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管理模式的双重化
2026年03月15日
(三)住房
管理模式的双重化
英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建设的第三个启示是住房管理模式的双重化。保障性住房管理模式的双重化是指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是一种在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参与公共事务产品生产和提供的模式。这一模式的基本特点是政府、社会和市场共同负责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分权,政府不再垄断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市场和社会对公共事务产品的生产和提供的参与是直接而非间接的。
双重化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模式首先表现为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在政府主导下,英国保障性住房管理的多元主体共同发挥着规划、建设、分配、租赁、修缮保障性住房的职能。一方面,政府、住房协会与住房社区代理机构等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共同承担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修缮职责,形成住房投资多元化的良好格局;另一方面,政府、住房协会与住房社区代理机构等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共同承担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租赁职责,形成以分权化和社会化为标志的管理主体多元化格局。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反映出英国保障性住房管理中的社会参与程度,也是英国社会发育程度提升的重要表现。
双重化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模式还表现为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优先购买权制度是市场参与保障性住房管理的集中体现。购买权制度通过1980年《住房法》、1988年《住房法》、1996年《住房法》、2004年《住房法》确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领域的市场化手段介入,有效整合了社会资源为保障性住房服务,相当程度上减少了政府的负担。保障性住房管理的市场化是当今保障性住房管理模式的一个基本发展方向,是管理模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