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诗论》“《关雎》以色喻于礼”说
《孔子诗论》[14]为战国中后期作品,此书提出“《关雎》以色喻于礼”,对此诗的作意进行了解说,这里略作分析。《诗经·周南·关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关雎》为诗三百及风诗《周南》之首篇,这个地位决定了它的重要性。《仪礼·乡饮酒礼》《仪礼·乡射礼》和《仪礼·燕礼》三篇均载以《关雎》合乐,孔子则论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论语·泰伯》)“《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孔子所论是指音乐,正合于《仪礼》。不过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和诗的内容是否有联系,还是值得一探。《关雎》是一首什么性质的诗?爱情诗?和礼教是否有关系?我们引两个材料来说明。
《孔子诗论》有如下几支关于《关雎》的简:
第十简:“《关雎》之改”“贤于其初”“《关雎》以色喻于礼”。
第十一简:“……情,爱也。《关雎》之改,则其思益矣。”
第十二简:“反纳于礼,不亦能改乎?”(https://www.daowen.com)
第十四简:“以琴瑟之悦,凝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
归纳几支简文,大意是说:《关雎》“其初”是求女心切,为好色之情爱,后来“改”了,“以琴瑟之悦”“钟鼓之乐”,“凝好色之愿”,结果是“反纳于礼”。从情到礼,有一个“改”的过程,正是此诗所描写的。
马王堆帛书《五行》针对经部文字“喻而知之,谓之进之”的说部文字也引《关雎》以为证:
“榆(喻)而知之,胃(谓)之〔进之〕”,弗榆(喻)也,榆(喻)则知之〔矣〕,知之则进耳。榆(喻)之也者,自所小好榆(喻)虖(乎)所大好,“茭(窈)芍(窕)〔淑女,寤〕昧(寐)求之”,思色也。“求之弗得,唔(寤)昧(寐)思伏(服)”,言其急也。“繇(悠)才(哉)繇(悠)才(哉),婘(辗)槫(转)反厕(侧)”,言其〔甚急〕也。如此其甚也,交诸父母之厕(侧),为诸?则有死弗为之矣。交诸兄弟之厕(侧),亦弗为也。〔交诸〕邦人之厕(侧),亦弗为也。〔畏〕父兄,其杀畏人,礼也。繇(由)色榆(喻)于礼,进耳。[15]
帛书《五行》说部为了说明“喻”的意思和作用,以《关雎》为例,说此诗开初写“思色”心切,辗转反侧,急而甚急,“如此其甚”,但是不能在父母、兄弟、乡亲之旁公然交合,“死弗为之矣”,有此“畏”则知礼。“思色”是“小好”,“畏人”之礼是“大好”,由“小好”来晓喻“大好”,结果是“由色喻于礼,进耳”。色无非用以让人知晓(喻)礼,明白了诗的用意,就进步。
《荀子·大略》篇也可以提供一个旁证:
《国风》之好色也,《传》曰:“盈其欲而不愆其止。(好色,谓《关雎》乐得淑女也。盈其欲,谓好仇,寤寐思服也。止,礼也。欲虽盈满,而不敢过礼求之。此言好色人所不免,美其不过礼也。……)其诚可比于金石,其声可内于宗庙。”《小雅》不以于污上,自引而居下(以,用也。污上,骄君也。言作《小雅》之人,不为骄君所用,自引而疏远也),疾今之政以思往者,其言有文焉,其声有哀焉(《小雅》多刺幽、厉而思文、武。言有文,谓不鄙陋,声有哀,谓哀以思也)。[16]
荀子这段话对《诗经》的内容作了评价,“《国风》好色”但不过分,其性质为“诚”,可以用之于宗庙音乐,“《小雅》不以(用)于污上”,作《小雅》之人不为君所用,被疏远,批评当今政治,怀念文王武王,语言有文采,情感是哀怨的。这是对《诗经》中的两大类风和雅的总体评价,如果如王先谦集解所云,则“好色”即指《关雎》,考虑到荀子为战国末期人,把他的这一说法和《孔子诗论》作联想也是合理的。[17]
《五行》说部的说法和《孔子诗论》完全相同,不过前者是针对《关雎》内容的解释,后者则是借《关雎》以解释晓喻的功用,《荀子·大略》则总论《国风》好色,为强有力之佐证。可见《关雎》在先秦(稳妥点说,战国中期以后)是一个“以色喻于礼”的经典。这样,我们当可以肯定《关雎》的“以色喻于礼”,虽然是针对《诗经》的本义,并非断章取义,但“色”与“礼”的对待关系依然延续了孔子“比德”的传统。作为比类,“以色喻于礼”之说不仅汇聚于德行和礼教,还进而向具体之个人修为践行(能改、喻而知之)延伸,强化了“比德”传统。
有意思的是,上述说法固然针对着德行修为,却和汉代的四家诗说论《关雎》都不同,这是因为这些先秦文献都没有运用后者那种扣合着“美刺”的“比兴”来说诗。因此,《孔子诗论》没有“比兴”概念,就成为先秦说《诗经》(并非用《诗经》)不用“比兴”的有力证据。
这两节把引用文献设限于先秦,对《诗经》在当时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意图是揭示所谓“诗言志”和“兴”在先秦的真实用法。质言之,在先秦,后来汉代《诗经》博士所使用的“美刺”式“比兴”与齐梁诗学家甚或目前学界所使用的诗学意义上的“比兴”两类概念,其实并没有使用者和研究者在用。当然,说诗学意义上的“比兴”概念在先秦不存在,却压根不影响对“诗言志”和“兴”之美学意义的分析及定位。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这还是不脱上一章所分析的比类思维之范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