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形式及主要条款】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本条来源
本条来源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相较于原法条,本条将“内容包括”改为“内容一般包括”,该变动使法条用语更加严谨,法条的实质内涵未发生变化。
立法演变
本条第二款在一次审议稿和二次审议稿第四百五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草案)》将“内容包括”改为“内容一般包括”,并最终为本条所采用。本条第一款在历次修订中未发生变动。
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合同的形式及其主要条款内容的规定。为了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对于金融机构的借款明确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便明确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的,如果当事人双方产生纠纷,推定合同关系不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则合同成立。自然人之间借款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是否有偿等具体情况选择订立合同的形式。
借款合同的内容即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借款合同主要包括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方面,但该规定只是规范性指导,借款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根据需要约定其他内容。
法条关联(https://www.daowen.com)
◆《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贷款通则》
第二十九条 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