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扣车辆案”的事实与判决结论
王丽萍诉中牟县交通局行政赔偿纠纷案(以下简称“暂扣车辆案”)的基本案情:原告王丽萍借用他人3台农用小四轮拖拉机,用拖带的两轮拖斗运送31头生猪。路途中,被告以这3台车未交养路费为由,提出扣车。当时原告声明车上装的货物不能停留,请求把生猪卸下后再扣车,被告却置之不理,强行摘下拖斗后驾车离去,致使拖斗内的生猪因自然挤压和气候炎热中暑而死亡15头,原告遂向中牟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行政赔偿。法院判决如下:被告滥用职权暂扣车辆的行为违法,并赔偿原告损失10500元。[3](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