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机制不完善

(三)考核机制不完善

大部分高校校内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的考核标准差异巨大,部分高校对兼职教师管理疏松、考核流于形式,对兼职教师的工作成果没有客观、公正的评价。一般情况下,高校的教学、科研考核办法,只适用于本校全职教师,对于兼职教师则是达到最低标准即可,兼职教师即使在工作中有优异表现,往往也不会得到应有的评价。这种弹性极大的考核机制,导致兼职教师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不愿花费更多时间精力提升教学水平,只求达标即可。有些学校对待兼职教师,甚至遵照“只能进,不能出”的原则,即使该教师未能取得学校要求的工作业绩,也尽量为其保留职位。