跋写作时间的记录。事实上,关于刘平国刻石的发现时间,的确存在不止施补华所说的光绪五年一说,而是至少还包括咸丰(1851—1861)末年、咸丰与同治(1862—1875)间以及光绪初年、光绪二年(1876)、三年(1877)、四年(1878)和六年(1880)等多种说法 (25) 。当然,值得我们关注的,除了关于刘平国刻石在清末被发现的时间存在这么多种说法,还有关于该刻石发现者、如何被发现以及对刻石的位置和保存状况等的不同说法。更有意思的是,这些说法,大多是在施补华公布其考释和题跋之后不久一段时间内纷纷形成并传播的,其中的原因很值得我们思考。

刘平国刻石于咸丰末年被发现的说法,见于日本大阪汉和堂所藏刻石拓本的褚德彝(1871—1942)题记。根据题记,此拓本原为一个名叫公鲁的人所有 (26) :

是刻在新疆拜城县赛喇木山之西二百里。咸丰末,有戍卒拓得数纸,始为世人所知。此本第三行“作”字下缺“台”字,四行“关”字上缺“谷”字,五行首缺“以坚”二字,知拓在光绪中叶矣。近拓二行“从”字下“秦”字已泐,并闻摩崖处为缠回篝火,石已尽泐,不知确否。此刻旁尚有“京兆长安淳于伯隐作此诵”。余所藏陶子方年丈赠精拓本有之。当率补于此本之后也。公鲁以此见示,为书纸隙,用志古欢。辛卯十一月褚德彝记。龟兹,汉谐音“丘慈”;拜城县,即今库车。“库车”音与“龟兹”如字正合,与“丘慈”音反远也。松窗又记 (27) 。

该题记首先对刻石的位置和发现时间作了说明,但位置与施补华所说的“此碑在今阿克苏所属赛里木东北二百里山上”明显不同,一说在赛里木(即褚德彝所说的赛喇木)东北,一说在赛里木之西。至于发现时间,褚德彝此处所说的比施补华所记的光绪五年要早二十年左右。而此刻的发现和拓印,褚德彝归功于一名戍卒,似乎暗示是这名戍卒主动为之,与施补华所说的戍卒发现刻石、有人上报于他、由他报告上级张曜、然后再由张曜委派军官和地方官带士兵前往捶拓亦有区别。题记紧接着根据该拓本中文字的保存情况,推测其为光绪(1875—1908)中叶的拓本。这与马雍对刘平国刻石拓本分期的依据类似,认为早年的拓本对刻石内容的保留比晚期要更完整。褚德彝还根据拓本第二列“秦”字以下漫泐不清的保存状况,推测是由传闻中维吾尔族人在刻石下燃篝火所致。褚德彝还根据自己所藏刘平国刻石的“精拓本”对公鲁拓本的刻石题款做出了正确推测,认为属于后人所补,原本并不紧挨在刻石之旁。当然,题记不忘表达与该刻石拓本的所有者“用志古欢”的情趣,这也是金石学研究鉴赏传统中很重要的部分。似乎意犹未尽,褚德彝在题款之后又补记了对刻石中所出现的“龟兹”地名的考释,尽管并不正确,但这的确是金石学家擅长的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褚德彝在题记中颇为自信地提到,自己所藏的刘平国刻石“精拓本”为陶子方所赠。陶子方即陶模(1835—1902),光绪十七年(1891,即褚德彝为公鲁拓本作题记的辛卯年)迁为新疆巡抚,在此之前已在西北为官多年,似乎可以推知,从他那里得到的刻石拓本,或许与人们从施补华处所得拓本并不属于同一批次。

同样是褚德彝,在上海博物馆所藏珍姒旧藏拓本的题记中,对于刘平国刻石的发现时间、发现人等信息, 又给出了不同于以上的说法:

汉龟兹将军刘平国作孔记,在新疆拜城县赛喇木山东二百里岩壁上,光绪二年张勤国公督师时,有军官偶见之,施均父丈时在幕中,令人椎拓数十纸,分赠友人,遂为世人所知。此本……为初拓之证,殊可宝贵。余所藏本,有“京兆长安淳于伯作此诵”三行十一字,亦同时所刻,初访得本,皆不拓也。珍姒先生以此本见示,率书纸隙,以纪古缘。丙寅四月余杭褚德彝记 (28) 。

类似的说法,也见于褚德彝民国十年(1921辛酉年)在今上海博物馆藏震钧旧藏拓本题记,题记中提到了刻石发现于“光绪初”的说法,明确将始发现者与始传播者区别开来:

此刻在新疆拜城县赛喇木山东二百里。摩崖。光绪初,张勤果公西征,令兵士赉文檄赴某处,道经是山,始发现之,施均父补华在张幕府闻之,令人椎拓,始为世人所知 (29) 。

与辛卯年的题记相似,褚德彝辛酉年和丙寅年(即民国十五年,1926)分别在震钧旧藏和珍姒旧藏拓本中对于刘平国刻石的位置、发现时间和发现人等作了介绍,但对这些信息的叙述却并不相同。刘平国刻石的位置,从之前所说的“赛喇木山之西”变成了“赛喇木山东”;发现时间,从之前的“咸丰末”改作“光绪二年”(1876)或是“光绪初”;而刻石的发现者,在辛卯和辛酉年都是某戍卒,而在丙寅年则变成了某军官;另外,在丙寅和辛酉年的题记中明确指出,是张曜幕僚施补华的拓本才使得刘平国刻石开始广为人知的。这里的说法,除了刻石发现时间不同一点之外,与施补华释文题跋中所说的基本相同。也就是说,时隔三十多年之后,褚德彝基本上接受了施补华关于刘平国刻石的发现、捶拓和传播等方面的记述,而且也放弃了先前认为发现刻石的时间在咸丰末年的观点,但是将刻石发现之年确定在光绪初年或是光绪二年。

褚德彝在公鲁旧藏拓本题记中所说的“咸丰末”不知所本,似是根据传言猜得,而他所持的光绪初年或二年的说法则似乎是受到王仁俊(1866—1914)、沈塘(1865—1921)、吴湖帆(1894—1968)等人影响的结果。光绪二十九年(1903),王仁俊和沈塘在吴江沈氏双麓山馆旧藏、现藏上海博物馆的刘平国刻石拓本题记中说:“右刘平国作孔记,光绪二年,张勤果征西域,幕僚施均父观察访得。” (30) 同一年,王仁俊在上海博物馆藏端方旧藏拓本题记中写下了类似的话:“光绪二年,张勤果公率西域之役,获此石于赛里木东二百里,幕客施均甫为之释文考证,一时怀纸椎拓者相属于道。” (31) 上海博物馆另一藏本所见吴湖帆的题记中,也保留有大致相同的内容:“汉白山摩崖龟兹左将军刘平国开道记,光绪二年,张勤果公曜督师乌鲁木齐,其僚友施君均父访得于新疆赛喇木东北二百里岩壁间。” (32) 当然,光绪二年一说似乎仍有更早的出处,比如光绪九年(1883)赵于密(1845年生,辛亥革命后移居上海,卒年不详)在孙伯渊旧藏拓本题记中说,刘平国刻石“在新疆库车城西之赛里木山间。摩崖,隶书,向未著录。光绪二年,克复回城,为统兵部下所获,始有拓本流传内地” (33) 。赵于密喜欢收藏,精于鉴赏,曾帮助清末名臣、金石专家端方(1861—1911)鉴定金石书画,而王仁俊在端方旧藏刘平国刻石拓本上的题记,让我们有理由推测,就刘平国刻石的发现时间而言,他们之间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相互影响的可能。

与前面提到的光绪五年、光绪二年和咸丰末年发现说相比,光绪三年(1877)发现说虽然也根植于军事行动的背景,但这一观点将发现者确定为与张曜军不同的另外一支军队:

汉乌垒关:光绪丁丑,刘襄勤锦棠督师西上,部将提督徐万福统建威军先驱在拜城东二百里明布拉克见一石刻,乃梯绝壁,剔苔藓,模拓其文,系汉永寿四年八月甲戌淳于某为龟兹左将军刘平国作颂,末书有“此东乌垒关”五字 (34) 。

这一说法最早见于宣统三年(1911)出版的《新疆图志》卷八七“古迹”部分。该书由时任新疆巡抚的袁大化(1851—1935)任总裁、曾任新疆布政使的王树枏(1851—1936)任总纂编修而成。引文中提到的光绪丁丑年即光绪三年。刘锦棠(1944—1894),谥号襄勤,同治七年(1868)从左宗棠(1812—1885)西征平定阿古柏叛乱,攻克灵州、西宁、河州、肃州、乌鲁木齐、吐鲁番、托克逊、库尔勒、阿克苏、库车、英吉沙尔等地,战功卓著,光绪六年(1880)代左宗棠任新疆钦差大臣,后官至兵部左侍郎加尚书衔,并兼任新疆巡抚,因此在甘新一带曾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从刘锦棠军的行军路线来看,他的部队从乌鲁木齐、吐鲁番一路打到阿克苏、库车,甚至更西更南到喀什噶尔的英吉沙尔,史书明确记载刘锦棠于光绪三年“连下库车、拜城”的英勇事迹 (35) ,因此确实有在拜城一带活动过的可能 (36) 。光绪三年三月,新疆北路叛乱基本平定,按照左宗棠的计划,刘锦棠、张曜、徐占彪(1840—1892)引三路大军南下,于当年年底成功平定了南疆八城 (37) 。战争的情况,在王树枏参与编纂的《新疆图志》“兵事”部分所收录文献中,在不同角度都有体现,所以《新疆图志》将光绪三年作为刘平国刻石的发现时间也并非偶然,而是与当年三路大军南下平叛的军事行动和刘锦棠军对库车和拜城的占领密切相关 (38) 。不过,接下来对徐万福“梯绝壁,剔苔藓”以模拓刘平国刻石的描写,则似乎为编者的想象,因为刻石距离地面没有引文里说的那么高,而且恐怕刻石也并不会被苔藓所覆盖。

除了有限几处细微的改动,王树枏的《新疆访古录》几乎完全沿用了《新疆图志》里的说法:

乌垒石刻在今拜城东二百里明布拉克山。光绪三年,刘襄勤公锦堂督师西下,部将提督徐万福统建威军,先驱至拜城境,营夫樵采至山,见此石刻,万福梯绝壁,剔苔藓,拓数百纸 (39) 。

比较此文与上面来自《新疆图志》的引文,我们发现很多地方连字句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新疆访古录》中增加了无名的打柴士兵发现刻石的故事细节,还有徐万福捶拓刻石数量多达“数百纸”这样的信息。这样的描述与施补华对刘平国刻石发现经过的记录形成了有趣的平行叙述结构:张曜和刘锦棠都随左宗棠率军参加了平定阿古柏叛乱的军事行动;王得魁和徐万福分别是张、刘两位将军的属下,直接参与了刻石的拓印,刘平国刻石随其拓本的流传逐渐广为人知;而且刻石的最初发现者都与某位不知名姓的士兵有关。从编纂时间来看,《新疆图志》和《新疆考古录》形成的时候,刘平国刻石作为新疆所出金石名作已广为人知,王树枏和其他参与《新疆图志》编纂的人理应听说过关于刻石发现经过的诸多传闻,甚至可能知道施补华的释文和题跋,既然如此,为什么王树枏丝毫不提施补华、王得魁或者张曜呢?《新疆图志》的编修者当初是否因为刘锦棠在新疆地区的巨大影响力才将他与刘平国刻石的发现联系在一起?我们缺少必要的证据来判断是或者不是,但这两种说法有趣的平行相似性却让人不得不怀疑,刘锦棠在新疆地区的巨大影响力,或许的确与《新疆图志》和《新疆访古录》中所见刘平国刻石的发现故事有关,我们甚至有理由认为系王树枏等人有意为之。无论如何,源自王树枏等的刘平国刻石光绪三年发现说,虽然晚出,却有着较为深远的影响,这一点我们在后面还会提到。

认为刘平国刻石于光绪四年被发现的说法,与前面提到的光绪二年、三年说相比,似乎流传并不广泛,最早见于吴昌硕原藏、芦芒(1920—1979)旧藏、后藏新疆大学中亚研究院的刘平国刻石题记:

此碑不见著录,在今阿克苏所属赛里木东北二百里山上。光绪戊寅,张朗斋中丞统兵经此地,见石壁露残字,具毡椎精拓,始知是汉物。民间以其扰也,遽凿毁。余叹碑在荒远山中,无过而问者,得大人先生搜而出之,可不谓幸欤!然而旋出旋灭,转不如晦而不显尚留古籍也。曾见郑盦尚书藏二拓,字迹磨灭不可辨。是拓点画刻露,墨气浑古,可称绝无仅有之本。光绪廿四年戊戌十月,吴下欣赏斋裒竟,书此志快。安吉吴俊卿昌硕 (40) 。

这是吴昌硕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在自己所收藏的刘平国刻石拓本上的题记。光绪戊寅即光绪四年(1878)。关于刻石的发现经过,吴昌硕似乎认为是张曜亲自领兵经过刻石所在山崖的山口,直接发现并具毡捶拓的。接下来吴昌硕提供了刻石遭毁的信息,被毁原因与刻石广为人知之后当地人不胜捶拓之扰有关,如今原刻石已毁,其他拓本质量又不佳,这就显得他自己所藏的拓本无比珍稀,因此喜不自胜,欣然题记以志心中之快意。

当然,从藏品完整性的角度来看,吴昌硕收藏的拓本也有美中不足之处,即该拓本不包含刘平国刻石三行十一字的题记;因此紧接着刻石释文之后,吴昌硕复以苦铁为号,对刻石题款的内容加以补充:“按:此石之下尚有一小石,其文云:京兆□□淳于作诵。苦铁又记。”②但吴昌硕似乎意犹未尽,并没有止于此处,而是进一步将刘平国刻石与敦煌太守伊吾司马碑对比,慨叹刘平国刻石被毁的不幸遭遇同时,庆幸自己藏有刻石未毁之前的稀罕拓本:

关外汉碑如敦煌太守伊吾司马碑,先后见于海内金石文字之录;兹碑至今始出,而一拓之后,彼乡僻惊见华人,即凿毁,然则文字固有幸有不幸耶?沧石③。

沧石也是吴昌硕的号。他在这一节的题记中,似乎颇为自信地以为自己的藏品正是刻石被毁之前的“一拓”,因其“点画刻露,墨气浑古”,明显优于潘祖荫所收藏的两拓,似乎暗示潘氏所藏刻石拓本字迹的模糊,正是刻石惨遭损毁所致,从而更证明自己所藏拓本之珍贵与稀有。与吴昌硕的这条题记并列在一起的,是杨岘在光绪甲午年留下的一条题记,同样提到了刻石遭损毁一事,也起到了突出吴昌硕所藏拓本之精良宝贵之作用:

石在今阿克苏东北山上,老友施均父从军闻及始搜获,旋遭土人凿碎,故传拓极少,精拓如此本则更少矣。后之览者,当知所宝贵哉!甲午七月杨岘题 (41) 。

光绪甲午即光绪二十年(1894),距施补华最后一次进京会友时在盛昱和王懿荣所藏刘平国刻石拓本上题跋的时间,不过五年之久。如题记所言,作为施补华的朋友,杨岘显然接受了施补华根据士兵报告“搜获”刻石的说法;不过,施补华在自己的考释和题跋中虽然提及了对刻石保护状况的担忧,却并未言及石刻遭损毁;因此杨岘这里所说的石刻“旋遭土人凿碎”一事,如果不是另有所本,恐怕只能是出于自己的误解和臆测。然而通观杨岘的题记,重点既不在刻石内容考释,也不在强调刻石保存现状,他之所以提到“老友”施补华以及刻石遭碎毁的说法,恐怕仍是为突出所题拓本的精致、稀有与可靠。

有意思的是,虽然杨岘的题记在先,而我们相信吴昌硕在1898年欣然题写刻石释文和跋语的时候,一定早已看过杨岘题在自己藏品上的文字,但他却依然认为是张曜亲自发现并捶拓刘平国刻石,丝毫不顾杨岘的题记,也丝毫不提施补华的贡献。更有意思的是,同拓还包含了张度(1830—1904)在1894年写下的一则题记,题记中张度提出刘平国刻石发现于“咸同间”的说法,也对刻石遭损毁的消息深表惋惜:

昌硕言此石近年已凿损,余闻之嗟叹。《庄子》直木甘井之喻,物诚不可有名也。此石未知名之先,从汉至今,千数百年固在也;咸同间此石始著,不过四十年而石损矣。金石称寿尚如此,甚已名之不可有也。甲午暮春。张度记 (42) 。

张度和杨岘都是于光绪甲午年(1894)在吴昌硕所藏刻石拓本上书写题记的,但张度的题记要比杨岘的略早几个月。张度在这里所说的“咸同间此石始著”,即刻石在咸丰(1851—1861)同治(1862—1875)间被发现并广为人知,又言“不过四十年而石损”——如果严格地按照这个数字计算,那么刻石发现的时间就应该在1854至1864年之间——似乎与褚德彝所说的刻石发现于咸丰末年的说法相呼应;也就是说,这里所说的“咸同间”,应该理解成咸丰与同治之间的那段时间。这个说法,很显然杨岘在作题记的时候并没有参考——杨岘支持的似乎是施补华的说法,即刘平国刻石于光绪五年被发现。事实上,不但杨岘没有参考张度的说法,就连吴昌硕自己也没有采纳,他提出的是刻石发现于光绪四年的说法。不过与吴昌硕和杨岘的两篇题记一样,张度也强调原刻石被毁的消息,在惋惜文物遭到破坏的同时,阐发了“名之不可有”的庄学哲理。更有意思的是,张度在开篇就明确指出,关于刻石近期被凿毁的消息,他是从吴昌硕那里得到的;张度的题记写于1894年农历三月,比该拓本上吴昌硕本人的题跋早四年之久,也就是说,早在张度写下题记之前,吴昌硕就已经在传播刘平国刻石已被毁坏的消息了。当然,如果我们相信徐鼎藩题记“光绪六年”的题款无误,那么像刘平国刻石一拓之后即被凿毁这样的说法,至少从光绪六年就开始流传了;徐鼎藩题记与吴昌硕以“沧石”为号所写题记中关于该刻石遭毁坏的记述,几乎如出一辙 (43) ,这进一步说明了此类传说之间的承继关系。

总结以上对关于发现刘平国刻石时间的几种说法的梳理,我们不难发现,至少在刘平国刻石最开始被发现之后的一二十年里,人们对关于该刻石的知识的积累,基本上是在晚清金石学的语境下进行的。金石学注重对器物以及碑刻的文字、形制等方面进行考证和描述,因为这些知识往往不见于史书记载,所以有助于人们对过去社会生活制度方面的理解,比如施补华在对刘平国刻石的考释题跋中就明确指出,在西域发现的像敦煌太守裴岑碑、沙南侯获碑、刘平国刻石这样的材料,能够起到“补班、范两史之缺”的作用;这种情况下,对刘平国刻石文字内容的考证和解释,就是研究该刻石的首要任务。要完成这一任务,往往需要以版本可靠权威、内容完整清晰的金石拓本为基础,因此,拓本就成为金石学研究的重要物质载体,对高质量的拓本的期待和要求,自然也就应运而生。而一旦权威的文字考释出现,这一考释往往会伴随收藏者和鉴赏人的题跋出现在不同的拓本中,尽管有时候释文也会出现局部的修改。而这些名人题跋和考释,以及他们的书法,也会因为题跋作者的名声,与拓印的金石作品一起成为兼有史料价值和鉴赏价值的古董而被人索求与收藏 (44) 。

这样的语境下,补史之缺的目的和功能就使得有文字的金石作品显得尤其有价值,而金石作品上的文字与其书法的鉴赏和收藏同样也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相比而言,文字之外的信息——包括金石作品的发现时间、发现地点以及发现者等等——就沦为次要地位,所以在金石学的语境下对这些信息的考察,有时候难免给人以疏阔、武断,甚至是偏听偏信、道听途说的印象。围绕刘平国刻石的发现时间、发现人等问题而产生的诸多说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前面所提到的那些关于刘平国刻石发现时间的说法,无论是咸丰末、咸同间还是光绪初、二、三、四、五年,都是由题跋作者自己给出的。这些时间点,有的以具体的历史事件为参照,有的根据拓片的质量、存字的多少推测而得,有的则难以令人确知其出处,甚至只是凭空的猜测。比如,主张刘平国刻石发现于光绪二年、三年、四年和五年的说法,都以清军进入南疆平定叛乱作为历史背景,而咸丰末、咸同间说则未知出处,有可能是题记作者对道听途说得来的信息不加辨识的结果。吴昌硕以刘平国刻石发现不久后即遭毁坏以及潘祖荫所藏该刻石二拓字迹模糊为依据,就断定自己的收藏属于该刻石的最早拓本,但若是根据施补华的题记,最早的拓本多由不通文墨的士兵所为,质量反倒不如后出良工所拓,所拓的字数不一定多于后来的精拓,所拓字迹也未必比后来的精拓本清晰。然而将拓本之精良完足与否看作是拓本时间早晚的反映,这似乎成了金石学家们必要的工作假设。比如,除了前面提到的吴昌硕等人,陆和九(1883—1958)在自己所藏刘平国刻石拓本的题记中也明确表示,他自己所藏的拓本为“未洗剔碑时初拓本”,因为拓本中“‘秦’字、‘仇’字均未有泐痕,‘以坚’二字已未洗出,较光绪间张朗斋曜、徐显立两拓本,神气尤为完足,窃疑为清初拓本,有拜城县官印可证也” (45) 。但是拜城县官印未必为清初,而字迹之隐显同样未必能反映拓本之早晚,拓工的技术、所用捶拓材料与具体的工作环境等因素,同样是影响拓本质量的重要条件。

当然也不乏凭空猜测的例子,如前面所讨论的吴昌硕曾经为之书写题记的珍姒旧藏刘平国刻石拓本上,另有许苏民(1867—1924)认为该拓为“乾隆初拓本也” (46) ,就没有提供任何依据。这些题记为什么要把拓本的时间尽量提前,凭想象或者仅凭字体就把所题拓本说成是“乾隆初”或者“清初”的作品呢?这恐怕与刻石拓本作为艺术品的鉴赏和收藏功能相关:拓本愈精愈完好也就被认为是愈早愈权威,从证经补史和鉴赏收藏两方面说也就愈有价值。对拓本所见刻石内容进行考释和鉴赏的,往往是在拓本上写作题记的那些较有权威的名人们,而这些题记存在的意义也就在于强调拓本内容的历史价值和拓本的鉴赏价值;与此首要目标相比,题记的内容是否准确反倒成为第二位的,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为什么褚德彝对同一刻石的发现时间会持有不同的说法,也无法说明为什么同一刻石拓本上会出现关于刻石发现时间的多种不同说法并存的现象。

三、 刘平国刻石的科考探险语境

如果说晚清的金石学者对刘平国刻石的研究和鉴赏基本上是以刻石的拓本为中介而展开的,那么东西方的科考探险家们则更注重对刘平国刻石的实地考察,因而从他们留下的文字中,我们会发现较为翔实的实地考察记录,包括对寻找刻石路线、刻石所在地点和位置、周围环境以及刻石保存状况等方面的描述。

科考探险语境下对刘平国刻石的研究主要以法国人和日本人为主,其活动应该放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资本主义发展高峰时期东西方列强在中国的西北以及中亚地区竞争的背景下来思考。英、法、德、俄、日、瑞典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科学考察和探险为先导,目的是设想着未来将自己的势力范围延伸到这个当时在他们看来还是陌生的区域,因此,他们在科学考察中尽可能全面地搜集占有资料,以期对这一地区的地理、物产、矿藏、气候、人口以及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信息作全面了解 (47) 。从这个角度来看,梦想占有这一地区的意图不仅仅表现在他们对该地区情报的搜集上,而且还更赤裸裸地表现在对这一地区的知识以及知识物质载体的竞相占有,包括不择手段地对当地文物进行偷窃和争夺,最著名的例子包括广为人们所熟知的斯坦因(Marc Aurel Stein, 1862—1943)和伯希和(Paul Pelliot, 1878—1945)对敦煌藏经洞写本的骗取掠夺、德国人对新疆著名石窟寺佛教壁画的破坏性揭取以及英法等国对西北墓葬和烽燧遗址的盗掘等等 (48) 。

至于为什么对刘平国刻石的研究开始主要在法国和日本学者之间展开,这或许与当时法、日两国汉学研究发展水平较高——尤其对碑刻铭文的释读和研究方面超过其他列强——关系很大 (49) 。从这个角度来看,科考探险的语境与金石学也存在一定的交叉关系。不过,就对待拓本的态度而言,与在金石学语境下研究刘平国刻石的最早一批学者们不同的是,法国和日本的探险家和研究者并没有止步于拓本,而是以拓本为媒介和线索,将研究的落脚点放在对刻石的实地考察上和信息搜集上。他们的实地考察虽然为我们研究当时刘平国刻石的保存状况提供了宝贵的材料,但同时,由于没有特意研究刻石发现时间和背景等问题,他们也凭猜测或者是根据道听途说在记录中留下了一些较有歧义的信息。当然,这与他们关注中国西北以及中亚地区的初衷和目的是分不开的,而对这一目的的最赤裸裸的表达,莫过于大谷光瑞(1876—1948)探险队第一次在中亚和新疆活动时其成员之一堀贤雄在日记里的内心独白——在1903年4月8日的日记中,他这样写道:

拜城前门未题,东辕门代之以“乌垒雄封”,西辕门代之以“温泉胜地”。衙门正门不开,门前桌上摆着“忌辰”标记。郑道台等将我们迎入右便门,后知忌辰乃国考纯贤二皇后之忌。据闻衙门乃光绪十一年建立,之前属温宿州。与郑道台谈笑之间,闻听赫色尔北二百里之处有乌垒碑。我俩竖耳倾听,频频打听,得知有大小两碑;让郑道台出示拓本后,愈加兴奋,我俩遂决意一访石碑所在地。思及去年十月十四日与门主相别以来,将近半年,成果尚不及门主预期,我等一路上屡次谈起。不久亦将结束库车调查,踏上归途,日程迁延,成绩不佳,门主必然失望怪罪,无功而返,实非本意。如今抵达库车之前,闻得石碑所在地,此乃佛陀保佑欤?天命所归欤?我等不胜欣喜,此则库车大有收获之兆,勇气顿生 (50) 。

大谷光瑞是京都西本愿寺第二十一代宗主大谷光尊(1850—1903)的长子,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欧洲游学期间,见到斯文·赫定(Sven Hedin, 1865—1952)、斯坦因和伯希和等人中亚探险的成果,深受启发,于是组建了一支探险队,从1902年始,利用回国机会在中亚和中国西北地区进行探险。从这个角度来看,日本探险队在中亚和我国新疆地区的探险活动,是对西方列强的有意模仿。虽然大谷光瑞探险队的财政来源是日本佛教徒的捐献,而不是像其他国家的探险队那样,均由国家政府机构资助,但大谷光瑞和他的探险活动却与日本皇族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51) 。探险队的第一次探险活动沿着南北丝路展开。大谷光瑞亲率一队沿北路东进,但在1903年接到父亲去世的消息后,中途匆匆结束探险活动,赶回日本接任父亲的位置,成为西本愿寺第二十二代宗主,而南路的堀贤雄和渡边哲信则继续按计划在新疆和田、库车一代活动,对刘平国刻石的实地勘踏就是他们在这一带所开展的探险活动的一部分。

上面所引堀贤雄1903年4月8日的日记包含了不少宝贵的信息。首先,日记透露出他们此次探险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多地获取像斯文·赫定、斯坦因和伯希和等人所攫取的那样的文物资料,这应该就是“门主”大谷光瑞对这次探险活动的“预期”。当然,堀贤雄和渡边哲信当时似乎运气不怎么好,在南路考察了近半年依然收获不大,二人在即将进入库车,也就是他们这次探险的最后一站时,开始担忧因成绩不佳会获罪于门主,因此一听到“乌垒碑”的消息,就立刻心情振奋,直呼佛陀上天保佑而“不胜欣喜”起来。其次,晚清地方官员文物保护的观念很淡薄,不但向这些异国来客毫无戒心地介绍当地的“古碑”以及去哪里寻找拓工,而且还向来客出示自己收藏的刻石拓本;更有甚者——根据渡边哲信在日记中的记录——当渡边直言想去探访时,拜城的这位郑道台又派翻译又送衙役护送来客,甚至还为日本人提供了拓印用纸 (52) 。最后,与前面所提到的晚清金石家们迥然不同,堀贤雄和渡边哲信并不满足于见到了刘平国刻石拓片,也并不满足于关于“乌垒碑”的道听途说,而是在看到了郑道台收藏的刻石拓片之后,“愈加兴奋”而“决意一访石碑所在地”。事实上,根据上面所引用的堀贤雄日记内容,拜城东辕门所书的“乌垒雄封”与地方官员郑道台口中所说的“乌垒碑”似乎可以被看成是彼此支持的证据,但日本探险家们并没有想当然地轻易接受这些说法,而是通过认真考察相关传世文献记载和刻石内容,试图正确地释读刘平国刻石中所提到的“乌累”一词:

碑文显然可以读出“龟兹左将军刘平国”,“东屯乌累”之字亦颇为明显。从字面理解推断,可知刘平国是凿断博子克勒克峡岩石,首开通往伊犁之路,为颂其功绩,于永寿四年八月戊戌刻之。虽称之为“乌垒碑”,但碑文写的不是“乌垒”,而是“乌累”。余初闻此碑所在时,以及一路上目睹此碑所在之处乃一宽广河谷,直可让莎车屯田转移此处,兼之群山环绕,北通伊犁,南有拜城沃土,又连向库车,俨然有西域雄镇之形势,故推想恰恰拉克一带非乌累真正故址,拜城才是。然而现在看碑文只云开路纪功之事,与想象相去颇远。不过碑文有乌累一词,有鉴于拜城衙门额上悬有“乌累故城”一匾,要研究拜城横亘至此峡一带是否即乌累故地,此碑亦可谓一资料 (53) 。

除了误将刻石时间写成“戊戌”以及将“斫山石作孔”理解成凿断博子克勒克峡岩石以通去伊犁之路以外,渡边哲信在这段日记里说得很清楚,他刚从郑道台那里听说此地有乌累碑的时候,立刻就将《汉书·西域传》里所记的西域都护治所乌垒,与沿途所见拜城的地理形胜、战略位置以及拜城衙门匾额题词等要素综合起来进行对比,觉得拜城比恰恰拉克(塔勒克)更像古代的西域都护治所,以至于怀疑《汉书》所记有误。然而看到刘平国摩崖刻石之后,发现所谓的“乌垒碑”其实不过是常见的汉代刻石纪功碑,自云与一开始的想象相去甚远,内容也不过是凿石通路,似乎与乌垒的位置并无关系。更重要的是,刻石所见也并不写作“乌垒”,而是“乌累”,所以在渡边看来,“乌累”与“乌垒”并不相同,拜城衙门匾额上的“乌累故城”,所指并非《汉书》中的乌垒。对想象与现实之间的这一巨大差距,堀贤雄在4月13日的日记中所记也颇为生动:

12:00至石碑处。人云碑在溪流山脚数千呎壁立岩石之麓,筑有小屋,而碑便在屋内。入内未见碑石之物,便问随来村民,答说“那里、那里”(Mana Mana)!并指着那片石壁与地面相接之处。熟视方见到岩面一侧削平,刻有数十字,大小二块均刻在岩面上,不能称之碑石,先即大为失望;其后读碑,有“龟兹左将军刘平国……始断岩作……永寿四年八月甲戌……将军所作也。坡”字样,据此可知汉人称为乌垒碑有误。乌垒碑若在此处,第一即与至今《西域图志》所考汉代诸国相冲突,又不合《汉书》云乌垒为耕地之记载。且碑云龟兹左将军刘平国等事,见此汉官名,总觉得是唐代,永寿四年之年号,亦在汉朝后。碑文言始断岩云云,以字面而言,完全是一名军人开通道路,刻石纪功,此乃汉人特有之风气。且山质似是石灰,为免万一,特取一片岩石。至于证明乌垒碑名称之非,汉朝至今已两千余年,此峡既有流水侵蚀,峡谷当下切不止数尺,若略晓水流营力便能明白;然此碑距流水处仅二三尺,即便石灰岩裸岩极为坚硬,两千年之营力亦不可能如此微小。永寿年号待查年表即明,然似此这般,今日之行殆属徒劳。见碑以前,欢喜振奋还说要将拓本裱成卷轴;现要裱成卷轴也是白花装潢费而已 (54) 。

堀贤雄这段日记的内容所反映出来的问题非常典型,它生动地告诉我们传言以及传言所激发起人们对于真实情况的想象可能与真实情况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前面我们在渡边哲信的日记中已经看到类似思想的表达,而堀贤雄在上面这段日记中则表达得更为清楚。原本他根据传言认为刘平国刻石为“数千呎壁立岩石”山脚下小屋内的立碑,而不是岩脚两小块不起眼的摩崖。所以在他一开始进入小屋时,因寻找脑海中根据传言构想的石碑,竟然没有发现岩壁上的刘平国刻石。石碑与刻石形制上的差距,依然让堀贤雄“先即大为失望”了;继而阅读刻石内容,根据可以识读的那部分信息,堀贤雄就得出“汉人称为乌垒碑有误”的结论,因为如果将乌垒的位置定在此处,就会与《汉书》记载和《西域图志》所考察的汉代地理不符。堀贤雄甚至开始怀疑传说中刘平国刻石的年代,猜测永寿四年或许为唐代年号。在他看来,刘平国刻石的内容过于普通,反映的是汉人——而不是汉代人——开路纪功刻石的普通行为,显然缺少汉代人经营西域时立碑宣示管辖权力的重要意义。而且,他从刻石在岩面的高度、此地石灰岩的性质以及水流下切峡谷的深度(刻石距水流处仅二三尺),初步判断刻石的产生不至于像汉代那么久远,而很可能是唐代的产物。当然,堀贤雄知道这仅仅是他的推论;为进一步弄清楚刻石年代的问题,他还特意取了一块岩石作样本,因为根据岩石性质和水流营力,是可以计算出一定时间内水流下切深度的;他也计划回去查对年表,找出永寿四年所代表的确切年代。总之,实地考察的结果,与他之前初闻“乌垒碑”时的憧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此时此刻,对他而言,刘平国刻石毫无价值,以至于认为“今日之行殆属徒劳”,就连之前对刻石拓本进行装裱的打算,如今也认为是毫无意义,是“白花装潢费”的徒劳。这种令人沮丧的情绪似乎第二天仍然伴随着日本探险家,堀贤雄在四月十四日的日记中写道:“见乌垒碑甚失望,想不如回赫色尔时看看故城,于是启程。” (55)

当然,堀贤雄对刘平国刻石年代的推断并不准确。他的怀疑,在查对历史年表之后涣然冰释,“就此可以知道汉人传称为乌垒碑并不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在四月二十九日的日记中补充说:“见到乌垒碑当时,曾从地形学观点论证其传称为乌垒碑之非……现在从大年表见到一千七百四十五年前有此一年号,是以修正当时所论之谬。” (56)

堀贤雄对刘平国刻石年代的怀疑以及对自己之前观点的修正,标志着探险家与金石学家在处理刘平国刻石方法论方面的截然不同。他对刻石年代的怀疑,是建立在对刻石地点进行亲自勘察以及地形学、地质学和水流营力学等不同方面知识综合判断的基础之上,而一旦发现关键证据不支持自己的判断,则会立即进行修正。更重要的是,通过实地考察,探险家们得以纠正了传言的若干不确之处:比如,“乌垒碑”写作“乌累”,也并非石碑,而是摩崖石刻;乌垒碑也并非汉代经营西域背景下对此地管辖权的宣示,而只是士兵普通的开路纪功刻石;不仅如此,对刻石所在地理位置、两处石刻在山崖的位置关系以及当时所采取的保护措施等,也都留下了珍贵的一手资料,同时也纠正了金石家们在这些方面人云亦云的传言:

阿尔通伙什山西边一座山峰称为博子克勒克,两峰高度相当,后者带有石灰岩形成的赭色。流出两峰峡间的河流名为博子克勒克河。此河右岸有一小屋,占地一间与一间半许见方。此屋即以博子克勒克山崖为后壁,崖壁刻字处便是乌垒碑。听说为保护碑文,距今八年以前,有一朱姓买办出资令人建此屋。又此碑乃距今二十五年前,因一土人(已故)而得以发现云云。之前说过的那位工于拓碑的土民千人长(Minbashi)到来,他先在纸(强度介于唐纸与白纸之间的纸)上喷水濡湿,贴在凹凸不平的岩面,隔毡片用木槌敲打许久,待纸紧密贴着石刻,用水溶解墨粉,作成浓汁,用好像是棉花包着的圆头工具涂蘸,轻轻在纸面上敲打之后刷过。碑文刻在大小两块地方,小处字少,大处字多。余试用日本石折墨刷之,但因岩面凹凸而失败 (57) 。

以上渡边哲信日记里所说的西边的山峰也就是河右边的山峰,河流与山峰都称为博子克勒克,而刘平国刻石(亦即此处所说的乌垒碑),就位于博子克勒克的崖壁上,文字“刻在大小两块地方,小处字少,大处字多”。堀贤雄和渡边哲信都提到了保护刻石的小屋 (58) ,渡边哲信的描述尤为详细:小屋以山崖为后壁,通过覆盖刻石对其加以保护。不仅如此,他还提到了小屋的建筑时间以及刻石的发现时间。根据他提供的时间,保护刻石的小屋建于1895年即光绪二十一年,由バイバンシュ(上文译作“朱姓买办”)出手修建;而刻石的发现时间可上溯到1878年(光绪四年),发现者既不是张曜军也不是刘锦棠军,而是一“土人”,即当地的老百姓。这两点初看起来似乎与前面我们检讨过的信息有较大的出入 (59) 。不过,上面的引文将バイバンシュ翻译成“朱姓买办”似有不妥,倒是很有可能是“鼎藩徐”的音写,徐(シュ)和藩(バン)的音译发毫不爽,只有“鼎”字的发音与バイ不符,这或许与方音翻译出错有关,当然也有可能是渡边记音有误。我们在本文的第一部分讨论过徐鼎藩所写刘平国刻石的考释题记,在第二则题记中他明确提到自己任拜城县令以后,工作之余搜求到刘平国刻石,“手拓数十本”之后,“鸠工垒石为屋护之,额曰宝汉”,而徐鼎藩之子徐崇立在父亲的题记之后复加的题跋中显示,徐鼎藩于光绪庚寅即十六年(1890)始任拜城县令,渡边哲信提供的1895年为护石小屋建造年份,也符合徐鼎藩在题记中所提到的筑屋时间 (60) 。

另外,说刻石于1878年前后被一个当地人发现也未必就不是真实情况。施补华、王树枏等人所说的刘平国刻石最初由军中士兵发现,施补华的题记并没有说明军中戍卒是如何发现刻石的。如果清军在那一带的活动果真与寻找通往伊犁的通道有关,他们自然要借助当地人的帮助,那么,有可能在他们雇用当地人作为向导帮忙,或者在向当地人打听这条通道的过程中,获知博子克勒克山口崖壁上有刻画的文字并将情况作了汇报。事实上,崖壁上的文字并不显眼,而且山口风急沙扬,匆匆经过的士兵反倒未必那么容易就能发现岩石上并不显眼的文字,当地传说的刻石最初由一土人发现这一说法反倒更有可能是正确的。关于刘平国刻石是如何被发现的故事,金石学家们有意无意给我们留下来不少版本,后文还会对这些说法进行进一步的检视和分析,现在我们只需要知道,认为刻石最初的发现者是戍卒或是当地土人的说法,实际上可能并非像看起来那样彼此冲突。

上面所引渡边哲信四月十三日的日记,也有助于我们解释为什么刘平国刻石在晚清被发现后,只短短一二十年就剥泐到令人难以辨识的地步。刘平国刻石刻于汉桓帝永寿四年(158),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末重新被发现,其间经历一千七百多年,内容并无多大损坏,也不影响识读。发现之后经历这么短的时间就沦落到“字多剥蚀,不可尽辨”的地步 (61) ,以至于像“土人”因不堪捶拓纷扰、故而凿山毁刻的说法广为大家所接受,确实需要加以解释。其实,一千七百多年来,吹过博子克勒克河谷的风一直都是那么强劲,并没有在刘平国刻石发现后的几十或者十几年间变得更有或者更少破坏性,我们从崖壁的两片刻石处也看不到当地人故意使用暴力凿毁刻石的痕迹;综合考察各种情况,我们不难发现,其实渡边哲信日记里所描述的捶拓活动,才更有可能是造成刘平国刻石短时间内遭到严重损坏的最主要的原因。

渡边哲信所描述的拓片制作方式比较传统,今天也仍然还在使用,即先以清水濡湿富纤维、有弹性的纸,然后隔着护纸的毡片或其他丝毛制品充当的垫片,使用打刷一类的槌状物用力垂直敲打垫片,以使濡湿的拓纸均匀地嵌入岩面刻画的字缝里,直到确认所有待拓内容的阴面都着实有拓纸嵌入,然后揭开垫片,在拓纸未干(但也不宜太湿,以防墨迹浸透扩散形成模糊的墨团)之前,用蘸墨的拓包轻扑上墨,务要均匀。这整个过程中,对刻石损坏最大的,莫过于施墨前对濡湿的岩面进行用力捶打这一环节,而对于石灰岩来说,这样的槌打尤其致命;加上刻石的字迹较小,突起的汉字笔画在打刷或是木槌槌击的力量下,极易变酥粉化,导致字迹笔画的凹凸区别不再明显,从而造成了刻石字迹的模糊。也就是说,对刻石的每一次捶拓都对刻石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坏;拓本的制作越是精良,对刻石的损坏程度也就越大。从这个角度来说,人们对拓本的大量需求,正是造成刘平国刻石短时间内招致损毁的最直接的原因,金石学家和金石收藏爱好者们或许还没有意识到,他们在题记中所表达的对于刻石惨遭凿毁的悲叹,其实与他们对金石精拓的贪求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值得指出的是,前面所引堀贤雄在其1903年4月29日的日记中,在通过查对年表纠正自己先前对刘平国刻石年代质疑的同时,他还根据年表对他之前所持刘平国刻石中提到的“乌累”并非指代《汉书》所记“乌垒”的想法也一并进行了否定。堀贤雄否定自己先前对刘平国刻石为唐代的猜测无疑是正确的,但确认刻石内容属于汉代却并不能证明其中的“乌累”即是“乌垒”,更不能将刘平国刻石所在位置等同于“乌累”关的所在之地。而在对刻石内容的解释中,这一点却很容易被忽略,尤其是在金石学家的解读中,从一开始就随着施补华对刻石内容的释读和题记的流传而广为大家所接受:

按:文称永寿四年八月,永寿为后汉桓帝年号。《汉书·桓帝纪》凡年号六:建和、和平、永兴、永寿、延禧、永康。其称永寿凡三年,四年六月戊寅大赦天下,改元延禧。《汉书》:龟兹国“去长安七千八百四十里”。后汉都洛阳,视长安较远,其时当未奉改元之诏,故称永寿四年耳。云龟兹左将军刘平国,有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骑君、左右力辅。左将军即左将,其下尊称之,非官号也。云东乌累关城,《汉书》乌累城,都护治所,在龟兹东三百五十里。按:温宿,今阿克苏;姑墨,今赛里木拜城;龟兹,今库车。赛里木至库车百余里,已越龟兹而东,距乌累城不远矣。云京兆长安淳于某作此诵,后汉虽都洛阳,长安乃其旧都,故仍称京兆 (62) 。

虽然以上施补华对刘平国刻石内容几个关键词的解释,自施氏题记流传以来,对后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施氏的解释却并非没有问题。第一,东汉桓帝(146—168年在位)的年号数目,并非只有施氏所列举的六个,而是还包括被施氏漏掉的元嘉年间(151—153)。第二,施氏对于刻石题款中“永寿四年”的解释,虽然大致正确,但刘平国刻石文字刻于山崖之际龟兹地区尚未改元这一点,恐怕并非因为洛阳距长安较远所致,而是与洛阳距龟兹较远相关。永寿的年号改为永康,发生在永寿四年(167)六月,刘平国刻石刻于当年八月份,改元的消息无论如何也可以在两个月内从洛阳传达到长安,毕竟两地相距不足千里,且都是帝国重要都城;但限于当时的交通和通讯水平,这一消息未能及时到达距离长安八千里外的边境地区,则属正常。第三是关于“东乌累关城”的位置,这也是施补华对刘平国刻石内容的注释中问题最大的一点。施补华在题记中一开始就说,刘平国刻石位于赛里木(该镇位于拜城县城东28千米处)东北二百里山中,在解释刻石中出现的“东乌累关城”这一内容的时候,关城位置也被默认是刻石所在的位置,而“乌累”,则被看成是《汉书》所记西域都护治所所在地的“乌垒”,据《汉书》所载位于龟兹(即今之库车)东三百五十里处。根据施补华的说法,赛里木距库车一百里,刘平国刻石位于赛里木东北二百里山中,因此,他推测,刘平国刻石所在地应该向东深入库车一百里处,距离乌垒只有二百五十里左右,用施补华的话来说,就是“距乌累城不远矣”。施补华这样推算的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将“东乌累关城”与西域治所乌垒建立起联系。但施补华的推算犯了一个错误,即他将刘平国刻石在赛里木东北的位置误认为是接近于正东方向,这样的误差自然就会导致将刘平国刻石的位置延伸到拜城以外,向东深入库车一百里;但如果我们查看今天的地图,很容易就会发现,位于赛里木东北方向刘平国刻石所在的山口,并非向东延伸至库车,而是更多向偏北延伸,仍然位于拜城县境内。

虽然是一个误解,但施补华的这一解释在当时还是很有影响的,伯希和在其1907年8月11日的日记里提道:

猎人克拉姆的父亲于下午到来了。这个老人曾听人讲到过,我们将从科克苏前来至此,于是便到阿尔通霍什(Altoun⁃koch)山口前来迎接我们,并且确实在山顶上等到了我们。刘平国作亭颂似乎并不在阿尔通霍什山谷,而是在更靠西部的博孜克日格(Boz⁃kariga,其发音几乎相当于Boz⁃kerigê)河流域 (63) 。

伯希和日记里所说的阿尔通霍什山口,位于库车境内,将此地当作是刘平国刻石所在的山口,很有可能是受到了施补华刘平国题记中所持的刻石位于库车境内的说法的影响 (64) 。但到达阿尔通霍什山口后他才真正弄明白,原来刘平国刻石不在库车境内,而是位于更西的博孜克日格。我猜想,渡边信哲在1903年4月13日的日记中提到阿尔通伙什山(即阿尔通霍什山)和博子克勒克(即博孜克日格)的位置关系,或许是出于同样的原因。这样的认知错误,其实通过实地考察可以比较容易发现并得到纠正,但无论是施补华还是徐鼎藩,即使二人当时同在西北军中服务,而且后来徐鼎藩还担任拜城县令,自言曾亲访亲拓过刘平国刻石,但二人在题记中均表示,刘平国刻石“已越龟兹而东,距乌累城不远矣” (65) 。究其原因,正如前面所说的,与实际的地理测量和科考探险相比,传统金石学者对刻石拓本的注重远远超过了对刻石具体位置等方面信息的考察。自1927年开始的中瑞西北科学考查团在我国西北考察期间,考查团的成员之一黄文弼对刘平国刻石以及其所在沟口的位置作了实地考察 (66) ,并对此前大家对“东乌累关城”的地理位置及其与乌垒关系的误解进行了解释:

按此摩崖为龟兹将军刘平国在此建关、关城之诵词。其名曰乌累关者,以乌泥为营,累即垒,黑石作营,故即以名关,与汉西域之乌垒国及汉都护治所之乌垒城,非为一事。乌垒国及城地当轮台之东,今策特尔南,万难飞至龟兹国北,来建关者为龟兹将军,而非乌垒国将军,岂可混为一谈。且诵文明云,屯东乌累关,盖此关在龟兹之东也;若为乌垒国之关,当西乌累关,不得云东。龟兹国东有轮台,并不直接乌垒。又此关之东百余里,仍为古龟兹国地,例如阿羯田山,《西域记》已证其为龟兹山,此关即建阿羯田山之西南麓,此又可证其非乌垒国地。《访古录》谓“乌垒当今之喀拉沙尔之策特尔,其国属地当北至今拜属之明布拉克山,而建关于此”,实为大误。又此建关之山今名额什克巴什,或称喀拉克塔格,明布拉山在其南,相距70余里,亦不得云北至明不拉山。建关处今名博者克拉格沟,即克孜尔河源处。循此沟可北通伊犁及山中草地,则此沟为龟兹在汉时北通乌孙,唐时北通突厥之要津,故在此作关。汉使至乌孙亦由此行,且必过其国都,故史称龟兹有截留乌孙公主之事也,此又可为反证。总之,此关为龟兹国所建,属龟兹,不属乌垒,决无疑义 (67) 。

与金石学家们的主张不同,黄文弼的这一段考论从不同角度雄辩地说明,刘平国刻石中之“东乌累关”并非《汉书·西域传》里的乌垒国或西域都护治所乌垒,原因是西域的乌垒国或乌垒城位于龟兹更东的轮台,不与龟兹直接相连,既不会在龟兹、更不会在库车以西的拜城地区建关建城;而且,乌垒国及乌垒城既然在龟兹以东,刘平国刻石所在之关及关城就不会在乌垒以东,断然难以称作是“东乌垒城” (68) 。即使刘平国刻石所在的山谷果真深入龟兹一百里,也仍然不属于乌垒,而王树枏之《新疆访古录》所言乌垒在拜城之明布拉克山 (69) ,则是错上加错,因为此关距离明布拉克山七十余里,根本就不在明布拉克山。不仅如此,史册明确记载龟兹截留乌孙公主一事,而刘平国刻石所在之山口,正是汉代通往乌孙国的古道,地属龟兹,而非乌垒。所以任何将乌累和乌垒混为一谈的说法,都属于缺少依据的无根之说。乌累关既然不同于乌垒关,黄文弼又解释了乌累得名之由来。根据他的观察,乌累一名可能与筑造关营所使用的泥石材料的颜色有关:因为关营由“乌泥”“黑石”叠垒而成,故称乌累。当然,这一解释并没有具体的证据支持,但无论这一说法是否成立,刻石所见之乌累与《汉书》所记之乌垒并无直接关系,则是很显然之事。

以上的分析让我们看到,科考探险语境下对刘平国刻石的研究,与金石学家们的关注点有着明显的不同。科考成员和探险家们注重对刻石地理位置、周围环境、保存状况等实际情况的记录,而金石学家们更看重刻石在史学研究中起到的补充史料的作用以及刻石拓本作为研究中介的审美和收藏价值。对刻石关注点的差异,导致这两种不同语境下针对刘平国刻石而展开的研究问题和研究方法的不同。比如,金石学家们非常注重根据相关历史记载对刻石内容进行解读,非常重视对拓本的质量以及拓本的来源和出处进行记录,但对刻石的实际情况则不甚了解,甚至根据道听途说做出牵强附会的猜测,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不少谬误的产生;但这些无根的猜测以及谬误,正可通过科考探险活动得以澄清,这一点在前面对刘平国刻石的地理位置和保存状况的考察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当然,研究方法和关注点的差异也导致科考人员和探险家们对刻石历史研究的薄弱,尤其缺乏从刻石拓本的产生和流传方面展开的研究。当然,即使参与科考和探险的学者研究的是刻石拓本,但由于在金石学传统和科考探险语境下对刘平国刻石考察的主体不同,这两群人的交际与交叉较少,也导致他们的考察结果缺少充分的交流。比如,沙畹在1902年发表的关于刘平国刻石的介绍中,似乎并不知晓晚清的金石学家们关注刘平国刻石已有二十多年,还以为:“博安先生所提供拓片中的库车铭文,不见于《金石萃编》,也不见于我所参考的其他任何作品,似乎并不为中国学者所知。但该铭文确实非常重要,因为它为我们提供了公元158年中国人拥有库车的见证。” (70) 几年后,伯希和到中亚和中国西北探险,接触到刘平国刻石拓本的机会也很多 (71) 。他虽然通过当地汉人了解到刘平国刻石很有名气,但在看到刻石三行十一字的题记拓本时,却还是得出了与沙畹类似的结论,认为“它们酷似石刻本身(即作亭诵文——本文作者注)上的文字,可能是参照了一方小石刻。后者(即十一字题记——本文作者注)至今尚不为人所熟知,可能是雕刻在石刻一侧的” (72) 。这很显然是伯希和在尚未实地看到刘平国刻石时的想象:他似乎将刘平国刻石想象成碑刻,而三行十一字的题记则刻于碑侧。不过,即使后来他亲自勘踏过刻石所在的山谷,他自己也并没有亲拓过刻石,而且对刻石本身的描述也极其简略,这可能是因为的他的兴趣不在刘平国刻石本身,而在于考察通过山口的通道:与刻石内容相比,他更关心对路线的险易程度和对通道地理坐标的记录 (73) 。

正因如此,科考探险者在记录刘平国刻石是如何被发现的时候,更注重对当时当地流传说法的记录。比如,我们在前面提到渡边哲信在日记里所说的刻石为当地一“土人(已故)”发现一事,就一定是从当地人那里了解到的情况:像渡边所记的发现刻石者已故这样的信息,则很明显是当地人向他透露的。伯希和在日记中也明确记录了他是从当地汉人那里了解到刘平国刻石的发现情况的,了解到大致的发现时间,但对发现刻石的细节似乎并不在意 (74) 。日本参谋本部派遣高级特工日野强于1907年7月间在库车和阿克苏地区活动时,虽然并未实地考察刘平国刻石的位置,但在阿克苏道台潘震(1851—1926)的帮助下,不但在地图上弄清楚了刻石的位置,收集到光绪五年张曜部下发现刻石的说法,而且还记录了金石学家传言刻石遭“土人斧之”的消息 (75) 。1909年日本另一探险家野村荣三郎还将民间传说的刘平国以戈镌刻关亭诵一说记录下来作为参考 (76) 。而黄文弼在这一问题上则采用了王树枏的说法,认为刘平国刻石是光绪三年由刘锦棠的部下所发现的 (77) 。从这个角度来看,虽然科学考察者和探险活动家们的实地考察在研究刻石的地理位置、保存状况等方面能够独立提供较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但在刻石的发现经过、内容释读、历史考证等方面的研究,则不如金石学家们那么关注,甚至直接采用金石学家们的某些说法。而金石学家们在这些方面的考察,不仅真假杂糅,而且众说纷纭,一直到今天也还在影响着人们对刘平国刻石的研究和解释。

四、 刘平国刻石的新金石学语境考察

我这里所说的新金石学,是相对于传统金石学而言的,在时间上指的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对刘平国刻石的研究。传统金石学主要是指自宋代以来在文人士大夫中发展起来的对于零星发现的古代铜器和石刻材料的搜集、著录、研究以及鉴赏把玩的一门学问。在近现代以地层学和类型学为主要特征的科学考古学兴起之前,金石学是对以古物为代表的古代物质文化辑录和研究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流传下来的著录为我们保存了很多有价值的古代铭刻和器物图像资料,有时也被看作是中国考古学的前身 (78) 。尤其是近代以来,在收藏与发掘等各方面都愈见发达的情况下,古物的发现越来越多,正如朱剑心所言:“殷墟之甲骨,燕齐之陶器,齐鲁之封泥,西域之简牍,河洛之明器,皆有专载;虽不尽属金石之范围,而皆得以金石之名赅之也。” (79)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金石学可以被看作是以金、石为名的古物学的代名词 (80) 。

尽管在器物的命名、搜集和整理等方面对我们了解古代社会做出了一定贡献,但传统金石学无法做到像现代考古学那样根据地层学和类型学等手段较为准确可靠地确定器物的年代,也无法基于准确的年代学信息对考古现象进行系统的分类和研究,因此无法做到像考古学研究那样较为精确地反映古代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但是,传统金石学对铭文的解读和器物形制知识的积累,可以促进对考古材料的分析、整理和解释,因此逐渐演化为现代考古学研究的一部分,以至于有学者认为金石学作为独立的学问已经不复存在了 (81) 。

我所说的新金石学就是在现代考古语境下认同现代考古学研究方法和实践,但同时又保持了传统金石学注重古物(尤其是金石作品)的鉴赏、收藏和审美功能这一特点的学问。也就是说,现代考古作为一个学科虽然吸收了以往金石学的研究成果,在研究中借鉴了金石学研究的某些方法,但考古学的兴起和快速发展并没有导致金石学的消失,因为对铭刻书法作品的鉴赏、对器物形制和物质材料的识别研究以及对古物的收藏和把玩等等,在考古学快速发展的今天仍然大有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说,考古学的发展不但没有导致金石学的消失,反而促进了金石学对传统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重新定位,并在方法上也借鉴吸收了考古学的研究成果,因此我们可以把新金石学看作是在自觉地吸收了考古学成果的条件下对传统金石学的继承和改造。就刘平国刻石的研究这一案例而言,既重视刻石书法的鉴赏功能也顾及刻石位置关系,并有意识地强调刘平国刻石作为可靠史料在历史研究中的价值,就成为新的金石学语境下关注刘平国刻石的一个显著特点,而在对刻石的具体描述中,则体现出对刻石名称、发现位置、时间、形制、内容等“事实”的记录与刻石的书风、书法、韵味等审美特征的阐发并重的特点,比如:

(A) 中国东汉摩崖刻石。全称《汉龟兹左将军刘平国治路颂》,又名《龟兹刻石》《汉乌垒摩崖石刻》《刘平国治口谷关颂》《刘平国作关称颂》《刘平国碑》等。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拜城东北喀拉克达格山麓岩壁间,因记道路之开凿,故又称《刘平国开道记》。永寿四年(158)八月刻。隶书。上刻3行,下刻8行,上3行似题额,但又非题额,颇剥落,文字模糊。清光绪五年(1879)为施均甫发现。初拓本4行首“谷关”2字清晰。有翻刻本。(B) 该石书风淳古,布局上打破了碑阙形制上纵列横行的格式,章法灵动而富有生机,结体险夷、疏密 (82) ,敛纵多变化,气息高古。加之该石历时久远,斑驳和残泐更增添了意境上的神秘和朦胧感 (83) 。

这段文字很明确地将关于刘平国刻石的“事实”(A)和审美特征(B)两部分并列介绍,事实上就是前面我们所说的新金石学语境下对刘平国刻石的再定义。(A)部分所包括的“事实”,是对关于刘平国刻石命名、地理位置、刻写年代、刻石字体、大小刻石位置关系、刻石发现人、发现时间、发现时的保护情况以及有无翻刻本的综述,尽管综述内容没有超出传统金石学的关注范围,但其叙述方式客观、综合、注重地名的现代转换和数据的运用,因此所描述的信息给人以科学实证的印象。但如果细究其中所使用的材料,(A)部分所包含的“事实”并不是实际勘察的结果,本质上仍然基于传统金石学者所提供的基于传说甚至想象的信息,比如,首先,从晚清发现到今天,刘平国刻石所在位置一直在拜城境内,库车的西北;就像我们在前一部分所说的,传统金石学者因试图将刘平国刻石中出现的“东乌累关”与《汉书·西域传》里的西域都护治所乌垒相关联,所以才在想象中将刘平国刻石所在地点东移到库车境内。

另外,(A)部分对大小刻石的形制以及他们之间的位置关系的描述并不准确,显然没有参考过科考探险者实地勘踏刘平国刻石所在区域的相关记录,而只是摘编了从未到过实地进行考察的金石学家们人云亦云的说法。施补华所作的广为大家所接受的刘平国刻石题记中所说的八行一百多字的诵和三行十一字的题记大小二刻石,其实分别是八列和三列文字,仍然属于(B)部分里所说的“碑阙形制上纵列横行的格式”,并没有什么“打破”;而且,“三行十一字”的小刻石并不在“八行”治关亭诵刻石的上方,而是位于其下方靠北的位置,属于诵文部分的题记,根本就不是碑刻题额。这些错误,其实即使不是实地勘踏,仅查看对比一下科考探险者的记录,基本上就可以避免,最低限度也能够发现不同记录之间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将这种差异作为疑问提出,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对象。此处的讹误,可能与其直接沿袭《汉碑全集》的说法有关,而《汉碑全集》又征引了《增补校碑随笔》的记载 (84) 。如果进一步追问,“上刻3行,下刻8行”这样说法的产生,很可能依据的是传统金石学者在制作刘平国刻石拓本时对大小刻石的拓本重新排列的结果,而这一重新排列并没有考虑到两块刻石的实际位置关系。顺着这个思路,该辞条的作者对待题款小刻石的模棱两可的态度——即认为“上3行似题额,但又非题额”的矛盾说法——也就迎刃而解了:我猜想作者可能既误解了大小刻石的位置关系,也受到了“刘平国碑”这一名称的误导,把大小刻石之间的位置关系想象成汉碑的形制,以至于产生了这样的混淆。

还有,(A)部分所说的刘平国刻石发现者为施均甫这一点,显然是受到了施补华分别于光绪八年(1882)和光绪十五年(1889)为刘平国刻石所写的释文及题记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的结果。关于刻石的发现者,我们在前面分别对不同的说法作过检讨;其实即使施补华本人也并不讳言,他最先是从姓名不见记载的士兵那里听到消息并上报统帅的,他本人则自始至终从未去过刘平国刻石所在的山口进行过实地勘踏,因此更准确地说他只是最早对刻石拓本进行释读的研究者之一,而不能说是刻石的发现者。那么,是不是传递刻石消息的士兵就是刻石的发现者呢?值得再次指出的是,大谷光瑞第一次赴中国西北探险队伍中的成员之一渡边哲信在日记中说,他所考察地区的居民认为发现刘平国刻石的是当地一已故的“土人”,显然广为当地居民所知,但其名字却同样失于记载。就晚清刘平国刻石被重新发现的政治和军事背景而言,士兵发现和土人发现这两种说法都有可能,但一般来说,由更熟悉当地情况的“土人”告知前来打探道路的清兵,然后再由清兵上报施补华的假设似乎更加合理。与此相比,新金石学语境下对刘平国刻石重新得以发现的故事的记载,则大多经不起推敲,比如,《增补校碑随笔》中有这样的记载:

碑在天山南路赛里木城东北二百里大山岩壁间。光绪初张曜督师乌鲁木齐,尝遣数军人结队出役,探天山捷径以速南北之程。一卒失道,盲行乱山中,暮闻狼嗥,窜匿岩穴。明日仰视宿处,峭壁黝然,距地丈许微露斧凿痕,似有纵横字划者。后归告同伍,幕客施均甫闻之,连骑裹粮往穷其异,知为后汉摩崖,遂椎拓之。军中无良工,拓本皆极粗糙,摩崖拓本未久即为回民摧毁。因穷乡僻壤惊见华人,拓者往往显贵,路远地偏干粮不足,日暮投宿回民,骚扰甚苦,遂即凿毁以绝来者 (85) 。

这则随笔疏漏之处甚多,无需一一检讨,仅所谓失道之士兵于蔽匿岩穴之处仰视“距地丈许”处刘平国刻石遭斧凿毁坏之痕迹以及施补华“连骑裹粮往穷其异”、制作拓本不久刻石“即为回民摧毁”这两点,或者出乎作者想象,或者以讹传讹,与传统金石学者疏于实地考察、人云亦云的做法类似,基本上都属于经不起推敲的传言。施补华从未亲往勘踏刻石,回民不堪骚扰之苦凿毁刻石一事从未发生,刻石所在山崖也未发现有洞穴可以藏身,而且从未有记载刻石所在位置距地丈许的记载。流经山口的河水,在水流不稳的时候或者冲刷河床降低地面,或者堆积乱石抬高地面,但根据晚期以来的记载,刻石距地丈许的说法当纯属臆造。据当地文物工作者所说,现在刘平国刻石据地面的高度,是2001年后拜城地方文物保护部门逐步对刻石下方的乱石进行清理和对刻石进行保护的结果。晚清刻石被发现时距离地面的高度,估计和1928年黄文弼前去现场勘踏时所看到的情况相差不大,即诵文部分的刻石距离地尺许 (86) 。柯昌泗所说的“又东北五十里,曰博子克勒克山,入山五里,即摩崖也,距地六尺;下方‘京兆长安淳于伯隐作此颂’,三行十一字,距地仅尺许” (87) ,很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因为实际观察大小刻石之间的垂直距离约0.2米,要远远小于柯昌泗在这里所说的五尺(六尺减去一尺) (88) 。虽然如此,因为《增补校碑随笔》的作者并不清楚大小刻石之间的位置关系,误以为题款刻石位于大一点的诵文刻石的上方,所以将黄文弼所说的大小刻石之间的距离约四尺看作是二者之间的垂直距离 (89) ,用这个数字与柯昌泗所说的摩崖距地六尺简单相加,就得出刻石“距地丈许”的结论,然后又以此为依据,结合士兵在探路过程中发现刘平国刻石的传说,编造了士兵探路迷向、夜间洞穴避狼、天晓仰视凿痕于山崖高处发现刻石的故事。

让我们回到《中国美术百科全书》“刘平国治路颂”辞条(A)部分。该部分的最后,提到了刻石中包含“谷关”二字,并将这两个字在拓本中的清晰显示与拓本的时间联系起来考察,认为“谷关”二字清晰显现的拓本应该即是初拓。传统金石学者几乎无一例外都是通过拓本对刘平国刻石进行鉴赏和研究,因此就像前面我们看到的那样,刻石拓本的题记中大都极力夸赞刻石拓本的质量,不遗余力地强调拓工制作之精良,拓本制作时间之早,由此来提升所题记拓本的权威和价值,因此对刘平国刻石的研究一开始就与对刻石拓本的鉴赏和收藏密不可分。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马雍关于刘平国刻石的集释考订发表以来,学界对于刘平国刻石拓本的分期多依据马雍在文中所使用方法,即根据拓本所保留字数以及拓本的清晰度将刘平国刻石拓本大致分成三个时期。第一期和第二期的拓本字迹都比较清晰,但第一期比第二期拓本要多保存八、九个字,具体来说,第二期无第一期第二列第二字的“秦”字;第二期仅保留第一期第三列倒数四个字“作列亭从”中的“作”字的一半;第二期仅保留第一期第四列首三字“□谷关”中“关”字的大半;第二期仅保存第一期第五列首三字“止坚固”中的“固”字;其他部分则大致相同。第二期与第三期拓本的区别在于字迹的清晰程度:与第一、二期的拓本相比,第三期拓本一片模糊,如果没有其他拓本作参照,字迹几乎无法辨认。

《中国美术百科全书》“刘平国治路颂”辞条中将“谷关”的清晰显现等同于刻石“初拓”的标识,类似于马雍根据拓本显示存字多少确定拓本早晚的做法,但显然对拓本的实际情况以及对拓本分期方法的复杂性失于考察,因此结论并不可靠。马雍在对刻石拓本进行分期之前很清楚,虽然一般来说早期的拓本可能保留更多的文字,“然而也有些早期拓本拓得不够精善,清晰程度反而不如后出之本。就是同一次同一手的几份拓本,也不能没有差别” (90) 。这就导致根据拓本质量和存字多少对刻石拓本进行分期的困难。为克服这一困难,马雍采用的是对多种拓本进行相互比对的方法,但最终仍然没有超越根据拓本质量、存字多少以及字迹清晰度来对拓本进行分析的标准。比如,虽然他知道早期的拓本也有不如后出拓本之精良清晰的现象 (91) ,但他并没有找出对其进行甄别的方法;对于他所说的第一、第二期拓本之间的细微差别,到底是因为拓工手艺的优劣还是刻石早晚不同的保存状况所致,其实仍然没有得到解决;而他自己也很清楚有些早期拓本质量较差,因此,严格地说,无论是拓本的保存字数、拓本质量还是字迹清晰度,都难以作为标准对具体某一个拓本进行分期。我们只能大致说,受到破坏的晚期拓本在保存字数和清晰度方面均不如早期拓本,但保存字数较少、清晰度较差的拓本却未必是晚期拓本;同理,根据个别字的保存与否、字迹清晰与否来判断某拓本属不属于“初拓”,也未必可靠。因此,刘平国刻石的初拓不一定就是精良拓本,所以不一定会保存“谷关”二字;即使我们假设初拓本的确存在极其精良者,“谷关”二字也并非第四列首:根据马雍的描述,较好的拓本中,第四列首“谷关”二字之前仍有某一汉字的部分残留。“刘平国治路颂”辞条中的这种处理方式,无论在传统金石学还是我所说的新金石学语境中,使用都比较广泛,但对这一方法的局限性,我们也必须保持谨慎。

“刘平国治路颂”辞条的(B)部分是从书法角度来介绍刘平国刻石的审美价值的,这是新金石学语境下考察刘平国刻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这里辞条的作者强调刻石的“书体淳古”“气息高古”,强调刻石的“斑驳和残泐”所代表的年代久远为刻石所增添的“神秘和朦胧”的意境,总之,在辞条作者看来,刻石本身的古老构成其审美价值的重要方面。应该指出的是,辞条作者在这里对刘平国刻石所做出的古风、古气、古意的评价,都是以刘平国刻石的拓本为基础的。拓本是一种与刘平国摩崖刻石完全不同的全新的媒介,以拓本为基础就使得刘平国刻石脱离了博孜克日格山口自然环境,经过装帧、释读和题记,成为可以携带、把玩而且使观赏和收藏者们可据以互相交流、以之彼此赠送甚至可以进行买卖的“艺术品”。或许正是由于这种对于拓本的钟爱和过于依赖,新金石学者才会在这个问题上忽略现代科学考察和近代实地勘踏探险的成果,误将刘平国刻石想象成后来的“碑”的形制,以为它在“布局上打破了碑阙形制上纵列横行的格式”,而事实上这一从审美角度得出的错误判断正是基于辞条作者对大小刻石位置关系的误解之上。有意思的是,根据辞条作者的说法,刻石保存状况的欠佳所导致的“斑驳和残泐”,虽然为刻石的释读造成了不少困难,但从书法和审美的角度,却因其反映了时间的久远而增加了刻石的审美价值,为刻石拓本增添了“意境上的神秘和朦胧感”。也就是说,新金石学语境下研究刻石的两条路径——实证的和审美的——似乎还没有达到有效的统一。

对于书法艺术的重视,可以说是新金石学语境下对刘平国刻石研究的重中之重。事实上,《中国美术百科全书》中“刘平国治路颂”的辞条,正是根据《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中同名辞条的改写 (92) 。《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中的同名辞条同样包括两部分,被称作“简介”和“赏析”,“简介”部分是对刻石名称、位置、刻石年代、发现时间以及刻石形制等方面的描述,“赏析”部分则是对刻石书法的集中分析。虽然其增删或改变的地方多有讹误,《中国美术百科全书》中的相关辞条不仅袭用了这样的书写结构,就连行文语句也多有承袭,这也可以算作是新金石学时代的一大特点。

正如我们在前面看到的,新金石学者们在重视刻石书法研究和鉴赏的同时,自觉地对刻石的名称、历史、位置和形制等方面“事实”进行描述,然而对于这些信息的梳理和总结,则不免有疏阔之嫌,很多时候甚至对所使用的材料不求甚解,导致对关于刻石“事实”方面内容的描述失于片面、残缺甚至谬误。比如同样以“事实”加书法赏析的二元结构写成的《中国美术全集·书法篆刻编1》中“刘平国摩崖刻石”一条,以北京图书馆(即今国家图书馆)藏的一个拓本为例,对刘平国摩崖刻石的年代、发现、内容、形制以及书法特点等都一一作了介绍,但在对刻石形制所作的描述——不知道其数据袭自何处——其中对大小刻石的尺寸的记录,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

诵文分两段,由北向南,北段是作诵者题名,凡三行,共十一字,刻石面积约高、宽各一三厘米。南段是诵文,仅存八行,可辨认者百余字,刻石面积约高四三厘米,宽三四厘米 (93) 。

这里所作的“事实”描述,虽然并没有指出大小刻石其实不在同一水平线上的事实,但指出题名小刻石和诵文大刻石之间属于一北一南的位置关系则大致正确。有问题的是这里对大小刻石有字部分尺寸的记录。事实上,小刻石并非宽和高都相等的正方形,而是像黄文弼所测量的那样,大致上显示为一个 “长一八.三,宽一六.六厘米” 的长方形;同样,大刻石的长宽与黄文弼的实地测量也有挺大的出入,黄文弼测得大刻石有字处的尺寸为“长四八.三,宽四〇厘米”,二者的差别是一目了然的 (94) 。

事实上,无论上述《中国美术全集》中“刘平国摩崖刻石”中的数据来源何处,这一辞条显然并没有参考像黄文弼所提供的那样的实地测量数据,至少没有将来源不同的各种不同数据进行比较。根据国家图书馆古籍部金石拓片组卢芳玉的说法,如依马雍对刘平国刻石三期分法的标准,国家图书馆藏十三个刘平国刻石拓本中,除了一种翻刻本之外,一期有四种,二期有二种,三期有三种,介于第一期与第二期之间的有三种,拓本墨心的尺寸与《中国美术全集》和黄文弼实地测量的数据对比,如下表所示 (95) :

图示

从表中所示数据来看,《中国美术全集》里所记录的刻石高、宽尺寸,无论是大一点的诵文刻石还是小一点的题名刻石,都显得过小,不仅与黄文弼实测所得的数据不符,与国家图书馆藏大部分的刻石拓本所显示的尺寸也差距较大,尤其与比较早的保存字迹较为完整的拓本相比就更为明显。其中所记较大刻石的尺寸——尤其是其宽度数据,似乎与被划分到第三期质量较差的刻石拓本(尤其是标号为“各地7812”的拓本)所反映的有字区域的数据大致相当,但对较小刻石面积的表述,则基本上属于误记,而误记的原因,或基于个人猜测,或由于材料来源的问题,应该都不是实地测量的结果。所以综合起来看,《中国美术全集》里所提供的关于刘平国大小刻石的尺寸不足为信,是又一个新金石学语境下以讹传讹的例子。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在强调文物的考古价值的“事实”部分的叙述中,仍然面临着如何选择数据作为证据使用的问题。比如,在处理像刘平国刻石的发现时间和发现人这样的问题上,由于众说纷纭,如果不对这些说法做细致的考察而只是选择众多不同说法中的一种作为依据,就很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我们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在自治区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对刘平国刻石的描述为例:

[刘平国治关城诵石刻]位于拜城县黑英山乡玉开都维村北约1.5千米、喀拉塔格山麓的博子克日[格]沟口,凿刻在沟口西侧石壁上,旧称“乌累碑”。刻于东汉桓帝永寿四年(158),发现于清光绪三年(1877)。刻字有两处,南为诵文,北约1米为作诵人题名,全文119字,主要记载了东汉时期西域都护府下属龟兹左将军刘平国在南北疆通道要隘凿关建城的事迹,是新疆归属祖国的历史见证。1957年公布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96) 。

这段新金石学语境下对刘平国刻石的“事实”描述部分,至少有两处值得重新思考。第一处是对大小刻石之间距离的描述,认为二者之间约1米。根据黄文弼的说法,二者相距为营造尺4尺,约等于1.3米 (97) ,而据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吐逊江先生的实地测量(图2),大小刻石之间相距约2.4米 (98) ,明显超过上面所说的1米。另外一处即这里所说的刻石发现时间,在纷纭的众说中选择的是光绪三年(1877)这一时间点。正如前面我们讨论过的,光绪三年这一时间点与王树枏的说法有关,即将刻石的发现者和发现时间与左宗棠平定阿古柏叛乱、南下西进合围伊犁的另一支部队的首领刘锦棠及其部将徐万福联系起来,比广为流传的施补华的说法——即将刻石的发现归功于同属左宗棠西进平叛、合围伊犁的将军张曜及其总兵王得魁——还要早二年。施补华的说法,既有流传至今的施氏本人留在刘平国刻石拓本上的题跋和其本人文集中的相关记述互佐,又有后来马雍等颇具影响力的学者的支持,因此在文物普查中涉及这一问题的时候,至少应该对这两种不同说法的优劣做出相应的解释,即对选择光绪三年这一时间点及其背后的理由作进一步必要的解释。

图示

图2 诵文刻石与题记刻石之间的距离以及大小刻石距地面的距离演示(展开双臂者为当地文物看护员玉山江先生,身高1.64米;手指题记刻石者为拜城县教科局阿孜古丽·肉孜女士,身高1.65米)。图片来源: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吐逊江先生拍摄。

当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的编者应该也知道施补华所说的光绪五年的说法,他们在上文中选择光绪三年的时间点,或许与黄文弼的说法不无关系。黄文弼在其考古记录中,对刘平国刻石的位置、面积、字迹大小等“事实”记述完毕,又在按语中针对刻石的发现以及传统金石学背景下对碑文的解释进行了评价,他说:

按,此碑为清光绪三年刘锦棠部将徐万福所发现,并椎拓若干纸,传播于世。叶昌炽、王仁俊均有释文(见王树枏《访古录》),王树枏《访古录》及罗振玉《西陲石刻录》并录其文。但诸先生未亲至其地,又字迹漫漶,因多推测之辞。现碑文又损毁若干字,较原拓本更为模糊。余于一九二八年亲至该处,考察形势,并手拓数纸,知前人颇多误解,例如叶昌炽作“刘平国开道记”,《访古录》作“汉乌垒摩岩石刻”,皆不真确 (99) 。

黄文弼同样没有解释为什么没有采用施补华的说法,但提示他的说法本于王树枏的《访古录》,即王氏《新疆访古录》,里面有《汉乌垒摩崖石刻》一篇,讲述了刘锦棠部将徐万福根据营夫樵采发现手拓刘平国刻石和故事。不过黄文弼同样提到他也参考过罗振玉在其《西陲石刻录》中对于刘平国刻石的记录,其中较为详细地记载了罗氏于施补华处喜获刻石拓本以及施补华佐张曜西征、手拓刻石的说法,因此黄文弼从一开始就知道施补华与刘平国刻石的关系。但究竟为什么他没有继续追索施补华发现刘平国刻石这一说法,而是选择相信王树枏的《新疆访古录》,黄文弼没有给出解释。尽管黄文弼的选择也让后来相信施补华说的学者难免会发出智者之失的慨叹 (100) ,但或许正是因为他采用了王树枏的说法,就使得刘平国刻石于光绪三年被发现的说法更容易被人接受;前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编者们采用光绪三年的说法,或许与黄文弼在处理这一问题上的态度不无关系。正如前面所指出的,对于不同材料和观点的袭用,也算得上新金石学语境下对刘平国刻石研究的一大特点。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后来的学者可以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按理说有可能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过去令人困惑的问题加以澄清和深化,但我们不应该想当然地认为结果一定如此。事实上,如果缺少了对来源不一的材料进行必要鉴别的环节,晚出的解释,尽管可以包含更多的内容,但对问题的解决却无济于事。这方面,柯昌泗(1899—1952)在《语石异同评》中对刘平国刻石的评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1) 光绪庚辰,固始张勤果公曜驻兵阿克苏喀什噶尔,始访得汉刘平国造乌累关城摩崖,令搃兵王得魁携纸墨往拓之,即此石初拓本也。(2) 石在今拜城县东北二百余里,曰希拉可庄,传为汉西域都护建牙之地,即乌垒关城。(3) 又东北五十里,曰博子克勒克山,入山五里,即摩崖也,距地六尺。下方“京兆长安淳于伯隐作此颂”,三行十一字,距地仅尺许。(4) 长沙徐叔鸿尚书(树钧)之弟桂丛刺史在勤果幕,得碑,其所目击,后权知拜城县事,乃叠石为屋以护之。曾见尚书题此拓本,记所言如此。(5) 勤果传拓此石,与裴岑纪功碑之传自岳襄勤者,先后为西征名将佳话 (101) 。(https://www.daowen.com)

柯昌泗的评注,如上文中括号内的数字所示,包括介绍刘平国刻石的发现时间和捶拓者、刻石所在位置、刻石在山崖上的位置、大小刻石位置关系、传闻刻石保护情况以及刻石发现的意义等几个方面,多袭用他人材料(比如对刻石发现年代、刻石发现者和捶拓者、刻石所在位置的描述),但也有亲身见闻(比如关于刻石保存状况的记述),或许也不乏个人猜测(比如对刻石在山崖上的位置以及大小刻石相对位置关系等)。作为一个信息的综合体,柯昌泗的评注对于我们了解刘平国刻石是有帮助的;但是,如果逐条仔细推敲这些信息,就会发现没有一条是没有问题的。

第一,关于刻石的发现时间,柯昌泗所说的光绪庚辰(即光绪六年,1880),显然与他所接受的刻石由张曜的军队所发现的说法不合。柯文虽然没有提到施补华,但张曜派总兵王得魁等前往捶拓刘平国刻石的说法是与光绪五年这一时间点联系在一起的,而且随着施氏的题跋的转抄广为流传。因此这里柯氏所说的刘平国刻石于光绪六年被发现,极有可能是根据徐鼎藩题记推测得出,即徐鼎藩所题的“光绪六年中夏,桂丛识于疏勒军次”。这一点,我们在第一部分已有讨论。第二,柯文对刻石位置的记述,袭用的是晚清金石学者将乌累解释成汉代西域都护治所乌垒的误解,前面亦有过论述。第三,在描述诵文刻石和题名刻石的位置关系以及其在山崖上的位置方面,因柯氏并未实地踏访博孜克日格沟,所以在综合相关信息时,难免会产生根据自己的想象而杜撰的成分。比如他所说的较大一点的诵文刻石距地六尺,应该是参考了他在文中所提到的徐桂丛鼎藩的记述,对刘平国大小刻石之间的位置关系并没有正确的了解,误以为大小刻石为上下垂直的关系,但大小刻石之间的垂直距离实际上只有二十几厘米。第四,柯昌泗所言桂丛任拜城知县“叠石为屋”以保护刘平国刻石一事,似乎并不像柯氏所说的来源于徐桂丛(即徐鼎藩)的堂兄“徐叔鸿尚书”(即徐树钧,1842—1910),而是很可能源于徐桂丛本人在刘平国刻石拓本上的题记 (102) 。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徐崇立所录徐桂丛以塞翁为号的题记中,明确说明自己“权[拜城]县事”后踏访乐石,至刘平国刻石所在地,“爰手拓数十本,分贻赏鉴家,并鸠工垒石为屋护之,额曰宝汉” (103) 。徐树钧虽然也有刘平国刻石题记,但并未提及“垒石为屋”的事 (104) 。而细审柯氏的评注,这一部分的行文与徐桂丛的题记多有契合甚至是重合之处,因此柯昌泗所说的“曾见[徐树钧]尚书题此拓本”,恐怕属于误记。

评注的最后,柯昌泗强调张曜在刘平国刻石捶拓和传播过程中的重要性,并将刘平国刻石的发现视为张曜西征军功的点缀。这一评注虽然与施补华所说的光绪五年发现并获得第一篇刻石拓本大体一致,但显然忽略了施补华在题记中所写的、广为大家所接受的刻石发现于光绪五年之说。更重要的是,在处理刻石发现人和发现时间等这样关键的问题上,柯昌泗同样也只是袭用不同说法中的一种;这样的做法,虽然普遍,但客观上是对问题复杂性的忽略和回避。

总之,上面的这些例子告诉我们,虽然这里所说的新金石学是在现代考古学语境下对传统金石学的部分功能——包括鉴赏与收藏——的继承和强调,但由于传统金石学语境下所产生的大部分刘平国刻石拓本都已属于博物馆、图书馆以及大学研究所等研究机构的藏品而不能进入古物买卖收藏市场,所以新金石学语境下对刘平国刻石的研究转向了突出其作为书法艺术作品的审美功能。因此新金石语境下对于刘平国刻石的研究和介绍,一方面有意识地突出其作为古物的考古和历史价值,在对刻石的描述中注重对刻石地理位置、大小刻石位置关系、刻石发现者以及其刻石保护、周围环境等“事实”信息的记录,另一方面则是从碑刻书法的角度侧重刻石的形制、字体,甚至残泐模糊所体现出来的美感和历史感,即突出刻石的审美价值。将注意力转向书法审美,可以看作是新金石语境下对传统金石学学者所关注的古物鉴赏功能的发展。不过,这两个方面的书写在新金石语境下似乎并没有达到有效的统一,对刻石的审美价值的发掘其实并没有放在刻石的考古和历史价值的框架下展开;而且,新金石学语境下对刘平国刻石的“事实”信息的描述,仍然大多缺少实地勘踏的基础,对二十世纪早期科考和探险语境下关于刘平国刻石考察的成果,大都没有吸收,因此从整体上看缺少对不同信息的分辨和整合工作,在对待具体问题方面仍旧不能超越传统金石语境下所产生的缺少实证的知识体系,尽管与现代考古联系紧密的实证研究是定义新金石学语境下对刘平国刻石研究的一个重要维度。

五、 结论与启示:材料与证据之间

通过以上的讨论,我们不难发现,虽然刘平国刻石很小很普通——小到让当年的日本探险队员失望地认为“裱成卷轴也是白花装潢费”,普通到只是“一名军人开通道路,刻石纪功”所留下的遗迹而已——但此刻石一经发现,围绕它的发现者、发现时间、所包含内容、所在位置、保存状况以及如何被发现的等问题,就产生了种种互相抵触、令人困惑的说法,而这些矛盾和困惑,不但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却反而在以后层累的研究中越积越深,也似乎越来越难以梳理清楚了。

为解开这些困惑,本文首先从目前在学界占统治地位的施补华于光绪五年(1879)发现刻石的说法入手,将施补华在不同场合一再强调的发现刻石、制作拓本、考释题跋、再做精拓等时间点,与张之洞札记中提到的时间和徐桂丛对刻石内容进行考释题记的时间点进行分析比较,发现我们对施补华在不同场合所提到的那些时间点不可以轻信。根据施补华的说法,他对刻石内容的考释题跋作于光绪八年(1882),但张之洞的札记写作时间却显示,光绪七年(1881)二月之前,他就收到了施补华的考释,而且他本人还在施氏考释的基础上对刻石某些文字的释读提出了不同意见,把这些意见题写在潘祖荫所藏刘平国刻石拓本上,自己作文记之,而潘祖荫、盛昱等人也在同一拓本上留下了他们对张之洞的这些修改的评价。无独有偶,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徐崇立所录徐桂丛的两则关于刘平国刻石的题记也显示,早在光绪六年(1880)农历五月,一份徐桂丛声称系由自己撰写、与施补华所说的自己于光绪八年所作的基本相同的考释就已经出现了。如果我们平等地看待这三个时间点,张之洞和徐桂丛的说法可以互证,反倒让人对目前较为普遍接受的施补华的说法产生了怀疑,从而动摇了自八十年代以来在学界一直占统治地位的施补华于光绪五年发现刻石的观点。

这一发现让我们摒弃权威观点的假设,将关于刘平国刻石的发现时间和发现者等问题的不同说法,重新放在一个平等的平台上来考量。根据历史上对刘平国刻石进行研究的不同方法和倾向,本文把刘平国刻石的发现和研究放进不同的语境——即传统金石学、科考探险、新金石学语境——中进行考察,并希望在具体的语境中来考察产生这些不同说法的真正原因。

从刘平国刻石的研究历史来看,在刻石被发现之后的最初一二十年里,人们对于刻石的认识和研究,基本上都是在晚清金石学的语境下进行的,因此施补华所持的刻石于光绪五年被发现的说法,就应该与刻石于咸丰末年、咸丰与同治间以及光绪初年、二年、三年、四年被发现等其他多种说法放在一起进行梳理和讨论。传统金石学者对刘平国刻石的研究几乎都是依据刻石的拓本,即使施补华本人也没有去实地进行过勘踏考察,因此石刻的拓本就是研究刻石的最重要的媒介。传统金石学语境下对刘平国刻石的研究,除了看中其证经补史的史料价值,更注重对刻石拓本的收藏和鉴赏以及通过这一文人雅好在拓本的赠予、交换、题记和把玩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关系网络。与对刻石的地理位置、位置关系甚至刻石内容和发现过程相比,传统金石学者可能更看重刻石拓本的质量、来源以及朋友同好在拓本上的题记、题记人的身份等等,而对刻石内容历史价值的评估,尽管有时候仅仅是根据传世文献史料的蛛丝马迹进行勾连并产生出似是而非的解释,也有可能在题记考释的传抄和点评过程中得以固定、成为权威。施补华的题记和考释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首先在他的有钱有势有品位的朋友圈,而后在更广泛的金石爱好者当中得以流传的。值得指出的是,当人们更看重刻石拓本的收藏、鉴赏以及以此为基础在某一社会阶层进行沟通的功能时,关于刻石的具体发现时间、发现人、刻石形制、保存状况、自身位置及其与周围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关系等信息和知识,反而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不仅如此,人们还会迎合刻石拓本的收藏和鉴赏功能,为凸显拓本这些方面的价值而夸大拓本的质量,强调其“版本”在时间和版次上的权威,并不惜为此演绎、传播相关故事以支持其说法,最终给人留下疏阔、武断,甚至有时是偏听偏信、道听途说的印象。

在关于刘平国刻石的最初“发现权”(类似于文本的作者权authorship)的问题上,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即围绕两个刻石发现时间点形成了两个平行的直到今天都很有影响的故事。一个是施补华的光绪五年说,即光绪五年张曜将军根据士兵的报告派遣总兵王得魁带人捶拓;另一个是王树枏的光绪三年说,即光绪三年刘锦棠将军根据士兵的报告派遣提督徐万福带人捶拓。这样的平行故事的形成,显然并非偶然,而是两个不同传承系统运作的生动反映,是两组不同的人群对刘平国刻石“发现权”的刻意争夺。究其原因,很有可能与张曜和刘锦棠两位军事将领在西北地区的地位和声望有关。就像主张张曜军发现了刘平国刻石的人所说的那样,“勤果传拓此石,与裴岑纪功碑之传自岳襄勤者,先后为西征名将佳话” (105) ,主张系刘锦棠军发现了刻石的人们,自然也希望这一“佳话”与刘锦棠将军联系在一起。

与晚清金石学者的方法和趣味不同,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科考专家和探险家们更注重对刘平国刻石的实地考察。他们会收到当地官员赠予、或是自己的代理人所收集到的刻石拓本,但拓本并不是他们考察刘平国刻石的重要媒介;他们或许也会受到晚清金石学家的考释和题记的影响,但他们并不满足于搜求传世文献的记载与刻石内容方面可能存在的联系,而是更注重从实际勘察的角度来了解刻石的保存状况以及刻石周围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从实际观测的角度来确定刻石所在山口的地理坐标,从而考察刻石所在地与历史所记相关地名的关系,并能纠正金石学家在对刻石的考释中过于倚重传世文献而产生的误解。探险家和科考人员不会像施补华和大部分的晚清金石学家们那样,把刻石所在地博孜克日格沟口的城关看作是与西域都护治所乌垒直接相关,不会认为刻石所在关口深入库车境内、因此距离库车更东的乌垒不远,因为这些问题在实地考察中都可以很轻易地解决。同样,经过实地考察,科考探险者也不会混淆较大的诵文刻石与较小的题名刻石之间的位置关系,不会根据“刘平国碑”的名称就把刻石想象成石碑的形制;即使没有看到刘平国刻石之前确实产生过这样的想象——比如日本和法国的探险家们没有见到刻石之前都是这么想的——那么实地勘踏也会帮助他们纠正过去不正确的想法。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关于发现者(或者是“发现权”)这一问题上,科考探险者更注重调查当地“土人”,日本探险家日记里留下的刻石为当地居民发现的记录,与探路士兵迷途避狼偶然发现刻石的故事相比,似乎更加合理。当然也存在士兵把从当地“土人”那里听说的消息加以证实并报告给长官的可能,而这些都是晚清那些汇聚在远离边疆的都市、只研究刻石拓本的金石学者们所不可能知道的。

科考探险家们和传统金石学的关系比较复杂。一方面,正是因为法国和日本的学者有碑刻研究的基础和修养,所以他们才会对刘平国刻石感兴趣;另一方面,他们似乎与同时代有影响力的晚清金石学者们并没有实质的交往和交流,这就是为什么沙畹和伯希和都在刘平国刻石被晚清的金石学家们研究和欣赏了二十多年后,还会认为中国学者对刘平国刻石知之甚少的原因。当然,也有探险者会搜集接受金石学家对刻石内容的考释和研究的成果,这应该与他们来中国西北地区科考或探险的目的有关,比如日本间谍日野强仅靠当地官员提供的地图就搞清楚了刘平国刻石的地理位置,而且收集到张曜军发现刻石以及土人因不堪捶拓之扰而破坏刻石的传言,但他本人并没有对刘平国刻石作过实地考察。伯希和虽然对刻石作过实地考察,但他更关注博孜克日格沟口的地理位置坐标以及经由沟口的山间通道的走向,所以在日记中只略提刻石位置,甚至都不屑于“手拓”一份留作纪念。总之,因为当时的东西方列强对中国西北地区的科考和探险都是在为其势力范围向该地区的延伸推进做准备工作的,所以他们注重对当地地理环境和政治文化的信息情报收集,以此为基础对刘平国刻石展开的考察,也比较客观实证。这与晚清金石学者对刘平国刻石关注的角度大异其趣,而科考探险的成果,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晚清金石学者对刻石形制、内容以及位置关系等方面的某些误解,是对传统金石学语境下刘平国刻石研究的重要补充。

从对刘平国刻石进行研究的历史来看,我所说的新金石学语境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随着现代考古学的发展,人们在自觉地认同考古学的方法和实践的同时,强调传统金石学对刻石的收藏、鉴赏以及审美功能的研究取向。由于此时大多刻石拓本都已被博物馆、图书馆等部门收藏,拓本作为文物进行流通和买卖的功能基本丧失(除去近几年个别散落于民间的拓本的买卖和收藏),因此人们对拓本的研究和鉴赏就转移到了书法审美方面。在这样的语境下,对刘平国刻石的介绍和研究主要体现在对刻石名称、位置、内容、发现时间、发现者等“事实”的描述和对刻石的书法意境等方面的审美研究两个方面。如果细审新金石学语境下对“事实”的描述,我们不难发现,作为客观“事实”加以描述的那些知识,虽然在地名和术语方面大多完成了现代的转换,但从实质上来说仍然局限于对晚清金石学者研究成果的摘抄和汇编,甚至连自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开始的科考探险的成果都疏于借鉴和吸收,因此,就刘平国刻石的研究而言,新金石学语境背景下对于考古方法和实践的认同仍然停留在表层,而原本应该建立在实证基础上的“事实”材料的描绘,并不是实地勘踏的结果。也就是说,虽然新金石学语境下对刘平国刻石的研究和书写有着众多前人成果的参考,但这种知识的积累却既没有以实证材料为基础,也没有带来方法的革新,而当一些轶闻性质的材料被当成客观“事实”被讲述的时候,却反而对人们的认识造成了不必要的混淆和障碍。

那么,关于刘平国刻石的研究这一案例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启示呢?我认为,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应该破除对第一手材料的迷信。以刘平国刻石的发现者和发现时间这两个相连的问题为例,自从该刻石拓本进入人们的视野,作为拓本题记的第一手材料就说法各异,而怎样区分哪一种说法更可靠更有权威就成为历史研究的首要问题。马雍认为施补华的张曜军光绪五年发现说更可信,理由是施补华本人在不同场合都这样说过,而至于为什么施补华的说法比王树枏所坚持的刘锦棠军光绪三年发现说更可靠,马雍却没有给出解释。实际上,马雍的论断,与其说是建立在牢固而有说服力的逻辑论证的基础之上,还不如说是出于他自己信念而作出的选择,也就是说,在纷纭众说之中,他不是通过验证而是选择宁愿相信施补华的说法。公平地说,按照同样的逻辑,人们也可以选择相信刘锦棠光绪三年发现说或者其他任何一种说法。因此,就像我们在本文的第一和第二部分中所看到的那样,即使就同样的问题,这些一手材料本身所描述的“事实”也并不一致,这些“事实”所代表的观点尽管有时候存在相似性,存在相互影响的痕迹,但就整体而言,也往往彼此相异,甚至相互矛盾;所以我们不能仅凭信念就接受这些“事实”以及这些“事实”所代表的观点,而是应该将它们放在同样的平台上进行评估。一手材料既是有偏见的,同时也是无辜的,说它们有偏见,是因为这些“事实”的产生和书写都代表了一定的立场、观点和倾向;而说它们同时也是无辜的,是因为这些“事实”只是材料而已,只有经过适当的处理才能变成证据,为相应的观点服务。

其次,我们不仅应当破除对第一手材料的迷信,也应当破除对权威观点的迷信。这里我们仍然以马雍的《〈汉龟兹左将军刘平国作亭诵〉集释考订》一文为例。马雍在文中指出,对刘平国刻石拓本划分时期是一项困难而复杂的工作,他明白虽然一般来说早期拓本比晚期拓本可能保留更多的文字,但同时也知道,“也有些早期拓本拓得不够精善,清晰程度反而不如后出之本。就是同一次同一手的几份拓本,也不能没有差别”。尽管如此,他最终还是以拓本质量和拓本保存字数的多少为标准,将他当时所能找到的十几份刘平国刻石拓本和照片分为三期,而他所使用的比较的方法,并没有解决如何将质量欠佳、存字不多、字迹模糊的早期拓本从晚期的拓本里区分开来的问题,也没有办法将虽然出自“同一次同一手”、但仍然存在差别的拓本甄别看来,更不用提怎样才能将“同一次不同手”的拓本区分开来了。也就是说,按照马雍的分类法,晚期的拓本里也可能包含了质量差、存字少的早期拓本,而质量略有不同、存字稍有差别、被划分为不同时期的拓本却有可能出自“同一次”甚至“同一手”。比如国家图书馆所藏的被认为是介于马雍所划分的“第一期”和“第二期”之间的那三件刘平国刻石拓本,就以实际存在的例子进一步模糊了“第一期”和“第二期”之间的界线。这样的三分法只能够毫无争议地认定质量上乘、字迹清晰、存字最多的拓本为早期拓本,除此之外,一期与二期、一期与三期、二期与三期的甄别区分都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因此这样的划分标准在具体的研究中并没有多大意义,也不值得迷信,研究者反而应该把更多精力花在研究为什么刻石在被发现的一二十年间就残损的如此厉害、是土人刻意毁坏刻石以避免叨扰还是其他原因所致的问题。

最后,更进一步,这一案例还从史学研究方法甚至研究范式转换的角度给我们深刻的启发。傅斯年在中研院史语所成立的发言中将历史学定义为史料学,认为“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 (106) ,他乐观地认为,只要我们“上穷碧落下黄泉”,能“动手动脚”找到所有需要的材料,历史自然就会呈现在我们面前,因此对于史料的收集、汇编、发掘、整理,也就成了历史研究本身 (107) 。但从对刘平国刻石的研究这一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材料的汇集堆积本身并不构成历史,并不能解答我们的困惑,它们甚至无法确切地告诉我们到底是谁、什么时候、在一个什么样的场合下发现了刘平国刻石这样最基本的问题。但是在傅斯年所描述的那个历史研究的范式内,真理(truth)就蕴含在这些一手资料或者说这些纷乱的“事实”(facts)当中,研究者被要求必须在这些不同的说法中进行选择,找出来一个最令人可信(credible)的“事实”作为进一步论述的基础;但是,从马雍对刘平国刻石的研究的例子中我们看到这种方法的局限,无论一手资料还是二手资料,其本身都无法赋予研究者这样的权威。如果我们公平地看待一手资料所包含的不同的“事实”及其所代表的不同观点,如果我们能拒绝二手资料的权威,将其与一手资料同等对待,那么,我们的历史研究,就不会再像过去那样必须凭借信念在诸多的“事实”中寻找逻辑和论证的起点,而是变成首先对材料所包含的不同“事实”及其所代表的诸多不同观点的处理,即考察这些不同的“事实”得以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把旧的学术范式下对“事实”的粗暴选择变成不同“事实”之间的对话,将旧的学术范式下彼此隔离和静止的“事实”变成可以沟通的动态要素,以求在这一过程中将材料激活,变成可以使用的有效证据。为了使这样的对话和沟通成为可能,研究者必须为这些材料搭建平台,提供语境,既考虑到不同“事实”间的共性,又考虑到它们作为群体或者个体的特殊性,努力促成“事实”间对话和沟通结果的联系和可比性,然后以此为基础,为解决特定的问题寻找答案。研究者的这一工作,介于材料与证据之间,可以说是对材料的中程处理(middle⁃ranged treatment) (108) ,为的就是对研究的问题作出有根有据的回答。本文为分析刘平国刻石相关“事实”以及为其研究的展开所提供的三重语境,可以看作是为解答什么人、何时、在什么地方什么场合下、怎样发现了刘平国刻石以及如何理解刻石的相关信息等问题而作出的尝试,如果这一尝试对回答以上问题是有帮助的,那么这一尝试在历史研究的实践中就被证明是有意义的,而这也正是本文的目标所在。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吐逊江先生的大力支持,不但去现场对文章所需要的关键性数据进行了实地测量,而且为形象地展示大小刻石之间的距离提供了照片;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的博士生研究指导课上的讨论是本文写作的缘起,全班同学——尤其是周澍、常宏伟、孙宁、陶然、刘晓婷等同学——都为文章写作所需材料的查找提供了很多帮助,对文章的修改提出了宝贵意见;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暨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朱玉麒教授也为本文提供了重要材料:在此对大家慷慨相助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Between Historical Material and Historical Evidence: An Examination on 

the Three Contexts in Which the Research on Liu Pingguo Inscription

Zhang Hanmo

Different、 conflicting theories often risecentered on the Liu Pingguo Inscription since it was discovered and known in late Qing Dynasty scholarly circles. The debates continues to the present day about who discovered the inscription, how and when it was found, as well as what the inscription includes and how it has been preserved.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this article examines the three contexts—the context of antiquarian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the context of modern scientific exploration, and the new, modern antiquarian context—in which all the different theories in discussion are included. These three contexts represent three different academic trends with their specific focuses. The late Qing Dynasty antiquarians relied on ink⁃rubbings of the Liu Pingguo Inscription to explore the historical significance and aesthetic value, while the modern explorers were mainly interested in the locus of the inscription and the description of its geographical features. Heavily influenced by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rchaeology in China after 1950s, the new, modern antiquarian trend as discussed considers the inscription as newly discovered material and, in the meantime, emphasizes its aesthetic value as old calligraphic work. This case study further suggests a methodological reform in the field of Chinese history, in which the idea that acquiring historical materials amounts to historical study itself has long been hailed as a motto. This article proposes that historical materials can be used to answer specific historical questions only after the sort of middle⁃ranged treatment by which the previous separated, static materials or “facts” are transformed into contextualized dynamic evidence.

(1) 李铁《汉刘平国治关刻石小考》,《社会科学战线》1979年第4期,206页;马雍《〈汉龟兹左将军刘平国作亭诵〉集释考订》,见作者著《西域史地文物丛考》,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年,45页;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列举甚全,见荣新江、朱玉麒主编《西域考古·史地·语言研究新视野:黄文弼与中瑞西北科学考查团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年,400—447页。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新疆通志·文物志》,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7年,361页;朱玉麒《龟兹刘平国刻石的发现与近代新疆》,见作者著《瀚海零缣:西域文献研究一集》,北京:中华书局,2019年,48—49页;马雍《西域史地文物丛考》,42页。

(3) 马雍后来收入其《西域史地文物丛考》书中的《〈汉龟兹左将军刘平国作亭诵〉集释考订》,最初发表于《文物集刊》第2辑,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45—58页。朱玉麒在其《龟兹刘平国刻石的发现与近代新疆》一文中,通过参考《新疆图志》的相关记载和晚清中俄围绕伊犁展开的外交和军事斗争的历史背景,认为光绪五年张曜所率清军在拜城一代寻找可能的行军路线这一军事行动,也正为刘平国刻石的发现提供了必要的契机,这也正与施补华所描述的相符合。参考《瀚海零缣:西域文献研究一集》,51—68页。

(4) 施补华《泽雅堂文集》,北京:朝华出版社,2018年,315页。其中的“节师”为“节帅”之误写,节帅即节度使;“张公”即张曜。

(5) 对施氏解读刘平国刻石内容的讨论,详见本文第三部分。

(6) 施补华《泽雅堂文集》,316—317页。

(7) 仲威《汉碑善拓过眼之三》,《书法》2013年第2期,93—94页,图十一、图十二。

(8) 仲威《汉碑善拓过眼之三》,《书法》2013年第2期,93—94页,图十一、图十二。光绪十五年施补华在王懿荣所收藏刘平国刻石光绪九年拓本上的题记,诸家多有转写引用,但各有遗漏。如马雍《〈汉龟兹左将军刘平国作亭诵〉集释考订》漏引“所得皆是也。十五年冬至京师,祭酒、太史”,“复补”作“后补”,“虑”字认作“患”,“然则”作“然料”等,见《西域史地文物丛考》,43—44页;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漏引“甚者脱去‘京兆淳于’数行”,401、404页;朱玉麒《龟兹刘平国刻石的发现与近代新疆》漏引“所得皆是也。十五年冬至京师,祭酒、太史”,“复补”作“后补”,“虑”字认作“患”,“然则”作“然料”等,见《瀚海零缣:西域文献研究一集》,53—54页;不过,朱玉麒文附有该题记的时间和落款,而马雍、陶喻之和仲威文中皆无。

(9) 张之洞著,赵德馨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2册之《论金石札》,武汉:武汉出版社,2008年,362页。这段文字之前包括施补华对刘平国刻石内容的考释、跋语以及张之洞对施氏释文的改定和对阙疑之字的补录,见同书,361—362页。陶喻之所录张氏札记漏掉了“六字,阙疑”字样,见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00页。

(10) ③ 仲威《汉碑善拓过眼之三》,93页,图十一。

(11) 马雍《〈汉龟兹左将军刘平国作亭诵〉集释考订》,49页;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07页。

(12) 这个推测是根据施补华的题跋作出的。如果根据吴昌硕在自己所藏的刘平国刻石拓本上的题记,潘祖荫所收藏的两拓的“字迹磨灭不可见”乃原刻石被损毁之后所造成的。详见本文下一部分的相关讨论。

(13) 张之洞著,赵德馨主编《张之洞全集12》,362页。

(14) 徐崇立所录徐鼎藩题记以及徐崇立自己的跋语,参考汤燕《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刘平国刻石〉概说》;徐鼎藩的家族及其行状,参考朱玉麒、吐逊江《刘平国刻石的早期保护和拓本流传——以徐鼎藩为中心》。以上二文均载在本论文集中。

(15) 图版参本论文集汤燕《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刘平国刻石〉概说》。

(16) 鲁迅所抄录的刘平国刻石“长沙徐鼎藩跋”将这两则题记和刘平国刻石拓本文字描摹转写抄录在一起,不录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徐崇立于徐鼎藩两则题记之后题写的跋语,且第二则题记末尾“塞翁又记”之后有“长沙徐鼎藩跋”字样,很有可能鲁迅当时所录为徐鼎藩所题之原藏拓本,而鲁迅在日记中也提到他于1919年3月29日在琉璃厂德古斋购得刘平国刻石等三通拓本。李新宇、周海婴主编《鲁迅大全集》第22卷《学术编·鲁迅辑校石刻手稿·碑铭(上)》,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7年,139—143页;《鲁迅全集·己未日记》;陶喻之《东汉丝路摩崖〈刘平国刻石〉——在清末的发现与汉学家们的拓本研究》,《文汇报》2019.12.13,W10;朱玉麒、吐逊江《刘平国刻石的早期保护和拓本流传——以徐鼎藩为中心》。

(17) 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徐崇立书徐鼎藩题跋及题记,参考汤燕《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刘平国刻石〉概说》。

(18) 相关考证,见朱玉麒《龟兹刘平国刻石的发现与近代新疆》,54页。

(19) 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徐崇立书徐鼎藩题跋及题记,参考汤燕《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刘平国刻石〉概说》。

(20) 李志贤在2003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说,刘平国刻石于清光绪五年被发现之后,“原石旋毁”,见作者著《刘平国刻石初拓本》,《书法丛刊》77(2003),309页;在其编著的书中也说该刻石被发现之后,“未几即毁”,见作者著《秦汉碑刻校勘图鉴》,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98—100页。毛远明在2008年出版的著作中采用了类似的说法,“惜乎当地百姓不堪椎拓者骚扰之苦,乃凿毁之”,见作者著《汉魏六朝碑刻校注》,北京:线装书局,2008年,214—215页。关于这一点,后文还会有更详细的讨论。

(21) 朱玉麒、吐逊江《刘平国刻石的早期保护和拓本流传——以徐鼎藩为中心》。

(22) 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徐崇立书徐鼎藩题跋及题记,参考汤燕《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刘平国刻石〉概说》。

(23) 可参考2021年照片;或者朱玉麒《龟兹刘平国刻石的发现与近代新疆》,50页图。

(24) 关于刻石一经发现即遭椎毁的传说,后文还会结合晚清的金石学传统进一步加以解释。

(25) 可参考陶喻之的总结,见作者著《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47—449页。柯昌泗在《语石异同评》中所持的刻石发现于光绪六年(1880)说,有可能与徐崇立所录徐鼎藩的第一份题记所署的时间有关,详细讨论见后。柯氏的观点见叶昌炽、柯昌泗《语石 语石异同评》,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98页。

(26) 陶喻之推测此“公鲁”为安徽刘之泗(1900—1937),亦精于金石收藏与鉴赏。但如果褚德彝的题记果真作于辛卯年(1891),则彼时刘之泗尚未出生,是无法“以此见示”的。所以此“公鲁”应该是某一与褚氏同时人士。陶氏观点见《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05页。

(27) 同上。题记中“缠回”原文作“回缠”,误,今改。缠回为清至民国中期维吾尔族的汉译名称,于1934年正式改回维吾尔。

(28) 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29页。

(29) 同上,427页。

(30) 同上,409页;《神州国光集》第六集图版“精拓汉刘平国开道记附释文连题跋横二尺九寸直三尺六寸五分,沈氏双麓山馆藏”。同一集中还有田北湖(1877—1918)对刘平国刻石的考证,文中田氏亦主光绪二年发现说:“光绪二年,张曜督师乌鲁木齐,尝遣数军人结队出役探天山捷径,以连南北之程。”见该书田北湖《东汉白山摩崖释文暨考证》,1页。邓秋枚编录《神州国光集》,上海:神州国光社,1908年。

(31) 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14页。

(32) 同上,426页。

(33) 同上,402页。

(34) 袁大化总裁,王树枏、王学曾总纂《新疆图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829页;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19页。

(35) 赵尔巽等撰,杨家骆校《清史稿》卷四五四,台北:鼎文书局,1981年,12609页。

(36) 马雍认为徐万福并非刘锦堂军平定阿古柏叛乱的先驱部队统帅,从而否认了《新疆图志》认为是徐万福军发现刘平国刻石的说法;见马雍《〈汉龟兹左将军刘平国作亭诵〉集释考订》,45—46页。细读上面《新疆图志》的引文,其中强调的似乎并非徐万福所率建威军为攻打叛军之先驱,而是建威军之先头部队在拜城一带活动时的发现,因此马雍的说法似乎还不足以完全否认《新疆图志》所持光绪三年的说法。

(37) 赵尔巽等撰,杨家骆校《清史稿》卷四五四,12608—12610页;朱玉麒《龟兹刘平国刻石的发现与近代新疆》,63页。

(38) 袁大化总裁,王树枏、王学曾总纂《新疆图志》,1106—1118页。

(39) 王树枏《新疆访古录》,上海:上海聚珍仿宋引书局,1919年,卷一,5页。

(40) ②③ 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07页。

(41) 同上,406页。

(42) 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05页。

(43) 徐氏题记曰:“兹碑至今始出,而一拓之后,穷荒僻壤惊见华人,旋即凿毁。然则文字之图示晦固有幸有不幸与?”吴氏题记曰:“兹碑至今始出,而一拓之后,彼乡僻惊见华人,即凿毁,然则文字固有幸有不幸耶?”两相比较,二者的差别仅在个别字词的增删,这一点至为明显。

(44) 朱剑心《金石学》,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19年,2—22页。

(45) 此为陆和九于民国十五年(1926)的题记,陆氏旧藏现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29页。

(46) 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29页。

(47) 以西方列强及其代理人近代对新疆考察的历史以及考察者所收集材料的范围和特点,参考许建英《近代外国对中国边疆探险考察论述——以外国对新疆探险考察为中心》,贝亚德·泰勒编撰,李郁瑜译注《中亚纪行:克什米尔、小土伯特和中亚诸地》卷首代序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1—15页。

(48) 开展科考探险活动是当时对文物进行占有的流行方式,东西方列强在该地区的此类活动持续了近半个世纪。关于这些探险的综述,参考荣新江《丝路考古探险与丝路研究》,见荣新江、朱玉麒主编《丝绸之路新探索:考古、文献与学术史》,南京:凤凰出版社,2019年,361—369页。

(49) 陶喻之《实地勘踏〈刘平国刻石〉的探险队与汉学家》,《文汇报》2019.12.27,W11。

(50) 堀贤雄《堀贤雄西域旅行日记》,转引自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12页。

(51) 大谷光瑞本人与日本天皇有姻亲关系,1913年,在孙中山的推荐下担任中华民国顾问。后因财政问题辞去法主地位之后,长期在中国居住并从事谍报活动。关于大谷光瑞与清政府以及革命党,尤其是孙中山之间的关系,参考白须净真《“20世纪初之内陆亚细亚调查活动”研究的新视点——斯文·赫定、大谷光瑞、清政府官僚(那桐、张荫棠)的国际政治社会》、柴田幹夫《大谷光瑞的另一个侧面》,以上二文均由吉辰、田卫卫译,载荣新江、朱玉麒主编《西域考古·史地·语言研究新视野:黄文弼与中瑞西北科学考查团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年,615—629、630—645页。

(52) 渡边哲信在日记中写道:“余即直言甚欲探访,对方便许以一名通事、一名衙役,以为余等向导,又颁送拓纸一张,龙形银烟斗一支。……下午四时,郑大人改口要送通事一名、衙役两名护送,其中一衙役陪余等平安来回乌垒碑,另两名留赫色尔护卫余等行李安全,余等道谢不迭。”见渡边哲信《西域旅行日记》,载上原芳太郎编《新西域记》,东京:有光社,1937年,310页;这段文字由庆昭蓉和荻原裕敏从日文译出,转引自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10页。

(53) 同上,渡边哲信《西域旅行日记》314—315页;转引自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11页。

(54) 堀贤雄《堀贤雄西域旅行日记》,转引自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12—413页。

(55) 堀贤雄《堀贤雄西域旅行日记》,转引自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12—413页。

(56) 堀贤雄《堀贤雄西域旅行日记》,转引自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12—413页。

(57) 渡边哲信《西域旅行日记》,转引自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10—411页。

(58) 大谷光瑞探险队1908—1909年第二次以及1910—1912和1911—1914第三次到新疆进行活动时,曾两次重探刘平国刻石,参与第二次探险的野村荣三郎和参与第三次探险的吉川小一郎的日记里都提到了保护刻石的小屋;见野村荣三郎《蒙古新疆旅行日记》,载上原芳太郎编《新西域记》,528—530页;吉川小一郎《支那纪行》,载上原芳太郎编《新西域记》,658—659页;见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18—419页。伯希和在1907年8月18日的日记里说,在博子克勒克山口刘平国刻石处的“岩面上残留些许旧木栅栏痕,同时岩壁上还有绘画”。这似乎暗示保护刻石的小屋已遭毁坏。但野村荣三郎1909年4月28日和吉川小一郎1911年5月27日的日记清楚地记载着小屋当时仍在。除非野村和吉川所见到的小屋是1907年之后重建的,否则,我们有理由认为,伯希和所说的留有栅栏和绘画痕迹的山崖位置,在山口他处的崖面上,而不是刘平国刻石处。伯希和《伯希和旅行记(1906—1908)》,巴黎:吉美博物馆,2008年,165页。

(59) 参考朱玉麒《龟兹刘平国刻石的发现与近代新疆》,57—58页。

(60) 2016年,新疆文物工作者在距离刘平国刻石最近的村庄玉开都维村西南方向的赛开塔木古墓地,发现了一块刻有“徐鼎藩建”字样的刻石残片。如果残石上提到的徐鼎藩与1890年担任拜城县令的徐鼎藩即徐桂丛为同一人,那么此残石就可以被看作是徐鼎藩当年在博孜克日格附近活动的证据。关于该残石被发现的具体信息,参考朱玉麒、吐逊江《刘平国刻石的早期保护和拓本流传——以徐鼎藩为中心》。

(61) 黄文弼《库车考古调查简记》,载作者著《西域史地考古论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88—89页。

(62) 施补华《泽雅堂文集》,315—316页。

(63) 伯希和著,耿昇译《伯希和西域探险日记(1906—1908)》,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4年,268—269页。Boz⁃kariga,也写作Bozikerake,音译作汉字略有差别。

(64) 李铁将关于刘平国刻石所在地理位置说法的纷纭杂乱,都归结为施补华题记注释的误导,认为他为了附会“东乌累关位于古丝道”的说法,根据道听途说错置了刻石位置。见李铁《汉刘平国治关刻石小考》,《社会科学战线》1979年第4期,204页。

(65) 刻石位于今拜城博孜克日格(即Bozikerake)山沟口处,据黑英山乡政府所在地(即明布拉克)约六十华里,离拜城县城约二百七十华里,离古龟兹城约二百五十里。参考李铁《汉刘平国治关刻石小考》,203页。

(66) 参考黄文弼《西域史地考古论集》,88—91页。

(67) 黄烈整理,黄文弼遗著《黄文弼蒙新考察日记(1927—1930)》,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338—339页。

(68) 任乃宏认为在“此东”之后断句,“此”即刻石所在山口,“乌累”即轮台乌垒,作为西域都护治所的乌垒正位于刻石所在山口以东几百里处,因此并不与刻石所记相抵牾。见作者著《东汉刘平国摩崖刻石补考》,《文物春秋》2020年第1期,79页。

(69) 王树枏《新疆访古录》,5页。

(70) M. Ed. Chavannes,Dix Inscriptions Chinoises de LAsie Centrale:Daprès Les Estampages de. M. Ch.⁃E. Bonnin (Paris:Imprimerie Nationale,1902),37.原文如下:“Linscription de Koutcha,dont M. Bonin a repporté lestam⁃page,nest mentionnée ni dans le Kin che tsoei pien,ni dans aucun des autres ouvrages epigraphiques que jai consultes. Elle paraît donc être inconnue des érudits chinois;elle a cependant une réelle importance,puisqu'elle nous fournit le témoignage que les Chinois occupaient Koutcha en lan 158 de notre ère.”

(71) 从伯希和留下的日记和信中,我们知道他在不同场合得到过不少刘平国刻石的拓片。比如,他在1906年9月14日从喀什给色纳尔(Èmile Senart,1847—1928)的信中写道:“前天晚上,马继业都到了一箱写本和著作,系由他的一位当地通信人从库车寄出。……最后是刘平国作亭诵石刻的拓片,其中一种拓片是由博安(Bonin)自乌鲁木齐携归,已经由沙畹(Ed. Chavannes)发表。”见伯希和著,耿昇译《伯希和西域探险日记(1906—1908)》,603页。1907年1月29日给色纳尔的信中,伯希和写道:“现在尚待于考察摩崖石刻了。有人告诉我,数月之前,阿富汗领事(或使馆工作人员)曾去制作拓本。然而,‘阿富汗领事’也正是库车的印度‘领事’。我在喀什看到了由他寄出的刘平国颂亭碑的拓片。一旦有人另外还告知我说,该碑还包括只有几个字的很小的一段独立部分,我便不持任何怀疑了。它就是由沙畹发表的那篇碑文,也是我们至今所知喀什地区最古老的碑文(被断代为公元157年)。”见伯希和著,耿昇译《伯希和西域探险日记(1906—1908)》,636—637页。伯希和1907年5月20日的日记中说,“今天有人为我带来了阿克苏道台的一封信,其中包括对刘平国作亭诵的释读文”;这位道台名叫潘震(1851—1926),随信赠送给伯希和“乌垒碑”拓片“大小拓各十张,以为大君子稽古之助”;分别见伯希和著,耿昇译《伯希和西域探险日记(1906—1908)》,224页;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16页。相关记录还可见于伯希和1906年10月27日的日记,记述了玛喇尔巴什现县令向他们赠送刘平国作亭诵拓本一事,见伯希和著,耿昇译《伯希和西域探险日记(1906—1908)》,100—101页。

(72) 见伯希和著,耿昇译《伯希和西域探险日记(1906—1908)》,603页。

(73) 伯希和1907年8月18日的日记中记述了他到达刘平国刻石所在山口的景象,对刻石的描写极其简短:“我们到达了大山的入口处,也就是刘平国作亭颂的地方。几乎就在对面的山崖上,我们还能发现古木的踪迹,它们可能形成了一种不太清楚的栈道遗踪。那里还有某些岩画。”见伯希和著,耿昇译《伯希和西域探险日记(1906—1908)》,273—274页。伯希和对经由博孜克日格沟口通往伊犁的路线更感兴趣,他在1907年8月23日的日记中说:“我认为阿勒通霍什这条路更比较容易开辟。相反,骑马通过阿克达坂和咯喇达坂之路,则比较困难。我不知道刘平国的队伍是否完全是步行。无论如何,这些路不经常有人来往。”见伯希和著,耿昇译《伯希和西域探险日记(1906—1908)》,279—280页。1907年8月31日给色纳尔的信中,伯希和向他介绍了他新发现的刘平国刻石所在沟口位置以及经由沟口的路线,比较了经由阿勒通霍什和博孜克日格两条路线的险易程度,怀疑“刘平国打通的那条路”是否走过骑兵,认为“他从来未曾‘凿空’大山以使其骑兵翻越而过”,见伯希和著,耿昇译《伯希和西域探险日记(1906—1908)》,680—682页。

(74) 同上,603页。

(75) 日野强著,华立译《伊犁纪行》,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6年,176—177页。

(76) 野村荣三郎《蒙古新疆旅行日记》,载上原芳太郎编《新西域记》,528—530页。

(77) 黄文弼著,黄烈编《黄文弼历史考古论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271页。

(78) 王世民“金石学”条,夏鼐等编《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北京、上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236—237页。

(79) 朱剑心《金石学》,4页。

(80) 同上,4页;马衡《中国金石学概要》,作者著《凡将斋金石丛稿》,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1—3页;刘节《中国金石学绪言》,《图书季刊》1934年第1卷第2期,2—16页。

(81) 王世民“金石学”条,236页。

(82) 这里的“,”应该为“、”,否则句子难以理解。

(83) 李洁冰“刘平国治路颂”条,《中国美术百科全书》,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9年,822—823页。(A)(B)为讨论方便,系本文作者所加。

(84) 《汉碑全集》中说:“《刘平国摩崖刻石》,或称《刘平国碑》《龟兹刻石》《刘平国作关城诵》等。刻于东汉永寿四年(158)。石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西。文记开凿道路筑关事。上刻三行,下刻八行,因剥落严重,文字多模糊。石在清光绪初被发现。书风淳古。已损毁。有施均甫刻本、杭州砖刻本。”《中国美术全集》“刘平国治路颂”一条内容,与这里的文字大致相同。见徐玉立《汉碑全集》(三),郑州:河南美术出版社,2006年,860页。

(85) 王壮弘《增补校碑随笔》,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1年,69—72页。

(86) 此信息来源于2021年7月25日与拜城县文化旅游局局长吐逊江的私人交流。黄文弼的估计见其1928年11月26日的工作日记,黄烈整理,黄文弼遗著《黄文弼蒙新考察日记(1927—1930)》,338页。另外,堀贤雄在其1903年在4月13日的日记中也说,“然此碑距流水处仅二三尺”,小刻石距离地面则更低,与黄文弼所说的距地尺许相差不大。参考堀贤雄《堀贤雄西域旅行日记》,转引自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13页。

(87) 叶昌炽、柯昌泗《语石 语石异同评》,98页。

(88) 崖角乱石被清理之后,靠南的诵文刻石距地面1.6米,靠北的题款刻石距地面1.2米,题款刻石的高度,黄文弼测量为18.3厘米,约为0.2米,所以两块刻石之间的垂直距离为1.6米-1.2米-0.2米=0.2米。数据来源于与拜城县文化旅游局局长吐逊江的私人交流以及黄文弼《塔里木盆地考古记》,北京:科学出版社,1958年,99页。

(89) 黄文弼在1928年11月26日的工作日记中说:“刻石在沟西岩石上,距地尺许,因岩石之隆洼屈折,凿刻有2块:南为诵文,宽营造尺1尺2寸,长1尺4寸5分,字为汉隶,体极工,约1寸建方,惜字多剥蚀,不可尽辨;以北为题名,与诵文相距约四尺,有字处约长5寸5分,宽5寸,隶体。每字1寸2分建方,共3行,一、二行各3字,可识者6字,三行3字,可全识。”黄烈整理,黄文弼遗著《黄文弼蒙新考察日记(1927—1930)》,338页。

(90) 马雍《〈汉龟兹左将军刘平国作亭诵〉集释考订》,47页。

(91) 比如,施补华在题记中就明确表示,刘平国刻石光绪五年的拓本,因捶拓者为不通文墨的士兵,所以质量较差,反而不如他于光绪九年另派拓工制作的拓本精良。渡边哲信和堀贤雄在日记中对拓片的制作也有描述,比如渡边哲信就说:“土民忙于拓碑之际,余等舒毡烹茶,又蒸鸡蛋来食。”他们把捶拓的事情交给当地村民来做,自己则烹茶蒸蛋饮食,并没有显示出对于拓本质量的关注。陶喻之《东汉刘平国刻石研究资料汇编》,411页。

(92) 参考来一石“刘平国治路颂”条,《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1989年,98—99页。内容如下:“简介:全称《汉龟兹左将军刘平国治路颂》,又称《刘平国碑》《刘平国开道记》《龟兹刻石》等。东汉永寿四年(158)八月刻。摩崖书。在新疆天山南路阿克苏属赛里木东北大山中。清光绪五年为施均甫发现。隶书。八行,行七至十五字不等。大小参差。后另有三行十一字。初拓本四行首‘谷关’二字清晰。有翻刻本。上海《神州国光集》《中国美术全集·书法篆刻编(1)》收入。赏析:透过残泐与斑驳,一种线条和结体深刻的概括能力,在《刘平国治路颂》中表现得非常出色:东、此、亿、来等字在形态上,险夷、疏密、敛纵等诸种形像变幻在时间流动的瞬间定格,打破了碑阙形制上流水般的‘字行’格式,使得整幅作品弥漫了生命气息。正是这种生命气息隐藏在斑驳和残泐的背后,使得全碑所创造的艺术意境上的神秘和朦胧,愈益诱人遐想。”

(93) 东夷“刘平国摩崖刻石”条,《中国美术全集·书法篆刻编》第1册,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等,1987年,129页。

(94) 黄文弼《塔里木盆地考古记》,99页。关于黄文弼所测大小刻石的高和宽,请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吐逊江先生实地测量过,与黄文弼所记大致相符。

(95) 卢芳玉《国家图书馆藏〈刘平国治关亭摩崖〉拓本简述》,见本论文集《刘平国刻石与西域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9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集成·阿克苏地区卷》,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年,205页。

(97) 1营造尺折合等于0.32米,4尺即0.32×4=1.28米。但很明显,黄文弼提供的这一数据并不准确,很有可能属于误记。

(98) 这一数据来源于与吐逊江先生的私人交流。

(99) 黄文弼《塔里木盆地考古记》,99页。

(100) 马雍《〈汉龟兹左将军刘平国作亭诵〉集释考订》,46页。

(101) 叶昌炽、柯昌泗《语石语石异同评》,98页。局部标点略有改变,括号及括号内数字系本文作者为行文方便所加。

(102) 关于徐桂丛和徐树钧的家族血缘关系,可以参考朱玉麒、吐逊江《刘平国刻石的早期保护和拓本流传——以徐鼎藩为中心》。

(103) 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徐崇立书徐鼎藩题跋及题记,参考汤燕《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刘平国刻石〉概说》。

(104) 徐树钧的题记涉及徐桂丛的部分如下所示:“此碑当是为刘平国开山通道纪功而作。光绪五年,张朗斋军师曜使命军士椎拓。穷荒僻壤,以为惊扰,乃凿毁之。朗斋所拓,竟成广陵散矣。余弟桂丛,从军西域,得此二本,属余释其文。以一本归之,此本稍漫漶,海内孤本,宜珍秘之。”见徐树钧《宝鸭斋题跋》,宏文社石印本,1910年,卷上,叶8背。

(105) 柯昌泗《语石异同评》卷二,叶昌炽、柯昌泗《语石 语石异同评》,98页。

(106) 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欧阳哲生编《傅斯年文集》第三卷,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3页。

(107) 原文为“总而言之,我们不是读书的人,我们只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12页。傅斯年还强调:“我们只是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明显了。”同前,10页。

(108) 中程处理是我受罗伯特·莫顿(Robert Merton)和刘易斯·宾福德(Lewis Binford)的启发而造出的一个词。无论是莫顿在经济学领域还是宾福德在考古领域所提出的“中程理论”(middle⁃ranged theory),指的都是对数据和材料的处理,以使得这些数据和材料在对问题展开的论述中能够起到合理而且客观的支持作用。但是,正像二人都指出的那样,“中程理论”不是某个理论,而是对基本数据和材料进行分析的一套方法和理念,我在这里则直接以“处理”这一更能反映出实际操作含义的说法,来代替“理论”这一词汇,或许可以避免给大家带来不必要的困惑。对于这一方法,我有专文论述,详见张瀚墨《古史书写与史料的中程处理》(待刊稿);莫顿对社会学“中程理论”的论述见Robert Merton,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Structure (New York:Simon & Schuster,The Free Press,1949),39-53;宾福德对新考古学“中程理论”的论述散见于Lewis Binford ed.,For Theory Building in Archaeology,New York:Academic Press,1977,7;Lewis Binford,“Meaning,Inference,and the Material Record,”in C. Renfrew and S. Shennan ed.,Ranking,Resource,and Exchange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2),161;Lewis Binford,Nunamiut Ethnoarchaeology,New York:Academic Press,1978;Lewis Binford,Bones:Ancient Men and Modern Myths,New York:Academic Press,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