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证
2026年01月15日
一、信用证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简称“UCP600”),信用证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交付的确定承诺。”
典型的信用证交易流程如图5-1所示:

图5-1
1.买卖双方签署买卖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
2.买方(开证申请人)签署申请书,向其银行申请开立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信用证。
3.买方银行审查申请人的开证申请书,确保开证手续齐备后,向卖方所在地的往来行或卖方指定银行(卖方银行)发送信用证,通常采用SWIFT方式放送。(https://www.daowen.com)
4.卖方银行(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审查其真实性,如果开证行请求对信用证进行保兑,并通知卖方。
5.卖方审查信用证条款,确定该信用证可以接受,然后按照买卖合同条款将货物装船。
6.卖方准备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并将该等单据提交给相关的银行(付款行),付款行可以是通知行、保兑行、开证行或者(如果该信用证是可自由议付信用证)任何愿意议付信用证的银行。
7.付款行收到单据后进行审核,如果单证相符,则承付或议付信用证,同时将单证递送给开证行主张偿付。
8.开证行收到单据后进行审核,确定单证相符后对买方的账户进行扣款以向付款作出偿付(如果是远期汇票,扣款偿付将在到期日进行),并将单据交给买方。
9.买方凭单证提取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