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提示

普法提示

虚拟财产属于新兴事物,在社会上存在各类表现形式,其中不乏不规范的品种。例如某些最近出现的、监管层尚无定论的加密电子货币等。而司法特别是刑法领域对新概念和新事物的认识应以被动、稳妥为原则。在金融专业领域还尚未对一些新兴虚拟财产品种作出标准认定的现阶段,司法领域将虚拟财产统一认定为盗窃罪中予以保护的传统财物,存在变相确认所有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对某些不合规品种作出性质误判的风险。(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