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拢亲友骗医保 二十七人被判刑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拉拢亲友骗医保 二十七人被判刑

经典案例

被告人陈某时年49岁,是仙居县官路镇一名普通农民。2011年6月,他被查出患了鼻咽癌,到杭州的一家医院看病。住院期间,陈某购买了一份伪造的住院病历和发票等材料,后来成功在仙居农医保管理中心报销到补偿金7000元。此后的两年间,陈某先后9次用以自己名义开具的虚假材料顺利报销。此后,陈某又说服26名亲友和同村村民,采用同样方式实施诈骗。2014年1月,陈某拿着一名亲戚的假材料去报销,却被发现住院记录与发票上的日期对不上。农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让申请人去核对一下,这名亲戚因为害怕没有去。农医保中心觉得事有蹊跷,怀疑被骗保,于是报案。不久,陈某和众亲朋都到案。

法槌定音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等27名被告人虚构住院材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国家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及退赃和自首等表现,2015年7月,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27名被告人管制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律解析(https://www.daowen.com)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李某等27位农民拿着虚假的住院记录和发票,在两年间骗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偿款11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故法院依法对本案被告李某等27人分别作出了上述判决。本案提醒:本案的被告人李某没有将其众亲人领上一条勤劳发家的致富路,却将他们带上了一条诈骗国家医保资金的犯罪路。由此可见,普法虽已三十年,仍然任重而道远。

法条链接

《刑法》第2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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