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然灾害导致承包地严重受损的,可以要求村委会给予调整吗?

46.因自然灾害导致承包地严重受损的,可以要求村委会给予调整吗?

案例模拟

魏某居住在莲池村,几年前承包了本村的农田20,承包期限为10后魏某与某粮油店签订了5年的供货合同,魏某按时向粮油店提供粮食,粮油店收到粮食后支付相应价款,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双倍赔偿。2018,因当地夏季雨量过大,魏某承包的土地遇到了洪灾,土地上的庄稼全部被损毁,未来几年内恐怕也无法种植某粮油店听说后,立即要求与魏某解除合同,并要求魏某承担赔偿责任为了减少损失,魏某找到村委会,请求村委会调整承包地请问,魏某的请求能得到满足吗?

以案学法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有例外规定,即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发生时,发包方可以依法调整承包地。但是,发包方需要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当然,如果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应当按照其约定处理。因此,魏某要想让村委会对其承包地进行重新调整,村委会必须履行上述程序。如果魏某当时在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有约定不得进行调整的,那么,则不能对该地块进行调整。(https://www.daowen.com)

法条在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