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人大对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权监督的加强
郭良惠[1] 彭云业[2]
摘 要:行政决策,尤其是重大行政决策是影响公共福祉的典型政府行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正当性、合法性与合理性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权的监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四个方面提出地方人大加强对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权监督的建议。
关键词:地方人大 监督 重大行政决策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中提出:“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根据十九大精神,本文重点讨论地方人大对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权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