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风格呈现:悲喜交织·虚实相生·雅俗融合
“风格”(style)一词在西方最早源于希腊文,本意为“雕刻刀”;在中国最早出现于汉魏,用来评价人的体貌、德行和行为特点。然而,不管异域的风格学还是中国传统的体性论,“风格”一词在英文、德文、法文和俄文中都“含有修辞、笔调、韵致、文风、文体等多种相近的意义”,在中文里则有“体性、风气、风骨、格调”等代名词,需要读者“根据上下文加以领会”[1],但主要是指艺术作品在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统一体中所表现出来的特殊个性。
作为一种全新的创作形态,电影文学创作在继承传统文学叙事性的基础上,强化了对现代传媒视听效果的追求,以此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当然也存在风格的呈现问题,刘恒对此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把握。他认为,作为一个电影剧作者,电影虽然终究是导演的艺术,但电影剧本就是一个可供拍摄的未来影片的蓝本,最成熟的剧本应该是银幕上的活动影像的铺路石。[2]因此,刘恒要求自己创作的剧本应该达到两重效果,一是导演阅读它不觉得累赘,不干扰他的视线,二是导演读起来又挺有趣。[3]然而,当下中国电影剧作的现状却有点儿贫血。真诚和激情不足,专业化不足,创新精神更不足。[4]面对这种困境和局面,自称“业余编剧”的刘恒,缘于一种职业追求,希望不管是写剧本,写小说,或是写别的什么,都把它干好,能够把包括电影在内的文学创作作为毕生的事业。(https://www.daowen.com)
刘恒是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中国影坛上一位具有突出成就的复合型(编剧、导演和制片)人才,是对当今中国电影贡献最大的编剧之一。一个优秀电影作者的作品应该具有独特风格,或多数作品具有一贯的主题和内涵。也就是说,文如其人,而风格即人。不管怎样,优秀的作家总会按照自己的风格去写,表露自己的精神面貌。然而,风格一方面是作家创作个性在具体的文学作品中的体现,是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又是一种感性的、主观性的概念,很难进行精确和客观的界定。整体考察和描绘刘恒电影文学作品,既有现实主义的冷峻,又有自然主义的逼真,且不乏形而上的意蕴,进而形成了自己独树一帜的编剧风格。本章将重点从悲喜交织、虚实相生和雅俗融合三个方面来呈现和展示刘恒电影文学作品独具魅力的创作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