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分类划设低空空域

3.3.1 分类划设低空空域

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将低空空域划设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管制空域需要用户申请飞行计划并且还要服从空管部口的指挥,对通用航空来说受限制比较大。监视空域空管部口只负责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通用航空在低空空域内可以相对自由的飞行。第三类及报告空域就是航空用户在起飞前和降落后通知管制部门,其他时间自行掌握,自己安排作业活动,这也是首个最低限制的管制空域要求。应在低空空域划设中加大报告空域的比重,这样更能满足低空空域开放的需求。目前中国低空开放的各类空域原则上是真高1 000 m 以下,但是可以根据各自地区的地形特征结合实际情况规定高度范围,这也体现了低空空域开放的灵活性。只要不影响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通用航空空域的要求,减少限制,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低空空域开放。

为了使空域得到高效的利用,应着重增加报告空域所占的比重,同时还应在管制空域、监视空域、报告空域之间设立缓冲地带,确保不正常情况发生时不影响国家的领空安全。在空中划设空中盘旋等待区,方便管制部口有足够的时间处理不正常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