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确现场指认的启动程序
现场指认的适用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即由犯罪嫌疑人或侦查人员提出申请后再由侦查机关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应当注重对现场指认的安全性的审查,确保犯罪嫌疑人在现场指认过程中不具备逃脱的可能性,并应防止出现犯罪嫌疑人人身安全受到侵犯的现象;二是要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出于自由意志带领侦查人员进行现场指认;三是要对是否符合现场指认的适用范围进行严格审查,防止现场指认的进行单纯出于宣传目的,同时防止出现对已经获取的涉案场所和证据再次进行现场指认等非必要的现场指认措施。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侦查人员申请的现场指认,都应使用统一规范的登记文书并且随案移送,避免出现不当进行的多次指认现象。(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