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现状
2013年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下发及诸多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陆续出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始试点探索,但主要定位于市场竞争性行业,当触及国家战略性行业和自然垄断性行业时,则小心翼翼、步履维艰。可以想象,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从经济领域移植到教育领域,更是难上加难。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与实践始于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改革的困难主要表现为:“混改”对象难以找寻,即改革的动力与实力问题;“混改”思想难以统一,即改革后的人员性质问题;混合方利益难以调和,即教育公益性与企业逐利性矛盾问题;“混改”办学性质难以归属,即政府主管部门的定位问题;混合产权难以流通,即产权主体的相应权利和确认标准问题。[7]也正由于上述困难,目前职业教育“混改”,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公办高职院校开展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更多地体现为“小混合”状态,[8]小试牛刀,浅尝辄止,有些甚至是连“小混合”都够不上的、不涉及产权和法人的校企合作形式。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成果证明,任何一项改革都是由试点成功到总结经验和教训并进再逐步推广。可见,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注意力不应聚焦于法律法规修订、国家政策调整等宏大命题,[9]而应转移到自我探索和实践总结中去。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为混而混”,做表面文章,因为任何变革都应建立在问题导向的基础之上,以扫除发展道路上的阻碍为目的,而不是以响应号召完成任务为目的。事实上,不少职业院校是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概念提出之前,因解决自身问题所需而自发涉入“混改”实践。职业教育目前的最大问题在于培养的人才供给数量和质量与产业实际需求不匹配,解决供需结构错位的密钥在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混合所有制很可能就是将产业资源与教育资源有机整合的一剂良方,但需要实践加以证明。(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