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适用委托合同】
2026年01月23日
第九百六十六条 【参照适用委托合同】
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条来源
本条为新增条款。
立法演变
本条为一次审议稿第七百五十条的新增条款,规定为:“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二次审议稿第七百五十条和《民法典(草案)》第九百六十六条均无变动,最终为本条所采用。(https://www.daowen.com)
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中介合同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规定。本条是中介合同的兜底条款。中介合同是一方受到另一方委托为其办理事务的合同,中介合同关系其实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关系。由于中介合同和委托合同存在许多相同之处,因此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1]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苏02民终3718号。
[2]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