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流转后,可以再流转吗?
2026年07月27日
73.土地经营权流转后,可以再流转吗?
案例模拟
封某是某村村民,2011年其承包了村里9亩农田种植西瓜。经营了几年之后,由于封某被查出患有心脏病,医生建议其不宜过度劳累。因此,在儿子的劝说之下,封某便将自己的农田流转给了同村的王某。当时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5年,但是,王某在耕种了2年之后,觉得农业生产利润比较低,所以,王某准备再次将封某的土地流转给龙某。王某将此消息告诉封某之后,封某称他同意王某将土地流转,可是又认为自己的土地已经流转了一次,王某再次将土地流转不知道是否允许。那么,请问流转土地后,可以再流转吗?
以案学法
土地经营权流转后,可以再次流转。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据此可知,土地经营权流转后,受让方取得土地的经营权之后,可以再次流转,但必须要符合下列两个条件:(1)经过承包方书面同意;(2)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因此,在我国,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法律规定在履行相应的程序之后,土地可以进行二次流转。在上面的案例中,王某作为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其在经过封某的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备案之后,便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龙某。故封某的担心是不必要的,他们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地进行二次流转时,受让方不能擅自决定,一定要经过承包方的书面同意,而不能只是口头的意见。(https://www.daowen.com)
法条在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