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言志”和孔子论“兴”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一节 “诗言志”和孔子论“兴”

《诗经》在先秦已经成形,有文献为证:

诗三百篇,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墨子·公孟》)

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庄子·天下》)

孔、墨、庄言之凿凿,在他们所处的时代,诗有三百篇,而且都用以诵、弦、歌、舞,于此可以推论,在他们以前《诗经》已经有一个具有相对稳定规模的本子了,或随时有增益,至于这诗三百到底是谁做的最后编订工作,或说是孔子,不过难有定论,可存而不论。

《诗经》中诗依据乐调分为三类:一是“风”即民间歌谣;二是“雅”,即朝廷乐章;三是“颂”,即宗庙祭祀歌曲。作者或是来自民间或是来自贵族文人圈,大多已不可考。《荀子·儒效》云:

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道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故《风》之所以为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大雅》之所以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天下之道毕是矣。

这里我们注意到两个地方:其一,提到了“诗言志”;其二,还提到了“风”“雅”“颂”的分类。《礼记·乐记》也作了这一分类。

《周礼·春官·大师》提出(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1]。这里除了“风”“雅”“颂”,还提出了“赋”“比”“兴”。赋比兴连称的提法,出于先秦文献唯此一处,颇让人怀疑,似乎没有足够的证据。换言之,《周礼·春官·大师》之说成为孤证,可靠性值得怀疑。

《尚书·尧典》的时代是否真的那么早,颇有学者怀疑,姑且引之: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这一记载提到了诗歌、音乐和舞蹈。诗歌表达人的志向,音乐赋予诗歌以节奏和旋律,再配上舞蹈,造成一种综合的审美效果。夔是尧舜时代主管音乐的官员,司职王室子弟的教育,目的是培养他们具有“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的理想人格。这段话显示古代有一个与乐教结合着的诗教传统。

《国语·周语》则称:

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百姓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2]

所谓献诗、献曲等一系列自下而上的行为,都是围绕着天子听政,为了保证其执政成功而作的,并不是单纯的文艺。

显然,乐官们掌管着艺术教育的职能,而“言志说”是官方的一种艺术教育理论。

《礼记·王制》云“天子五年一巡守……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太师”就是周王朝的乐官,他们掌握着诵、弦、歌、舞诗三百的大权。通过唱诵诗歌来广泛地了解人心、民情、政绩,即所谓“观民风”,从而为政治举措和道德教育提供决策依据,是先秦政治家对《诗经》的首要兴趣。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吴公子季札鲁国观风事是一个典型:

吴公子札来聘……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为之歌《郑》,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为之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为之歌《豳》,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为之歌《秦》,曰:“此之为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为之歌《魏》,曰:“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其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为之歌《陈》,曰:“国无主,其能久乎!”自《郐》以下无讥焉。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为之歌《颂》,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逼,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3]

鲁国继承了周室虞、夏、商、周四代的乐舞,所以季札想要观看。当乐工为他演奏歌唱“风”“雅”“颂”诸诗篇时,季札均一一给予评语。除了从内容上否定了一些诗歌如《陈风》《郐风》等,还是以正面肯定的居多。然而季札的肯定却并非简单化的和直截了当的,而是一种有其界限的评语,它们是“忧而不困”“乐而不淫”“直而不倨”“曲而不屈”“哀而不愁”“取而不贪”等等对子,一共有二十余个之多。这些对子所表示的,与其说是情感,还不如说是“志”或“怀抱”。它是谐和、平和、稳健而富于德性的情操,是社会化的、理想化的道德情感。他接着说“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仍然表现了与《尚书·尧典》同样的情感理想。《诗经》在先秦之被重视,与社会的政治和道德秩序之建立和维护密切相关,感情的抒发是以类即群体的利益为目的的。

除了陈诗观风,赋诗言志也是用诗的一个重要途径。赋诗言志并非创作而是个人借诵合乐之诗以发表对某个事件的看法,它可以如《左传》《国语》中被大量用作外交辞令,也可以如《论语》中被用作对某种道德观念的喻示(兴)。赋诗言志大多不是用诗的本义,而是用其比喻义。这就是著名的断章取义:(卢蒲癸说)“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左传·襄公二十八年》)。[4]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晋赵孟请郑国的七个大夫赋诗[5],目的是“观七子之志”,这里节取子展、伯有赋诗以及赵孟之评论:(https://www.daowen.com)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笫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所得闻也。”……

子展赋《草虫》,杜预注云:“《草虫》,《诗·召南》。曰:‘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以赵孟为君子。”所以赵孟评说:“真好,您是一位贤臣,我比不上你啊。”伯有赋《鹑之奔奔》,诗出《鄘风》:“鹑之奔奔,鹊之强强。人之无良,我以为兄!鹊之强强,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6]赵孟评说:“男女枕边说的情话不能超越窗户,何况是在野外啊。这不是我这使臣所能听的。”赵孟对两人所赋诗,一褒一贬,其原则就是“诗以言志”。

宴会以后,赵孟对叔向说:“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伯有赋《鹑之奔奔》,其实他意在“人之无良,我以为君”一句,所以赵孟断定他想要诬蔑国君,而且公然在宴席上发泄怨愤,拿这种言论来对待客人,还能长久吗?这个例子可以见出两条:其一,赋诗从手段上看是断章取义,不顾本义的[7];其二,当时人所理解的“诗言志”,无非是借赋诗来言自己的志。《左传·昭公十六年》记韩宣子请郑六卿赋诗,“亦以知郑志”,可参看。

值得注意的是赋诗的要求也是“类”,运用的是比类思维,《左传·襄公十六年》记:

晋侯与诸侯宴于温,使诸大夫舞,曰:“歌诗必类。”齐高厚之诗不类。荀偃怒,且曰:“诸侯有异志矣。”使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归。于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戌、卫宁殖、郑公孙虿、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讨不庭。”[8]

齐高厚歌诗之所以不类,是因为和舞不相配,这怕不光是单纯的有失礼仪,还更严重地使荀偃通过齐高厚所表现的“不类”断定诸侯们有异志。从歌诗不类来判断歌者之志,本质上还是个“诗言志”的问题。[9]上引赵孟评伯有赋《鹑之奔奔》,其实也是基于其不类。

我们分析《左传》《尚书》《荀子》等文献都提到的“诗言志”,可以看出,其实它们都不是指作诗者的言志,而是指用诗者的借诗言志。这就是顾颉刚先生所提出的“春秋用诗法”。[10]

孔子也十分重视诗的作用和教学,他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这说的是掌握诗对于言谈、执政和外交辞令有帮助。

“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所谓“正乐”,说明诗与音乐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这是论到学诗对于人格确立的重要性以及诗歌的社会功用。

将孔子的上述观点联系到“教六诗”,可以说明“诗教”是一个古代的传统,不过它是非常看重实用的。[11]我们来看《论语》中三个“诗言志”的例子。

其一,《论语·先进》:“南容三复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孔子的弟子南容多次吟诵“白圭”之诗言志,孔子就把他的侄女嫁给了他。“白圭”是《诗经·大雅·抑》中的诗句,有这样四句:“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这是个比喻,周大夫卫武公借以告诫当权者说话要谨慎。南容显然断章取义,把它作为自己的人生格言。看来此人处世极小心谨慎,孔子称赞他“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论语·公冶长》)。

其二,更为有名的是: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八佾》)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诗经·卫风·硕人》)的诗句与“礼后”的观念不知如何搭接,“绘事后素”一语也颇难读懂。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理解最后那句话:是你子夏启发(起)了我呀,现在可以和你谈《诗》了。

其三,同样著名的一则: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论语·学而》)

这是一个善于取类的典型,子贡本以为自己做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就很不错了,哪知孔子告诉他还有更进一层的“贫而乐,富而好礼”。这一对话就是“告诸往”,子贡明白过来以后就引诗句“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借以说明他觉悟到德性的进阶是须如治骨角、玉石般反复切磋、琢磨,永无止境,这就是“知来者”。对此,朱熹评道:“子贡货殖,盖先贫后富,而尝用力于自守者,故以此为问。而夫子答之如此,盖许其所已能,而勉其所未至也。”[12]

南容、子夏和子贡们断章取义的“诗言志”,显然源于更早的“春秋用诗法”。孔子在一次著名的谈话教学中,鼓励正在鼓瑟的曾点“不妨各言其志”,曾点的“志”却是:“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论语·先进》)如果说,《左传》《国语》中的“诗言志”是比类传统中偏于政教的一类,那么《论语》中的“诗言志”就是具有更明显的道德化倾向,更要求体现个人的德性修养境界。[13]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

在先秦文献中,把“诗”与“兴”联系在一起的,这是唯一的一处,那么此“兴”何谓?我理解就是以“告诸往而知来者”为目的的断章取义用诗,或者叫“起”,“起”即启发,也就是“兴”。这是就引诗者言,换个角度,就听诗者言,则叫“观”,它相当于“季札观风”的“观”,不过这是观个人之志,季札是观国家之风。引诗和听诗的两造,都并非作诗,只是把诗拿来作为“迩之事父,远之事君”的联想式言志工具罢了。由“兴”而“观”,大家各言其志,在引诗者和听诗者之间达成了“志”的良好沟通,这就是“群”。至于“怨”,《诗经》不少篇目都有明确表示这类创作意图的,不过在《论语》中没有这样的用法,难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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