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院判处联合体承包纠纷的主流观点
联合体承包区别于一般的工程承包,因其涉及承包主体多、项目规模大、结构复杂、施工时间长故而产生矛盾、争议、纠纷的频率更高,诉讼的概率更大。根据本所或本代理人代理案件的实务总结,联合体发生纠纷与普通承包合同纠纷相同,通常集中在工程质量、工期、结算等方面,但区别在于主体的多元性、纠纷的复杂性、责任方式的多样性。法院在审理联合体承包诉讼案件中将诉讼主体的认定、联合承包模式的评判、法律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作为查清案件事实、审理纠纷焦点、判处联合承包法律责任的关键,同时也是代理人的重要代理思路及适用法律的依据。(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