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往往将开发区看作一级政府管理,希望开发区能为自己管辖的行政区域作出经济贡献,对开发区进行干预。但是,对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行政编制、行政执法权的要求以开发区管委会不是政府主体予以搪塞。各省的法规规章中,多采用的方法是: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班子列入行政编制、其余的管理人员实行聘任、聘用制。一个完整的管理服务整体,实行两套人员体制,是否合理,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