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时间的限定

3.介入时间的限定

关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介入时间学界展开了讨论。就介入程序的开始时间而言,学者们普遍认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越早介入刑事诉讼程序中,被追诉人各项权利受侵害的可能性就越小。就介入案件的持续时间而言,一些学者认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应参与刑事诉讼的整个阶段,包括法庭的审判阶段。

首先,是关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介入开始时间。就速裁程序案件而言,从各试点地方就通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做法中可以看出,当公安机关决定启动速裁程序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便介入侦查程序以保障被追诉人的权益。其次,关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介入案件的持续时间。就试点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介入诉讼、履行职责的时间集中于审前阶段,即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时介入程序,为被追诉人就相关事项提供法律帮助。(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