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责任是解决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有效策略
2026年03月15日
(一)证明责任是解决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有效策略
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素有“民事诉讼的脊梁”之称[5],其对于法官审理案件的过程及结果都有十分重大的影响。证明责任本质是法律适用理论的一部分内容,只有当法官对具备法律规范适用条件获得了一个积极的心证时,才会适用该法律规范,而只有适用了该法律规范,当事人的主张才可以得到支持,其才能在诉讼中取得胜诉。在一个案件中,法官总是只能将一事实主张作为真实与不真实来予以确定,从来不能作为有疑问(即真伪不明)来对待,且他一定要对其真实性不能形成心证的主张确定为不真实,而把对其真实性形成心证的主张视为真实。而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形又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作为居中裁判的法官又不得因为他对当事人双方主张的案件事实没有进行充分的澄清就拒绝作出裁判,他总是必须作出判决的。因此,解决案件事实认定的真伪不明问题被凸显出来。从另一个角度看,由于对事实认定的真伪不明并不意味着对法律问题也真伪不明,因此,一个事实主张的不确定性不是使得判决不可能,而是使得法官作出不利于承担证明责任的当事人的判决。[6]由此,证明责任的真正意思即为: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为了避免败诉而通过自己的行为对有争议的事实加以证明的责任(即举证责任),另一方面,即不考虑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的任何证明活动,而只考虑诉讼活动的结果以及重要事实的不确定性等等来确定证明责任(客观证明责任),最终确定败诉风险的承担问题。由此,证明责任分配原则即发挥作用,有效帮助法官破解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难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