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升华

论升华

(1930)

译者按:本文节选自弗洛伊德的《文明及其不满》(1930)。这篇选文曾收入莫里斯·韦兹的著作《美学问题》。

生活正如我们所发现的那样,对我们来说是太艰难了,它带给我们那么多痛苦、失望和难以完成的工作。为了忍受生活,我们不能没有缓冲的措施,正如特奥多尔·冯塔纳所说:“我们不能没有补救的措施。”(1)这类措施也许有三个:强而有力的转移,它使我们无视我们的痛苦;代替的满足,它减轻我们的痛苦;陶醉的方法,它使我们对我们的痛苦迟钝、麻木。这类措施是必不可少的。(2)伏尔泰在《老实人》的结尾告诫人们要耕种他们自己花园的土地,其目的就是为了转移,科学活动也是这类转移。代替的满足正如艺术所提供的那样,是与现实对照的幻想,但是由于幻想在精神生活中担负的这种作用,它们仍然是精神上的满足。陶醉的方法作用于我们的身体并改变它的化学过程……

除上述措施之外,防范痛苦还有一种方式是我们心理结构所容许的里比多的转移,通过这一转移,这种方式的功能获得了那么多的机动性。这里的任务是改变本能的目标,使其不至于被外部世界所挫败。本能的升华借助于这一改变。如果一个人有能力增加从精神和智力工作这个源泉中获得的快乐,那么他的收益是极大的。命运摆布他的力量也就小多了。正如艺术家在创作中,在实现他的幻想中得到的快乐一样,或者像科学家在解决问题或发现真理时一样,这类满足有一个特殊的性质,将来有一天,我们肯定可以用心理玄学的术语去加以描述。现在,对我们来说,只能把这样的满足形容为“高尚的和美好的”,但是这种满足的强度,与来自野蛮的原始的本能冲动的满足的强度相比较是温和的;它并不震动我们的肉体。但是,这种方式的弱点是不能普遍适用于人的,它只能为少数人所用。它以人的特殊的气质和天赋为其先决条件,而这种气质的天赋在实践中是远不够普遍的。(3)甚至对占有它们的少数人来说,这个方式也不能用来彻底防止痛苦。这个方式无法制造穿不透的盔甲来抵御命运之神的箭矢,当痛苦来自这个人自己的身体时,它常常就失去了作用。

这个过程已经清楚地表明了一个意图,即通过在内部的、精神的过程中寻求满足,来使自己独立于外部世界,在第二个过程中,这些特征甚至更显著。在这个过程中,与现实的联系更加松散,满足是从幻想中获得的,它表明幻想与现实之间的差异并不干扰幻想带来的快乐。产生幻想的那个领域是对生活的想象,当现实感发展了的时候,这个领域显然避开了现实检验所提出的要求,并为了实现那难以实现的愿望而保留下来。幻想带来的快乐首先是对艺术作品的享受——靠着艺术家的能力,这种享受甚至被那些自己并没有创造力的人得到了。(4)那些受了艺术感染的人并不能把它作为生活中快乐和安慰的源泉,从而给它过高的评价;艺术在我们身上引起的温和的麻醉,可以暂时抵消加在生活需求上的压抑,但是它的力量决不能强到可以使我们忘记现实的痛苦……

从这里,我们可以接下去考虑一下有趣的情况,在这个情况中,生活中的幸福主要来自对美的享受,我们的感觉和判断究竟在哪里发现了美呢——人类形体的和运动的美,自然对象的美,风景的美,艺术的美,甚至科学创造物的美。为了生活的目的,审美态度稍许防卫了痛苦的威胁,它提供了大量的补偿。美的享受具有一种感情的、特殊的、温和的陶醉性质。美没有明显的用处,也不需要刻意的修养。但文明不能没有它。美学科学考察了事物的美的条件,但是它不能对美的本质和起源作任何说明,像往常一样,失败在于层出不穷的、响亮的却是空洞的语词。不幸,精神分析学对美几乎也说不出什么话来。看来,所有这些确实是性感领域的衍生物。对美的爱,好像是被抑制的冲动的最完美的例证。“美”和“魅力”(5)是性对象的最原始的特征。


(1)这句话的出处不明。

(2)威廉·布施在他的作品《虔诚的海伦娜》中说了几乎同样的话:“忧虑者必有酒。”

(3)一个人的特殊气质固执地命令他把生活的兴趣放在某一方面,当一个人缺乏这种特殊气质的时候,适合于每一个人的普通专业工作就起了伏尔泰的明智的劝告的作用。由于缺乏调查,不可能充分讨论工作对里比多转移所具有的意义。在处理生活方面,没有什么方法像强调工作这样如此牢固地把个人与现实联系起来;因为他的工作至少在部分现实中、在人类社会中给他一块安全的地带。把大量里比多成分——不管是自恋的、外向的,还是性欲的——转移到专业工作和人类与专业工作的关系上,使专业工作具有价值,而这价值使它成为保持和承认社会存在的不可缺少的东西。专业活动如果是一个可以自由选择的活动——即如果靠着升华,它可以利用目前的爱好,利用持续的或从体质上增强了的本能冲动,专业活动就是特殊快乐的源泉。还有,作为通向幸福的道路,人们对工作并不作高度评价。他们并不像为其他的满足那样为它而奋斗。大多数人只在需要的重压下才工作,人类对工作的这种自然的反感引出了最难处理的社会问题。

(4)参见《心理机制两原则之剖析》(1911)和《精神分析引论》(1916—1917)第二十三讲。

(5)德语中Reiz意为“刺激”,也可以译作“魅力”(charm)或“吸引力”(attraction)。在《关于性欲理论的三篇论文》第一版(1905),以及同书1915年版本里增加的注释,都使用过这个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