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诗论家释比兴及现代学者的发挥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六朝诗论家释比兴及现代学者的发挥

刘勰《文心雕龙·比兴》:

《诗》文弘奥,包韫六义,毛公述传,独标兴体,岂不以风通(一作异)而赋同,比显而兴隐哉!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记(一作托)讽。盖随时之义不一,故诗人之志有二也。

观夫兴之托谕,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贞一,故夫人象义。义取其贞,无从于夷禽;德贵其别,不嫌于鸷鸟;明而未融,故发注而后见也。且何谓为比?盖写物以附意,扬言以切事者也。故金锡以喻明德,圭璋以譬秀民,螟蛉以类教诲,蜩螗以写号呼,浣衣以拟心忧,席卷以方志固,凡斯切象,皆比义也。至如“麻衣如雪”,“两骖如舞”,若斯之类,皆比类者也。[64]

刘勰此论有一点后人都注意到了,他发现《毛诗》只是标出哪一篇是兴体(共有116篇),其余风、赋、比、雅、颂都不提了,那是因为风、雅、颂的分类尽人皆知,赋不过是铺陈,比显明好懂,兴就隐晦了。“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托讽”,还是以美刺为目标。兴的特点是“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关雎》讲雎鸠挚而有别,所以拿来比方后妃之美德,《鹊巢》说鸤鸠占了鹊巢而专一不改,所以取来比喻夫人的贞一之义,至于将禽兽联系于道义,鸷鸟联系于美德,看来似乎不妥,却正是“兴之托谕”之所在,不过这个道理却是明而未融,需要通过增加注释来指明。而“比”的说明就没那么麻烦,刘勰轻轻松松地用了“喻”“譬”“类”“写”“拟”“方”等词来说明“写物以附意,扬言以切事”之比义。

不过,进入汉代“兴”却很少有诗人用了。刘勰接着说:

炎汉虽盛,而辞人夸毗,诗刺道丧,故兴义销亡。于是赋颂先鸣,故“比”体云构,纷纭杂遝,信(倍)旧章矣。……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所以文谢于周人也。[65]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呢?黄侃《文心雕龙札记·比兴》论析“兴义罕用”云:

题云比兴,实侧注论比,盖以兴义罕用,故难得而繁称。原夫兴之为用,触物以起情,节取以托意,故有物同而感异者,亦有事异而情同者,循省六诗,可榷举也。……

夫其取义差在毫厘,会情在乎幽隐,自非受之师说,焉得以意推寻!彦和谓明而未融,发注后见;冲远(无)谓毛公特言,为其理隐,诚谛论也。孟子云:学诗者以意逆志。此说施之说解已具之后,诚为谠言,若乃兴义深婉,不明诗人本所以作,而辄事探求,则穿凿之弊固将滋多于此矣。

……由此以观,用比者历久而不伤晦昧,用兴者说绝而立致辩争。当其览古,知兴义之难明,及其自为,亦遂疏兴义而希用,此兴之所以浸微浸灭也。[66]

黄侃分析道:兴的原理是“触物以起情,节取以托意”,物与情的关系非常不稳定,所以就会有“物同而感异”或“事异而情同”的情形,这种差异之存在全看解诗者如何“取义”“会情”,其间的毫厘之别、幽隐之处,如果不是得自师承,很难以自己的意向去推寻。因此,孟子的“以意逆志”只是在已经有明确的解说以后才是确定可行的,如果本来并不明白诗人的作意,那么“以意逆志”只会导致穿凿附会。换言之,读解《诗经》必须有师承。汉以后诗人鲜用兴,多用比,是想让读者更容易、明白地理解诗歌,如果诗意恍惚难明,那就不能感动人。不过有些历史名篇,还是比兴兼用的,如阮籍、杜甫的诗,“虽当时未必不托物以发端,而后世则不能离言而求象”[67],用比的不会因时间长而晦昧难读,用兴的只要其创作语境一过就即刻进入纷争。这样,兴就渐渐没人再用了。黄氏的解说有两个要点,一是肯定兴义罕用,二是兴还是有人用。(https://www.daowen.com)

黎锦熙就不同意这第二个要点,他的《修辞学比兴篇》说:

《毛传》既标作“兴也”,而所下的解释实是说“比”。兴和比是向来没有明确的界说的,而且全部《毛传》有兴无比,似乎六义之比就包含在兴之中;刘勰对于“毛公述传,独标兴体”这件事,没有办法,只好说“比显而兴隐”。若问究竟怎样才叫做隐呢?说来说去……归根一句话:“兴之托谕”,是要“发注而后见”的。……总之“比”“兴”两义,不是全不相干,只是着重在兴,兴中不妨有比。大抵触景生情,其情必有与景相关之点;感物兴怀,其物必有与怀相印之端:此相关之点与相印之端,大半由于类似,所以兴中有比,有时非比不兴。[68]

黎氏判定:比就包含在兴之中。此说强而有力。《毛传》确实是以比来解说兴,刘勰云“比显而兴隐”不过是曲为之说,如果没有注解,还是读不懂。他把情与景、物与怀的相关之点、相印之端判为“类似”,这样就要么“兴中有比”,要么“非比不兴”,只是此比“或偏畸而不全”“或朦胧而难晰”,这就成为兴了。说到底,他还是倾向于否定兴的真实存在,至少是认为其不可以脱离比而独立。

朱自清《诗言志辨》论到孟子“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孟子·万章下》)时说:

后世误将“知人论世”与“颂诗读书”牵合,将“以意逆志”看作“以诗合意”,于是乎穿凿附会,以诗证史。《诗序》就是如此写成的。但春秋赋诗只就当前环境而“以诗合意”。《诗序》却将“以诗合意”的结果就当作“知人论世”,以为作诗的“人”“世”果然如此,作诗的“志”果然如此;将理想当作现实,将主观当作客观,自然教人难信。[69]

“知人论世”是通过“以意逆志”的方法来实现的,习《齐诗》的董仲舒称“《诗》无达诂”(《春秋繁露·精华》),习《鲁诗》的刘向言“《诗》无通故”(《说苑·奉使》)。汉代经学解《诗经》的方法是“推”,即推究。《史记·儒林列传》说“韩生推《诗》之意而为《内外传》数万言”,董氏、刘氏和韩氏所用之法即是“以意逆志”,也即司马迁所云“推”。“以意逆志”是由今向古反推的,因此不妨“《诗》无达诂”。“推《诗》之意”而达到洋洋数万言,必然是向历史文献去搜求了,这样,《诗经》就不免成为历史的证物,即所谓的“以《诗》证史”或“以史证《诗》”。

朱自清又说:

原来《毛传》《郑笺》虽为经学家所尊奉,文士作诗,却从不敢如法炮制,照他们的标准去用譬喻。因为那么一来,除非自己加注,恐怕就没人懂。建安以来的作家,可以说没有一个用过《传》《笺》式的“比兴”作诗的。用《楚辞》式的譬喻作诗的倒有的是,阮籍是创始的人。不过这一种,连后来的比体在内,也还是不多。赋体究竟是大宗。赋体诗中间却不短譬喻,后世的“比”就以这种譬喻为多。就这种“比”及比体诗加以触类引申,便是后世的“兴”了。[70]

朱自清的这些话说了这样几层意思:(1)汉代经学家解诗无非是打着“知人论世”幌子的穿凿附会,以《诗经》证史;(2)按经学家所描述的那样用比兴作诗其实是不可能的;(3)《楚辞》式的比喻后世运用者极多;(4)赋体是写诗的大宗,尽管不如比兴那般受到推崇;(5)赋体诗中间以譬喻,是后世用“比”最多的情况;(6)这类赋体诗中间用的比,加以引申,就是后世实际使用的兴,它是建立在比体诗即咏史、游仙、艳情、咏物诸诗类的基础之上的。这一看法和黎锦熙的见解类似。

我在以上诸先生观点的基础上再加以如下引申:(1)如果“《传》《笺》式‘比兴’”并没有被后人真正使用,因为学不会,那么它也未必被先秦人所真正使用过,它或许仅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东西,仅是与创作实际脱节的批评理论、解释学罢了;(2)后世的诗歌是在赋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的变化就体现在穿插其间的比之运用,以及引申此比而成的兴之运用,这种后起的比兴和“《传》《笺》式‘比兴’”本不相干;(3)可见,比兴并没有一个定义一贯的历史,如果有,那大概是虚构的;(4)汉以后的比兴若要被重新置入诗学史来考察,必须先作为活生生的作诗方法,而不是事后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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