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留名,皆因家风清廉
“清廉”是中国古代社会所积极推崇与倡导的一种为官之德,从根本上来说,官员的清廉其实是一种源自大环境的客观要求。
◆清廉是为官者安身立命之根本
在以儒家为中心的传统文化中,将道德视为儒者安身立命之根本。所谓“安身”,即在险恶的人生与政治环境中保护自我身家性格,这种“安”所求的不仅仅是“身安”,更有“心安”,它不仅期望获得人生命存在的实际安稳状态与物质保障,同时也希望通过道德立身来获得在面对人生不同境遇时的内心宁静。所谓“立命”,即主张追求理想人格,追求在精神上的超越与境界上的提升。以传统的说法,即“超凡入圣”,成就“理想人格”。
“安身立命”所追求的便是这样的身有所依、心有所属,心与身都可安然处世,这也是古人视“人之为人”的根本所在。
中国古代官场素来以权力为中心,其间既有秩序性要求,更有为争权夺利而产生的腥风血雨。官员如何在官场中安身,使自己的生命与心灵能够求得安宁,进而实现其道德理想与政治抱负?根本在于“清正廉洁”。
在南宋官员吕本中所著的《官箴》中有言:“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可以看出,在吕本中的观点里,“清廉”是“谨慎”“勤政”等其他官员美德实现的前提和保障。为官不清不廉,便不可能坚守道义准则、履职稳健;不清不廉,便不可能真真正正地做到兢兢业业、勤政为民。
对于古代官员来说,只有做到清廉为官,才能得到君主的信任,才能得到民众的爱戴,才能确保权力的顺利行使。一旦为官者私欲膨胀、见利忘义,便难逃法律与天道的惩罚,也唯有为官清廉,才能在保存性命的同时安处官场,拥有官爵禄位。
◆清廉是治国安民的需要
治国安民一向是历代贤君名相治世的主要目的。为了国泰民安、国运昌盛,廉洁从政、清正无私被当作为官者必备的道德品质而被提倡。早在《汉书·食货志上》便有明文记载:“财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治国安民之本也。”清廉便是廉洁自守,在面对功名利禄时依然可以安之若素,即“临财莫若廉”(语出《臣轨》)。
可古代贪污腐败之事也时有发生,其根本原因还在于钱财货利:一些官员在面对不义之财时无法自持,滥用公权以揽私财。财富是国家之经济命脉,是王室、民众生死存亡的根本,而贪官犹如国家之蛀虫,侵蚀国家财富。官场的贪官增多必致国库亏空、民不聊生,从这一点上来看,官员的道德品行直接影响着社会风气,这也正是为什么《左传》有语:“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
官员腐败,若上行下效、贪腐横行,民众生活得不到保障,必然官逼民反。民意决定王朝安危存亡,唯有民安才能国治,“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名贤集》)。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为官是否清廉,直接关涉民心向背、政权稳固和国家兴衰,所以,古代官场一向推崇清廉之美德。(https://www.daowen.com)
虽然廉为立国之要、清为从政之根,但真正想要做到清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清廉往往也并非一个人的事情。元朝张养浩曾说:“居官所以不能清白者,率由家人喜奢好侈使然也。”虽然这一判断有失偏颇,但其中点明家风与官风的相互关系,尤其值得当今领导干部深思。
孟子云,“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是涵育民风、官风的基本单位。古人还说,“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这是打通“国”与“家”、打通“官风”与“家风”的凝练概括。如果有好的家风,家人就是清白为官的第一道屏障;相反,如果家风败坏,家人就是清白为官的第一道障碍。而那些真正在官场上抵制了诱惑、在家风中坚持清廉的官员也的确受到了民众的爱戴,最直接的证明就是,他们的名字与他们的清廉事迹一起留在了史书里。
房玄龄之父房彦谦从18岁起便先后在北齐、北周、隋朝担任地方官员,虽时局变幻无常,周围官员皆应付了事,以“为官为财”为目的,但房彦谦却一直清介自守,不肯与世俗同流合污。他担任隋朝长葛令时,因其多有善政,境内百姓都尊称他为“慈父”。当他因政绩斐然调职升迁时,治下吏民更为之号哭动情,并专门“立碑颂德”,以志不忘。
虽然家有旧业,资产素殷,又有固定的俸禄收入,但房彦谦始终坚持以道德文章传家的古训,在生活上“务存素俭”,大部分家资和俸禄多用于抚恤亲友,周济贫乏,自己的“车服器用”却十分简约,其家庭生活也屡屡因此而举步维艰。房彦谦对此无怨无悔,他“怡然自得”,乐在其中。他治家很严,也极有章法,自己的“一言一行,未尝涉私”,对家族中的子侄晚辈也从不放松督勉和教诲。他曾对儿子房玄龄说:“他人均以做官而致富,唯独我却以为政而贫寒。我所要传给子孙后代的,就在于清清白白地做人而已。”
来自父亲的言传身教使房玄龄深受触动,他后来的官宦生涯无处不体现着清廉的家风。在父亲的教诲之下,房玄龄担任唐朝开国重臣后始终为官清正廉明、政绩卓著,任宰相长达十五年之久,为开创“贞观之治”作出重要贡献,于史书上留下了“清廉为官、千古名相”的美誉。
与房玄龄相似,北宋有一名名臣被称为“青天”——北宋贤臣包拯。他时时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的同时,还言传身教,激励和督促后世子孙清廉为官。在为官之时,包拯于堂屋东壁立了一块石碑,上刻着《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在清廉家风影响下,包拯祖孙三代都克己奉公、廉洁守法,是深受百姓爱戴的清官。包拯次子包绶历任太常寺太祝、国子监丞等,一生清廉。包绶死后,箱囊之内除了书籍、著述外,别无他物。包拯之孙包永年曾任主簿、县令等官职,一生廉洁自守,其资财甚少,死后连丧事都需要靠亲朋出资办理。
“郑义门”,堪称清廉家风建设的典范,曾被明太祖亲自赐封为“江南第一家”。郑义门是一个历经宋、元、明三朝达三百多年,十五世同居、同食的家族奇迹,而维系这个家族三百多年长盛不衰、不离不弃的,是郑义门族规《郑氏规范》及其优良家风。
在《郑氏规范》中,仅关于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规范就有二十多条,形成了郑氏义门特色的廉政文化,为当世及后世广泛称誉。也正是因为有着清廉的家风,三百多年间,郑氏家族先后走出了一百七十三位官吏,大至礼部尚书,小至税令,无一贪赃枉法,个个两袖清风,勤政廉明,忠君爱民,展示了郑氏一门独特的清廉家风。其中郑铢官小不忘廉、郑机律己防微杜渐、郑祖琛严惩贪官等动人故事,至今仍被人们广为传诵。
古代俗语称:“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规”在当时其实已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构成部分,“家规”的约束形成了家风,而家风的浸润与家人的监督,对个人成长与发展有着极深的影响,这种影响从诸多清官身上便可窥见一斑。
良好家风是阳光,呵护幼树可参天;不正家风是恶土,好种也会长歪苗。先贤们清廉的家风,传承至今,依然是我们学习的典范。沿袭、传承这种清廉、正直的家风,对于领导干部形成积极向上的政风有着毋庸置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