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买方可以少付钱吗?

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买方可以少付钱吗?

案例实录

羽锡家电商场开展节日促销活动,活动声明:“所有家电均可半价付款试用,一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再付全款;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内负责更换新品。”郭某逛商场时看到该活动,认为非常合适,就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几天后,郭某发现电脑的鼠标接触不良,非常不好用,于是要求更换。商场称没有适配鼠标,仅负责维修。郭某以鼠标不好用为由,要求商场减价100元,请问,郭某的做法合理吗?

律师分析

本案中,卖家承诺一年内有质量问题予以调换,但是在郭某反馈问题后,卖方并未予以更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郭某未支付的一半价款就是产品质量的保证金,在双方履行买卖行为义务过程中,卖方并没有履行交易前保证质量的承诺,商品有质量问题,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郭某的使用效果,所以,郭某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跟卖家协商少支付价款,使支付的金额与所买商品的价值等值。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https://www.daowen.com)

第十五条 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由买受人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此期间没有保证产品质量,出现质量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而影响产品价值或者使用效果的,买受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少支付剩余价款。

自测小题

判断:小军在网上购买了一辆自行车,收货时,小军未发现自行车的外观等存在瑕疵便签收了。使用一天后,小军发现自行车的刹车存在问题。对此,小军应当及时通知卖方。该说法是否正确?[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