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由的异化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自由的异化

自由的逻辑讲明的是自由的“应然”,那么,自由的异化要关注的是自由的“实然”。如果说,自由的逻辑证明的是自由的理念,那么自由的异化呈现的是自由的现实。自由的逻辑和自由的异化并不是两个相互对立的方面,自由的异化是要探究自由在实现时所面临的问题。因为每一个带有伦理性质的概念,诸如平等、正义、自由、善等,都有从理论落入现实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要么会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要么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制约。因此,必须要在现实中把握概念的真实性。

对于自由的实现来说,从一开始便遇到了阻碍。古希腊的城邦民主制,是那个时代自由的象征。在君主的领导下,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的发表政见。在某些重大事件、关键决策的表决上,希腊城邦的每一个公民都有投票权。这是最原始的民主,也是最原始的自由。但是,在这看似有着完全自由的城邦民主制下,却隐藏着致命的缺陷。首先,在古希腊,只有奴隶主、贵族才有完整的人格,也就是说,就自由的主体而言,古希腊的民主制是不完善的,更是与自由相对立的。其次,那个时代的自由,仅只停留在消极自由的层面,人们更多的只是根据自身的感性欲望来表达自由。以至于他们的思想之父——苏格拉底也惨死于这种自由。可见,自由最初的实现结果是非自由的,他们以自由的名义把最崇高的哲学家,最“自由”的哲学家宣判了死刑。“自由”悲剧性的以非自由出场。

到了古希腊晚期,奴隶制逐渐瓦解,随之而瓦解的便是城邦民主制。君主、贵族阶层剥夺了公民的政治权利。普通公民只能借助于另一样东西——宗教来追求自由。虽然人们在现实中失去了部分自由,但宗教的出现客观上给自由带来了积极的作用:它使自由从消极自由转变成积极自由。意志自由在宗教领域开始萌芽。一旦人们信仰了上帝,就势必会控制自己消极的欲望,去追求上帝的意志。人们似乎看到了实现自由的希望。但事实并没有那么简单。世俗的权势超出了人们的预想,纯净的上帝之城被世俗的魔爪所打破。当世俗的君主同时宣布自己是彼岸世界之主时,自由便失去了原有的光环。政教合一的体制重又把自由关进专制的牢笼。人们意识到,自由意志不可能单独存在,犹如灵魂不可能离开肉体单独存在一样。意志自由必须与社会自由相结合,意志自由必须干涉社会自由,而且也必须以实现社会自由来完成意志自由。因此,仅从这一方面来说,中世纪的人们,不论从肉体上还是灵魂上,都是非自由的。他们的自由受到了双重的限制,自由的实现陷入低谷。

近代以来的自由主义完全是被政治哲学所淹没,人们只有在政治领域才能涉及自由。自由的实现与否即是衡量社会正义的重要标尺,这也是反抗中世纪王权专制的结果。古典自由主义主张权利范围内的自由,这是一种权利的自由。既然是权利引导下的自由,那么其自由必然会有限度,这个限度就是法,是公共的法。自由只有在法的范围内才是有效的,在法之外就是非自由。这看似给自由找到了依据,但问题却指向了法的自由。也就是说,法给出的界限果真是自由的吗?我们仅从西方自由主义的发展就能发现其中的端倪。

卢梭和洛克是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经典代表,但两者的观点有巨大的差异。其他的不谈,仅就法的限度来说,两者走的是不同的道路。洛克主张把除了财产权和生命权以外的所有权利让渡给社会。法掌握除了财产自由和生命自由以外的一切自由。而卢梭则主张把人的一切权利让渡给法,亦即把人的所有自由的规定都赋予法。这必定会造成一系列关键的问题,法如何制定?法的依据在哪里?法由谁来执行?法的限度是什么?从整个欧洲的历史来看,一次次的革命与法的变迁、一次次战争与民众的反抗都说明了近代以来所谓的政治自由,只是形式上的自由,而非实质自由,与人们离理想中的自由仍存在差距。(https://www.daowen.com)

综上可以看出,作为概念的自由,与作为现实的自由是有差异的。自由的“应然”不会立即变为自由的“实然”。自由在其实现的过程中变异了。我们原先就试图按自由的本意去落实自由,但结果总是差强人意。我们总感觉到人们越是追求自由,就越不自由。自由的变异也意味着,在自由的实现过程中,有我们所把握不到的先天因素,它阻碍了我们对自由的追求。因此,只有深入挖掘出自由变异背后的根源,并厘清这些根源的历史发展变化,才能解释、通晓在马克思那里的普遍的自由之意蕴。

第一,对世界认识的局限是人们产生消极自由的原因。一方面,人们对自然缺乏认知。古希腊的哲学家们都认为,自然的一切运动变化都是由神灵主宰的,包括人的生活、生产。人丝毫没有自主权。另一方面,人们对社会行为的无知。公民的议事、城邦的战争,只要是涉及国家与公共的事务,等级差别就会凸显出来。人们认为,什么等级从事什么事业,并且等级是世袭的,这就意味着等级一旦被固定下来,在不发生革命与战争的情况下,很难流动。在这样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下,人们只能诉诸消极自由,而无法进入更高的层面。

就算是古希腊城邦的智者,他们在当时作为最知晓世界的人,作为最接近自由的人都因认知的局限而陷入痛苦。德莫克利特就认为,感性世界的污浊影响到了自己探索世界的纯洁的心灵。他挖去双眼,使自己也沦入自由与非自由的混沌中。哲学之圣柏拉图,为了构建一个永恒自由的社会,提出“哲学王”的设想。他以善为原则创想出了“理想国”的世界。殊不知,就当时的社会水平,何以培养出哲学王?又何以在当时的制度下选举哲学家为王?更不用说去构建一个和谐有序、等级分明的理想国。

第二,理性与信仰之间的纠缠不休也严重限制了自由的实现。一方面,在中世纪的社会中,理性尚未启蒙,科学也停滞在很低的水平,人们依旧无法为自然找到全部的根据,更别说对人的伦理行为进行理性的说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理性始终无法说明信仰,最终也只能皈依于信仰。另一方面,信仰对于理性来说又是如此软弱无力,在理性看来,信仰的世界只是人们想象出来,用来慰藉心灵的虚幻世界。这对于以说明现实为宗旨的理性来说,就是虚无。信仰根本不能与理性相提并论。理性与信仰的这场较量的最终结果是:信仰借助于权力压制了理性。自由也就被埋葬在了各种教条中。

第三,非自由的决定性成因发展成了特殊利益操控下的特殊权利。启蒙运动以后,当人们认为摆脱了宗教的理性终于可以通达自由时,权力的恶手又伸向了自由。权力试图让理性围绕自己转,把理性变为私人利益的工具。这种理性起初是作为个人的理性而出现的,它以论证个人的权威为目的,并以此建立一个法的体系来维护这种理性,还有一些强力部门来为其保驾护航。它的根据在于个人的利益,结果造成了一个人的自由,无数人的非自由。不过,个人的力量总是敌不过数人的力量。非自由的更庞大的利益集团以暴力或和平的方式将原本属于个人的利益和权利瓜分,同时把自由也瓜分了。但更残酷的现实是,特殊的、私人的利益重又结为群体,同样通过权力限制其他人的自由。这种限制,从某种意义上说,更残酷、更厉害。利益的驱使让深陷其中的人们自愿地接受非自由。这是非自由的最后阶段,也是非自由的最后依托。一旦私人的特殊利益瓦解了,或这些利益不再占有权利,则自由将会得到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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