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卫生、拆违建、治理占道经营
——古代的城管
《周礼》这本书里介绍了两种公职人员,一个叫“司市”,一个叫“胥”,这两种政府工作人员的职责中就有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治理不法摊贩、占道经营等内容。其中,“司市”可以视为城管大队队长,“胥”则是城管队员。

关于城管暴力执法、酿成流血冲突的新闻总是能吸引人们的眼球,被媒体推上头条,城管的形象也是越抹越黑。实际上,城管有点儿冤枉,他们是职责所在,在执法过程中,的确有一些不法之徒,刁钻蛮横、撒泼耍赖,甚至威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执法人员忍无可忍,为了正当防卫而使用暴力,并无不妥。只可惜人们习惯于情绪化地看待问题,觉得小商小贩、平民百姓就是弱者,就该同情,执法人员就是恃强凌弱的土匪恶霸。可问题往往不是黑白分明这么简单。
下面咱们一起了解一下我国古代的城管执法工作,看看古代的城管究竟管什么,又是怎么管的。在中国的古典文献中,很早就出现了行使城管职权的人,《周礼》这本书里介绍了两种公职人员,一个叫“司市”,一个叫“胥”,这两种政府工作人员的职责中就有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治理不法摊贩、占道经营等内容。其中,“司市”可以视为城管大队队长,“胥”则是城管队员。
现在人们对城管暴力执法非常反感,可在遥远的上古时期,城管工作人员执法手段就是暴力。城管队员“胥”手里拿着鞭子、板子,巡查影响市容市貌、违反市场管理秩序、不遵守市场营业时间的不法摊贩,看到就抓,抓到就打,打完了还要罚款。所以,大家还是庆幸生在现代文明社会吧,古代的城管可比现在的可怕多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大,商业活动更加繁荣,这样一来,城市管理的任务也就越来越重了。以唐代的长安为例,长安有两个大型市场,叫东市和西市。来自四面八方、世界各地的商品汇集于此,商铺、货栈林立,百业兴盛。有一次,东市发生了火灾,烧毁商铺超过4000家。由此可见市场规模之大。
中国早期的城市是实行居民区与商业区严格划分的,居民区叫“坊”,商业区叫“市”。不管是坊还是市,都用围墙圈起来,而且实行宵禁,到了晚上是要关门的,管理非常严格,不允许拆除围墙、临街开门或者擅自加盖高层建筑。唐代的法典上还有这样的规定:政府所在地周边十丈以内是不准许摆摊叫卖的,以免影响政府工作人员办公,也显得不够严肃;老百姓的房子半丈之内也是不允许摆摊叫卖的,以免扰民。
可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违章搭建、占用街道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迫使政府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清除违章建筑,恢复街道原貌。唐中宗的时候,针对一些商户在店铺外违章搭建、侵占街道的问题,就曾做出过批示,凡是有“正铺”的人,不得在旁边违章搭建“偏铺”。唐代宗也曾责成京兆尹李勉负责清理违建。可是,清理的难度非常大,你这边拆他那边盖,而且越盖越大,越建越高,你这边拆了简易房,他那边盖起了大高楼,逼得唐代宗一再做出重要批示,要求限期拆除。

严格划分住宅区和商业区的长安城
可是,城市经济发展的规律是无法改变的。唐代以后,住宅区和商业区严格区分的“坊市”制度就已经被彻底破坏了。在五代十国时期,老百姓临街开门,住宅改商铺,这些都是合法的。后周世宗柴荣体恤老百姓,甚至专门下过旨意,允许老百姓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占用街道:“最近,我们的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绩喜人,城市宽广了,街道开阔了,我看了很高兴。老百姓都想过得舒适点,所以,为了让大家免受暑热之苦,首都街道50步宽的,两边临街的人家可以各自占用5步,种树也行,挖井也行,盖凉棚都没关系。街道宽25步到30步的,可以占用3步,依次递减。”

唐中宗批示:禁止在商铺门前乱搭乱建

唐代宗也责成首都市长集中清理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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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周世宗柴荣比较厚道,允许老百姓在不妨碍通行的情况下占街
到了宋代,城市经济更加活跃,侵占街道、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的情况就更加严重了。有一次,宋仁宗出去巡游,搞亲民活动,为了不扰民,他没有让警卫人员封路、清道。于是,在狭窄、拥挤、杂乱的街道上就出现了滑稽的一幕:他的随从和朝廷官员跟着圣驾在街上跑,围观的群众就跟着这些随从和官员在街道两边跑,喧闹、欢呼的声音此起彼伏,好不热闹,俨然成了皇帝领衔的欢乐嘉年华狂欢活动。
正是因为城市人口的爆炸和城市规模的迅速膨胀以及商业活动的日趋频繁,倒逼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在当时的首都开封,就有一个专门的城管机构,叫作“街道司”,负责街道管理,包括街道卫生、交通秩序,制止侵占街道、妨碍交通的行为。当时的城管队伍战斗力是很强的,由500名士兵负责城管执法监察。北宋的皇帝对城管工作都比较重视,宋真宗和宋仁宗都做过批示,要求不分官民,凡是侵占街道的违章建筑,一律限期拆除。
不过,古代没有我们现在这么细致的专业化分工,那时的城管不光要管市容市貌,抓流动小贩、拆违建,还要负责防火、抓小偷、维持市场秩序,平抑物价,集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物价等各种职能于一身,叫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确切一些。
宋朝的抗金名将宗泽在管理开封的时候,就曾过问过物价问题。当时物价飞涨,以前花1个铜板就能买的东西现在却要10个铜板,老百姓怨声载道,苦不堪言。他决定从生活必需品入手,整顿物价。宗泽让人去买了一袋面粉,然后做成面饼,估算了一下单个面饼的成本价,只合6个铜板,可是,现在市面上出售的面饼一个要20个铜板。
宗泽责问一个卖面饼的商贩,对方还振振有词地说:“战乱之后,米、麦这些原材料的价格涨涨落落,上游产业都没个准价,我们这些下游产业的市场价格也跟着起落,后来就渐渐约定俗成了,涨到了现在这个价格。我总不能跟大家对着干,一个人降价吧,那我还想不想在这里混了!”宗泽听了他的狡辩非常生气,命令他一个面饼只准卖8个铜板,利润率25%。这样一来,其他商家也只能跟着降价,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就降下来了。
到了明代,城管工作交给了“五城兵马司”,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卫戍区和北京市武警总队。清代则设立了“督理街道衙门”,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公共设施维护等工作都由这个机构负责,谁家下水道堵了,都要归它管,可见其执法权还是比较大的,比之今天的城管队伍毫不逊色。
那么,在古代,城管都可以做出哪些处罚呢?在上古时期,有“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的规定。后来虽然没有这么残酷的刑罚,可是处罚比之今天仍然是很重的。对于侵占街道的行为,包括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等,唐代规定要杖70;如果在道路上开垦种植,要笞50。处罚完了,当事人还要负责恢复原状。由此可见,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后周世宗柴荣那样的胸襟的。
宋代则规定,在自家的墙上凿个洞,用来排水是没有关系的;但如果是把屎尿这些脏东西排泄到街道上,则要杖60。城管干部如果不制止的话,要接受一样的处罚。明朝的法律也规定,占用道路,违章搭建,或者给自己弄个花圃、菜园之类的,要杖60;往街上排泄污秽之物的,笞40。对于擅自取土、破坏公共设施、在禁止叫卖的地方摆摊叫卖以及随地大小便等行为,明代也要处以披枷戴锁、当街示众一个月的严厉处罚。
延伸阅读
城管执法过程中之所以冲突不断,就是因为执法工作影响了一些人的生计,抗法成了关系到“生死存亡”的斗争。如何调节城市管理和百姓生计之间的矛盾冲突,是古今当权者都要面对的课题。现在我们来看看古人是如何解决这种矛盾的。
宋代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在街道上立“表木”,也就是“路标”。两点成一线,两个路标确立的界线之外允许老百姓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但是,界线以内,也就是道路中央是不允许侵占的。细看《清明上河图》的话,就能发现在桥头上立有这样的表木,划定了界线,道路两侧有路边摊,中间供行走。这种做法大概是受了前面提到的后周世宗柴荣的启发。不过,老百姓似乎有点儿贪得无厌,越过路标界线侵占街道的行为还是很多,所以,政府不得不一再强调不许越线搭建或者摆摊设点。
宋代还想出了一个办法,对侵占街道的行为收税,在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也能遏制一部分违章搭建的行为。这个办法是一个叫李稷的地方官想出来的。不过,实施的时候民怨很大,老百姓把这个李稷比成索命的恶鬼。由此可见,古往今来,城管都不是一个好干的差使。

《清明上河图》局部。桥头树立了表木,路边允许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