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证券化中国加强外资企业在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七、知识产权证券化中国加强外资 企业在华知识产权 行政保护 [30]

事件回放

2020年11月13日,中国贸促会主办的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需求调研座谈会在京召开。与会的爱宝、西门子医疗、耐克、戴尔、诺华、丹佛斯、IBM、三星、先正达、戴姆勒10家外资企业代表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就企业在华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保护的需求和相关工作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外资企业在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为企业在华投资兴业营造更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会议还安排了实地调研环节,赴ABB(中国)有限公司实地了解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成果以及遇到的困难。

2020年6月9日,根据德国伊格尔博格曼集团的行政投诉以及长达半年的缜密调查,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部门出动80余名执法人员,18辆执法车,设立了行动指挥部及16个现场行动组,对辖区内涉嫌侵犯“格兰富”“EagleBurgmann”“BURGMANN”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6家机械密封件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查获被控侵权的各型号密封件产品200余个、包装盒1000余个,伪造标签、合格证30000余个,查实13家企业存在商标侵权、混淆、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涉案金额659余万元。执法机关依法对涉案当事人的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没款近130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7人。因该案还涉及全国八省十市,在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密封件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成果斐然。

2020年11月24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布2020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侵犯苹果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手机配件案”成为入选案例之一。在该案中,玄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在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店铺内查获标有“苹果”商标标识的商品共计529件。根据权利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上述涉案商品均为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或许可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侵犯了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玄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苹果”注册商标专用权的529件手机配件并予以罚款。

近年来,涉外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不断增多,国外权利人主动请求专利行政执法的意愿不断增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总体满意度为76.69分,其中在华外商独资企业是76.94分,合资企业是80.16分,明显高于总体满意度。2019年,《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显示,其会员企业在华运营的主要问题中,知识产权侵权已由2011年的第5位降低到2018年的第12位,体现出美国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认可。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2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从多方面、多角度进一步推进涉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

律师点评

行政执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一环。知产侵权诉讼作为强调被动性、程序性、中立性的司法救济,动辄持续数年、耗资不菲,有时并不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有效防止损失扩大。与之相比,知产行政保护则具有手续简、周期短、效率高、成本低等优势,在外资企业在华知识产权“同保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行政机关针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可以根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及时采取调查取证、现场查处、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进行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此外,许多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复杂性,而知产行政部门在处理涉及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知识产权纠纷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经验优势。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外商在华经贸活动的不断扩大,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逐渐成为国家和在华外资企业的“双向选择”。

2020年修订的《专利法》第65条规定,针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第68条规定,对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专利执法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了相应的行政执法措施。

在政策层面,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外资企业在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近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均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在相关政策指引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在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取得了积极进展,涌现出一批涉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还将进一步提高,外资企业在华投资兴业将具有更好的知识产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