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太多的主管
有些管太多的主管其实在工作表现上是很棒的,因为他们很注意细节,但在其他方面可能很令人头痛,因为他们会为了展现“官威”而仔细审查每个人的工作。以大卫为例,他的主管就是那种事必躬亲才能放心的人:
我在一个最糟糕的环境中工作,有一堆紧迫盯人的主管。有个主管以“微观管理”(Micromanagement)而闻名,她会像只老鹰似的在每个员工头上盘旋。当她过来确认我的工作进度时,她会站在我的椅子后方,并且按摩我的肩膀。我曾多次跟她说,那会让我很不自在,我一个身高超过190厘米、体重破两百斤的堂堂男子汉,却觉得无计可施。她甚至表示我慢慢就会习惯的,但我从来不曾习惯。我们公司没有人事部门可以投诉,因为曾经担任过人事部门主管的人,正是我们首席执行官的太太,所以我们没有人可以诉苦。当我把事情告诉首席执行官,我问他我们的谈话是否可以保密时,他竟回答我说不行。
最后那位主管终于因为某个疏忽被公司开除了,她却把事情怪到我头上。我从这件事学到的最大教训,就是如何当个称职的主管与管理者,以及绝对不可以对下属做哪些不当行为。不过最后我也离开那家公司了。
微观管理常会令员工觉得自己好像一直用错误的方法做事(但你知道你的方法其实是对的)。大卫提醒大家,碰到管太多的微观管理型主管,你必须学会自我关怀,以及做到以下事情:
·专心做好你手上的事,因为那才是真正重要的。
·当你的工作环境危及你的心理健康时,你必须做出改变,你可能觉得换工作很可怕,但你必须做好随时离职的准备。
▽ 史毕格的对策(https://www.daowen.com)
我们几乎找不到任何一种状况,能够认同主管站在下属的背后,并且按摩他的肩膀,况且下属已经明白表示他不想被触碰。此举不仅可能成为敌意工作环境的申诉基准,而且也可能符合民事或刑事的“攻击与殴打”的控诉基标准。
各位可以从这个案例学到以下几件事,首先,性骚扰法律同样适用于男性和女性,意思就是说,女性骚扰男性也是违法的。
其次,性骚扰通常与身材差异无关——尽管大卫的体形比主管壮很多,但他仍然是被骚扰者。例如根据联邦法律的标准,涉及“性”的不当行为,若情节严重或具有普遍性,那么做出骚扰行为的人,体形是否比较娇小,是无关紧要的。
再者,不当触碰在大多数州触犯了伤害与殴打的法律;当然,并不是每种不当触碰都会造成警察前来逮捕。但是本案例中的主管,在大卫明确要求她停止后,却还继续帮他按摩。她不仅忽略他的要求,而且还告诉大卫“以后就会习惯了”,这可不行!
关于伤害与殴打的法律,还有一件要记住的事就是,它们通常适用于所有的员工,与公司的规模大小无关。所以即便本案的员工数不到15人,虽然不适用联邦的性骚扰法律,但仍适用各州的伤害与殴打法律。
最后一点,本案并不清楚大卫是否因为举报主管的行为而遭到报复,但如果他在举报她的不当触碰之后遭到降级或解雇,他可能可以另外再提告雇主报复。
如果我是大卫前公司的法律顾问,大卫的故事会令我吓出一身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