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流转后,承包关系实际发生改变了吗?
2026年07月27日
71.土地经营权流转后,承包关系实际发生改变了吗?
案例模拟
2018年6月,何某通过转租的方式获得了某村村民许某10亩土地的经营权。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但是,何某认为自己在与许某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之后,许某与原来的发包方即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解除了承包关系,而自己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了承包关系。并且,何某告诉许某,其已经代替他与原来的发包方建立了承包关系。然而,许某却称自己仍然与发包方是承包关系,没有任何改变,只不过是自己将承包的土地转租给了何某,并不影响其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关系。那么,土地流转后,承包关系实际发生改变了吗?
以案学法
土地经营权流转之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并未改变。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由此可知,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受让方之间建立的是土地流转合同关系,而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承包关系并没有改变。所以,在上面的案例中,何某的说法是错误的。在土地流转中,何某作为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其通过转租的方式获得了土地的经营权,与许某建立的是土地的流转合同关系,但这并不代表许某与发包方的关系消除,何某并未替代许某与发包方建立承包关系。相反,许某作为土地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没有任何改变。换言之,土地的流转并不会导致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发生改变。土地流转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避免资源的浪费。在土地流转关系中,承包方转让的是土地的经营权,而保留了自己的承包权。因此,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我们应该避免这种错误的认识。(https://www.daowen.com)
法条在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四条 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