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兑换商时期的票据有因性实践

1.票据兑换商时期的票据有因性实践

现代意义上的票据产生于12世纪的意大利,这一时期,欧洲的商品经济有所发展,商人之间的交易往来频繁,金银作为交易货币,不仅运输不便,而且还受到各国间运输金银出入国界的限制。为此,商人便创设了“票据”,用以代替金银交易。由于此类“票据”具有安全性、便捷性,相比金银更加便捷,因此在商事实践中大量使用,票据制度由此产生。[8]在遵循该商事习惯的基础上,法国票据法出台,其认为票据只是输送现金的交易媒介工具,是双方存在资金关系的证明,正因为此票据是有因的。[9]

在票据法制定之际,法国尚处于资本主义初步发展阶段。该法将票据视为一种支付手段,而较少的考虑其作为流通手段和融资工具的作用,与当时的社会实际相符合,但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票据的流通。此时的立法不可避免地带有法律思维的不成熟性以及原始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