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创新的必要性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创新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后,我们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时候,没有人是有经验的,各行各业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无论是企业家还是政府管理层,都是在认识—实践—理论—实践这种循环往复中总结经验与教训而成的,同理,高职教育应如何搞,也并非是理论性强的顶层设计之下的产物,高等职业教育有关的组织制度、隶属关系、职权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形成都是先试后理的。20世纪80年代,《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实行中央、省、中心城市三级办学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最早建立的一批职业大学基本都是作为地方城市办的专科学校,使用的是普通高教管理体制,职业教育法颁布后,一批优质中等职业学校纷纷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基本套用高等专科学校的设置标准,造成了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上的混乱,客观上也导致职业大学向学科教育合流的趋势,1999年高校扩招后,有些职业大学直接升本,成为地方普通本科院校,而中职升格的高职院校,则被列入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各种办学都在提升层次中庆祝教育地位的提高,却忽视了教育类型的特色发展。后来,中央提出中央-省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权力重心下放到省,这比中央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有很大突破,但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并不完全适合,因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多不是省级政府,而是行业、企业和省以下地方政府。所以,对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两级管理略显宏观,应实行多元办学(包括公办和民办)、分级管理,政行企校统筹协调,共同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在落实办学主体管理权下移的过程中,要充分释放高等职业学校的办学主权和法人实体的独立性,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明确高等职业学校的权利与义务,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经费使用、工资分配、招生计划、专业调整、职称评定等方面在目标绩效管理总框架下,在面向社会的竞争中高度自治、自律,谋求生存和自我发展。这才是高等职业教育接轨市场的基本含义,也是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改革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核心要素。

从静态看,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是一种组织体系,从动态看则是一种运行机制,两者构成一个统一体。作为统一体,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功能有:领导和指挥的功能,职业教育的管理人员对职业教育事业进行领导,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权力分配的功能,参与职业教育活动的各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按规则办事,保证职业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分工协作的功能,参与职业教育的各种力量彼此间分工,又通过管理体制发挥共同协作的作用;提高效率的功能,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使围绕于高职教育的各方办学主体之间彰显整体性、协调性特点,以最优的方案、最准确的行动、最省时间的程序完成最复杂的任务,充分发挥体制自身的高效运行功能。(https://www.daowen.com)

体制创新就是要建立起适应从工业文明向信息文明转变发展需要的、高知识起点和高技术含量的现代职教体系。“双元制”再好,但也毕竟是适应工业革命时代的产物,是训练技术含量低的熟练操作技能能手,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加速发展,这种重复性操作劳动都将被机器所替代,“双元制”也终将被改制或重组,职业技术教育的“二流性”也终将被与其他教育类型的平起平坐所代替,这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今后10年,职业技术教育应形成其初、中、高体系完整且相互衔接,又能与普通中、高等教育相互沟通和协调发展的职教体制;职教的招生不再通过中、高考按分数强制分流,让低分者以考试失败者的形象被迫接受职业教育,而是让职教与普教以平等类别身份,由学生根据兴趣和意愿参与二者各具特点的考试,最终学生在普教和职教两个不同类型教育道路中被培养成社会和国家所需要的优秀人才,没有等级、智力上的区别,只有规格和风格上的差异,只有职业分工工作内容上的差异,都能在社会上享有盛誉,得到社会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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