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比兴美学的初始规则与史段界定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导论 比兴美学的初始规则与史段界定

比兴,是比喻和起兴的连称,顾名思义,就是将不同性质的两个或多个事物组成比喻结构以便发生想象上的联系,或是以某物兴起另一不同之物,也是依托于想象。同样是借助于联想,在前者,比喻的两物并举共现,在后者,另一物仅是通过联想被忆念或两物一先一后出现。乍看起来,比兴似乎是古人在艺术创作中诸事物间偶然发生的勾连,它为艺术思维及其千变万化提供了无穷的可能性。其实不然,所有的比兴仅是看似随意,它在古代是循着一整套规则而运作的。我从先秦文献中举出以下五个例子略作说明。

(一)《尚书·盘庚》记,盘庚警告臣属们不要轻举妄动,煽动民心来反对迁都,如果获罪,那是咎由自取。他先称“予若观火”,以观火比喻自己的政治敏感力,颇显自信,又进一步就火做了个极为生动警醒的比喻:“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因为总是在观火,所以会在火势不可控制以前扑灭它。同篇盘庚还说:“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以渔网之纲讲秩序之有条不紊,以亲力农作论投入才有收获,形象得很。看来,他演讲中运用比喻形象地阐释统治术已然非常纯熟,他知道怎么去打动人心,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后世著名成语“洞若观火”“星火燎原”和“有条不紊”均出于此次演讲。值得指出的是,盘庚的演讲是发生在殷代即公元前13世纪的事,可见中国古人很早就习惯于在各种场合广泛地运用比喻。

(二)《周易·中孚·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1]所描述的情形极为生动:有鹤在树荫下鸣叫,其雏子应和之;我有美酒,就与你们同享。举行庆典宴会时,树荫下鹤之和鸣,正好比人们之举杯酬酢,王者嘉惠下人,其乐融融。不过,鹤与其子共鸣的情景和王与群臣共饮的情景之间只有先后的关系,并没有一个语言结构来勾联之,好像那是两回事,只是因为有个先后,才触发了联想。在此语境中,固然可以领悟到鹤好比是王,其雏子好比是群臣,不过没有必要把它说破,两境先后陈述,意在使后一境获得前一境的自然的亲和本质及其生动性,说明人事之吉凶与自然是相通的,至于其意义,确实没有说破。对《周易》运用比喻的这个特点,高亨这样说:“它的比喻和一般比喻不同,一般比喻有特定的被比喻的主体事物,而且多数是与取做比喻的客体事物同时出现于文中;而《周易》的比喻多数没有特定的被比喻的主体事物,当然不出现于文中,仅仅描述取做比喻的客体事物而已,因此,可以应用在许多人事方面。这实有类于象征。”[2]而且,在《周易》这样的筮书中运用了四言诗体,那应该是最早的起兴之一了。[3]

(三)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为政以德”与“众星围拱北斗”,前者论当权者的执政品格,属道德范畴,很抽象,后者描述星象,属自然范畴,为具象,明显是两个不同质的类,彼此本无关系,之所以联系了起来,正是借助于类比:以德治国可以使百姓归附,恰似众星围拱着北斗般自然。在此,道德与自然似乎循着同一个规律,它不仅一般地从自然界获得了坚强的支持,而且还特别地因众星围拱之象而变得极其生动、朴素。

上述(一)(三)两例中,言语的取象并非偶然的思考行为,而是盘庚、孔子这些古代最杰出人物常用的思维方法。它正是基于中国古代人类与自然存在着大关联这一最基本的类比。(https://www.daowen.com)

(四)《离骚》中说:“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为此萧艾也。岂其有他故兮,莫好修之害也。余以兰为可恃兮,羌无实而容长。委厥美以从俗兮,苟得列乎众芳。”屈原并非真的好花草,而是好他给这些花草所附丽的品格,所谓“芳草”与“萧艾”的对举,显然就是指向人格的隐喻,它的主要运思特征就在于自然物的人格化。诗中主人公还把芳草佩带在身上,这种有些怪异的行为建立于想象中自然物对人的亲和感之上。除此之外,他还把君臣关系类比为男女恋情,也是意在将政治关系向自然情感倾斜,运思模式是一样的。由于屈原将比喻连续、系统地加以运用,几乎将自然物甚至包括男女恋情作为一方与人的道德、政治品格的另一方之联系固定化,形成了一个美恶两极的比类体系。这种在自然和人格之间所做的联系,不免还是运作于天人之际的。甚至,屈原自身也因此带上了浓郁的阴性自然物的品格。他的这种比喻式的审美风格对于中国人的人格理想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影响甚巨。

(五)《诗经·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朱熹说它是赋,不过,设若诗中主人公或作者,由“来”之时的霏霏雨雪而忆念起“往”之时的依依杨柳,而哀伤不正是由此当前之景回忆到过去之景而勾起,其间难道没有起兴作用吗?再看:“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诗经·周南·桃夭》)少壮的桃树,它的花之盛、实之盛、叶之盛,与婚姻有什么关系呢?朱熹说那是兴。不妨将起兴视为一种极为宽松的比喻,其前提是桃树与结婚是两个不同的类,这样,桃树的花、叶和果实都可能让人与婚姻的本质以及婚礼的喜庆情景发生联想。这两首诗中所用的兴法不同于前举《周易》《尚书》《论语》和《离骚》所用的兴法和比法,类与类之间的联系似乎更为飘忽,不那么切实、固定。《论语》和《离骚》中都是自然物与道德规范构成两类,所以比较固定,用比正合适,而霏霏雨雪与依依杨柳对举所引致的哀伤、桃树旺发映衬之下正当时的好婚姻,却是不那么明确、直接的两类,活泛多了,确乎更有意味,这正是兴的好处之所在。

这五个比类思维的例子,其一和其三,前者是统治者纯熟地运用比喻来宣布政见,后者是儒家的开创者同样纯熟地运用着比喻以凸显德性。其二来自中国最古老的经典之一《周易》,它说明在古代最重要的祭祀场合,比类思维已经被运用。其四为著名的抒情长诗,它的基本运思冲动就是政治的拟香草美人化,或者是反过来自然物的人格化。其五则是更为灵活的比兴运用。

可能有人会说,这是否意味着中国古人的思维就是诗性思维,这个看法似是而非,因为它是西学化的观点,无非是把中国古代作为西方例证。我的看法正好相反,如果证出了诗性思维就大功告成,那么,我们对此的理解还不免是南辕北辙的,因为诗性思维并不足以揭示此中最深处的东西。我相信,真正中国的东西不在这里。我以为,在这五个例子中,或是比或是兴,从大类上看,都是基于人类与自然的比照,即类比关系。因此,我们若要了解比兴的规则,当先须了解一下“类”。这是问题要害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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