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了完善的养老保障法律体系

(一)形成了完善的养老保障法律体系

台湾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障起步时间较晚,但是发展迅速。目前,台湾地区逐步形成了以“老人福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为基础,以“全民健康保险法”“国民年金法”为其经济保障的养老保障法律基础体系。在此基础上,台湾地区颁布了“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发给办法”“失能老人接受长期照顾服务补助办法”“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等以特殊群体老人为对象的专门性养老法律规范;“内政部补助或委托办理老人服务及照顾办法”[5]“老人福利机构设立标准”“老人福利服务专业人员资格及训练办法”等规定社会福利机构的经营与运作、养老服务专业服务人才储备的法律规范;还包括“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与养老保障相关性的法律规范。台湾的养老保障法体系几乎涵盖了养老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对老人养老相关福利政策的规定(包括对养老服务行业人员的规范、养老福利机构的规范、政府的责任等)十分的完善。由此可见,台湾地区的养老保障法律体系已经相对完善,为台湾地区居家式养老、社区式照顾和机构式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